社会主义和谐家庭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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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家庭新关系

一、背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 社会才能和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党中央将科学发展观应用于此,开创了社会主义和谐家庭新关系。

二、定义

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谐家庭关系是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共处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其基要求有:1.稳定的婚姻关系。

2.平等的家庭关系。

3.和睦的邻里关系。

4.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中国社会家庭关系演变史

A 、新中国成立前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家庭关系模式与封建宗法制度相吻合、以父权和夫权为主要特征, 是一种封建型的家庭关系。家庭纵向关系是父母或家长居于最高地位, 长辈拥有绝对的统治家庭权力;家庭横向关系是男尊女卑, 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对男子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家庭地位是很卑贱的。中国妇女唯一能够品尝权力滋味的途径是生儿娶媳当婆婆, 用媳妇更为卑微的家庭地位来达到自己“翻身作主”的心理满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来自婆婆的家庭压迫更为深重。这种封建家庭关系模式的另一个特征是, 家庭纵向关系的稳定和延续是封建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法律, 也是家庭的最高原则, 家庭横向关系的发展必须服从纵向关系的利益。建立或维持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为了顺从父母的主婚权, 竭尽传宗接代的家庭义务; 忍痛休掉自己的爱妻是为了不违反父母之命, 保孝子之名。封建型家庭关系的约束和控制,不仅酿成许多家庭悲剧,也使妇女低下的家庭和社会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变。 B 、新中国成立以后到 80年代

新中国成立以后到 80年代,我国家庭关系进入半平权型的模式。家庭纵向关系依然是上下走向, 父母继续保持家庭事务决策人的重要地位, 并通过对家庭财产所有权和家庭收入的控制,对家庭其他关系进行纵向干预,传统的家长制仍然在家庭管理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同时, 社会舆论对家庭养老扶幼职能的强调和我国尊老敬贤传统美德的突出宣传, 使得许多家庭在处理家庭横向关系时强调兼顾家庭纵向关系或以纵向关系为重。相反, 这个时期里的家庭横向关系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中国对提高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立法、教育、就业、提倡晚婚节育、制止父母通过纵向关系对子女人身自由和婚姻大事的无理干涉等, 都有效地改善了夫妻之间的横向关系, 使夫妻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方面都日趋平等, 夫妻关系由原来的单向被动型改为双向互动型。这个时期家庭关系模式的特点是:逐步得到重视和改善的夫妻横向关系仍然保留明显的被家庭纵向关系所支配的痕迹, 家庭成员之间还没有彻底消除等级观念和与年龄、性别和辈分相关联的不平等待遇, 在家庭的劳动分工、消费品分配、智力投资、婚生安排等方面还存在家长制的影响和性别歧视。 C 、 80年代以后

从 80年代开始,我国家庭关系模式变化的总趋势是往假封建型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只生一胎的人口政策的推广, “子女优先、子女偏重”和“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观念开始左右我国家庭关系, 甚至改变着这些关系的性质。在城市家庭或者生了儿子的农村家庭里, 独生子女一跃成为家庭“小皇帝” ,家庭活动的中心,众人共同保护的重点对象。往日居高位的爷爷奶奶,为了小宝贝,也不顾身份和身体,自愿承当十分称职、不计报酬的“高级保姆” 。做媳妇的有时也挟“小皇帝”的威风挤压婆婆,支使丈夫,从原来和公婆有上下辈之分、与丈夫平起平坐的位置上升到仅次于“小皇帝”的地位。这种类型的家庭关系当然也有

例外, 在只生女儿的农村家庭里, 妻子已经争取到的平等地位突然丧失, 大都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 有的甚至遭受不同程度的生活虐待; 女儿的处境也不一定比妈妈好, 她们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和照顾,有的甚至被遗弃。总之,这一时期的家庭关系模式的特征:一是家庭纵向关系的地位回升, 独生子女大有一统天下之势, 十分不利于他们的正常教育, 也给其他家庭关系的处理增添困难; 二是家庭横向关系再

次处于从属位置, 而且真正的平等并没有实现, 夫妻之间, 或丈夫主宰或妻子包揽, 子女之间, 重男轻女; 三是夫妻关系以子女为转移, 随生男生女发生变化, 缺乏配偶之间的精神需要和情感追求。这种模式的家庭关系实质上是严重倒退,又回到封建形态,称为假封建型的家庭关系模式。

小结:以上几种家庭关系模式表明, 我国家庭关系变化的全过程基本上是围绕家庭纵向关系展开的, 纵向关系一直优越于横向关系, 夫妻关系作为家庭关系的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始终没有得到确认, 家庭成员之间根本不能建立一种双方互动的平等关系。这些模式都不符合开放和民主的精神。因此, 我国家庭关系必须认真变革, 建立具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家庭关系模式。

四、现代家庭关系模式

夫妻关系是整个家庭关系网络的中心, 夫妻关系的质量和稳定状况是考察家庭关系问题的重点, 是协调处理其他家庭关系的基础。夫妻关系的性质是双向和平等的, 是在平等的家庭地位上通过积极的互动和沟通, 来调节彼此之间的关系, 及时解决可能产生的磨擦、冲突等关系问题; 使夫妻各自的生活爱好、共同的努力目标以及照顾老人和培养子女等等家庭事务都能和谐地兼顾起来。这种平等互动的原则也适用于建立家庭的其他横向关系。同时, 现代家庭模式中的纵向关系亦是双方互动的, 不管是上辈还是后代, 都是家庭的一名成员, 在人身人格上都应该独立而平等, 不应该有高低之分和主从之别。因此, 任何形式的家长制统治,未婚同居、婚外情恋,唯老独尊、依者卖老,鄙视、虐待、抛弃老人,以独生子女为贵等观念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个人:就个人而言, 男女双方在组织家庭的过程中一般跨越三个不同三角形的阶段, 在对待不同阶段的关系上要多花点心思, 在处理手法上多讲究一点艺术性。由于爱情是夫妻关系发展过程的基础和原动力、婚姻可能随爱情的死亡而了结, 坚持正确的择偶标准, 奠定感情基础是日后处理夫妻生活和各种家庭关系的前提条件。男女双方要以理智和道德去经历爱情的三个阶段:初恋、热恋和平稳期 , 要清醒地认识夫妻关系的可变性和暂时性,防止把这种关系看成是永恒不变的,以至忽视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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