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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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

县林木种苗站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县林业局:

XX年,林木种苗站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与支持下,通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按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段的工作任务,现就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严格遵守“二、五“学习制度,认真组

织全站职工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使本站职工进一步增强集体观念意识,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严格把握好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用更新的方法,更强的改革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种苗工作。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了完成我县今年造林任务,按照造林地块的规划安排,种苗站做了充分的准备,今年共收购各类林木种子10633公斤;育苗面积79.7亩,用种量9973公斤,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

1、籽种的采购情况

种苗站今年共收购各类籽种10633公斤,其中:思茅松1160公斤、西南桦93公斤(干种11公斤,鲜种82公斤),板栗290公斤,香樟270公斤,茶籽8820公斤。

2、苗木出圃情况

今年雨季造林中,共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包括外销部分10.39万株),其中西南桦苗146.73万株,香樟木苗2.1万株,思茅松苗258.27万株,茶叶苗207.42万株,水冬瓜苗7.35万株,杉木苗20.75万株,桉树3.24万株。龙血树0.35万株。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育苗工作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个别苗点由于雨季交通困难,致使监管不到位,种苗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

2、乡(镇)所培育的苗木,没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

四、XX年工作计划安排

1、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严格种苗标签制度,根据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在各乡(镇)造林地的规划要求,按照“良种壮苗”的原则结合实际,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以求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输途中的苗木损耗,从而保证造林成效。

3、根据规划方案要做到种苗先行,提前组织贮备各类林木种子,在培育好思茅松、西南桦、香樟木等乡土树种苗木的同时,结合群众意愿,已经购买桉树母株5.5万株培养,力争培育100万株桉树扦插苗,可满足造林面积9000亩。

4、XX年计划采收思茅松籽种500公斤,西南桦鲜种100公斤,旱冬瓜鲜种30公斤,核桃籽种2680公斤,香樟籽种330公斤,板栗籽种277公斤。其中已从景东购买核桃籽种2680公斤,计划出苗7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5000亩;从勐海购买香樟籽种330公斤,计划出苗4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400亩;从景东购买板栗籽种277公斤,计划出苗1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300亩。

5、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争取在糯福乡国有林内建立一片面积在2万亩左右的思茅松采种基地。

6、受主管局的委托,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种苗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案件,以及未经许可,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严禁采用林木假种子、伪劣种子进行苗木生产。

**县林木种苗站

二○○八年十一月一十九日

第二篇:市林木种苗站事迹材料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事迹材料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自成立至今,在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种子法》和《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安全战略和特色林果产业发展思路,不断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加大林木种苗基础建设和科技投入,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

使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工作和事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顿种苗市场秩序,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大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力度。近年来,在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单位和林业执法支队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林木种苗“两证”的核发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无序到有序。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96份,经营许可证 93份。持证生产经营率达到90%以上。二是转变工作方式,依法整顿和规范种苗市场。在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上,联合市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队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对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整顿,有效杜绝了无证生产、经营种苗现象的发生,依法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查处非法调运苗木案件20余起,销毁假劣苗木5万余万株。

二、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确保种苗生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种苗质量,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管力度,完善“证、签”制度。在种苗调拔和出圃前,对造林使用苗木进行重点抽查,按照标准核发“苗木质量检验证书”、“种苗标签”后出圃使用和销售。近年来,共抽检各类苗木近10万株,代表总量5000万株;种子样品60多份,代表总量50万公斤,全市累计核发质量检验证书1600余份,标签2800余份。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质检员队伍培训。积极组织市、县、区

种苗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质检员培训班,使全市持证种苗质检员人数达到20人。

三、完善种苗基础设施,提升种苗建设水平

近年来,在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启动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林木良种繁育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XX年启动建设“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项目,根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等法规、标准,编制了《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手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实施细则》,规范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同时,更新了必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增强检验能力,保证了全市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年春季启动建设的“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面积600亩。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良繁中心年可

产各类良种苗木50万株,种条、接穗等100万根以上。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邀请省总站、甘农大林学院的领导、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指导,同时加强了对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力地提高了我市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种苗质量,为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林木优良品种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营造依法治种环境,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近年来,市种苗站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和组织学习《种子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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