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施工现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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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施工现场承诺书

篇一: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证书号)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如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每周有3天不在现场或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参加例会,每发现一次罚1000元整,连续5天不在现场或累计3次不参加例会,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工程施工合同,没收项目经理保证金。

承包人承诺不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及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项目经理确或专职质检员需变更的,承包人需提交重新考察费3万元,发包人考察合格并报招标办审批后更换。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专职质检员。当发包人要求更换时,承包人仍需提交重新考察费3万元,经发包人考察合格并报招标办审批后更换。若无相应满足条件的项目经理或者更换2次项目经理后仍无法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工程施工合同。

我方充分理解对于项目经理的重视认知要求,若出现因我方项目经理不力造成的损失,我方愿意接受一切合理的索赔要求。同时,你方拥有主动要求撤换不称职项目经理的权力。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和盖章)项目经理:(本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篇二:施工现场及施工驻地安全卫生承诺书

施工现场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良好的施工现场,更好的安全施工及施工工地的安全卫生条件,我方现郑重承诺:

一、在施工期间,严格按业主和市场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许可证》,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业主和市场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场和公司监管。

三、我方将实行文明施工,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市场和相关部门解释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严格遵守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施工工地,我方将配备清扫人员,并定期进行施工工地卫生检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电器,我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三:建造师及主要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承诺书

建造师常驻现场承诺书

致:

你方所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序号)工程,我方经认真考虑并保证: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将确保中标的建造师常驻现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不能按承诺书的要求到工地现场的,一天扣2000元罚款,每次例会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0元/次。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建造师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为基本格式,各投标申请人不得随意修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建造师签字确认。如投标申请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建造师及主要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承诺书

你方所招标的编号为(招标序号)的(标段名称),我方经认真考虑并保证: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建造师(姓名)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对建造师的要求

⑴合同签订时,中标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交发包人保管,主要工作结束后方可归还承包人;

⑵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建造师,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报南京市招标投标管理处备案。

⑶如果因客观原因更换建造师,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更换的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并且与投标建造师有同等条件,如资质、业绩等。⑷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建造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要求其本人每周不少于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建造师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有事必须请假。如建造师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缺席一日或缺席一次例会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如一周如有二个工作日或二个月累计10天不在现场或二个月缺席例会三次,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

⑴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

⑵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等主要管

理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如有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

⑶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因上述人员擅自离开岗位,造成安全、质量等损失,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

⑷如果因客观原因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更换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并且与原岗位的管理人员具有同等条件,如资质、业绩等。

⑸发包人有权反对及要求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调离不称职或发

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人。如有违反,按照每人10000元/次罚款。

(违约责任将在合同中明确)。

投标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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