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排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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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排版格式

篇一:政府公文的基本排版格式

起草公文的基本排版格式

一、标题规范

(一)标题字体。

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粗,格式为居中。副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格式为右对齐。

(二)作者与题注。

一般公文只有标题,没有作者和题注。

如属讲话稿之类要标明作者的,应在标题下一行加上作者单位全称、作者职务、姓名,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一格。如属汇报类公文,则标明汇报单位全称,用楷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如果属录音整理则应在讲话者的下一行注明“根据录音整理”及讲话的时间;如属汇报类公文,则要标注汇报时间。这一行全部用楷体,三号,加粗,居中;这一行往往要用小括号括起来。

二、抬头规范

请示、报告、函等公文应有明确的抬头。有抬头的,抬头顶格。一般发往全系统的文件抬头为“各地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发往含广州、深圳在内的全系统则为“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仅发往部分市局则用“珠海、

汕头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往省局机关内部则是“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如果仅发部分处室则是“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收文单位少的,则直接用收文单位规范简称(见省局电话号码表)。同时发往市局与省局机关处室的,市局与省局机关处室之间用逗号,处室与直属单位之间用顿号。发往其它单位的公文一律用规范名称作抬头。

原则上省局不直接往县级单位发文。

三、纲目规范

(一)一级标题。

一级标题为黑体字,标号后用顿号,标题尾无标点符号。一级标题应单独为一段。(例:

一、标题规范)

(二)二级标题。

二级标题用国标楷体,加粗,标题用括号;标号与标题之间没有符号,标题尾用句号。二级标题原则上应单独为一段。(例:(二)二级标题。)

(三)三级标题。

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标题文字用国标仿宋,加粗;标号与标题之间用小园点(要用全角),标题尾用句号。三级标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不独立设为一段。(例:3.三级标题。)

(四)四级标题。

四级标题用小括号阿拉伯数字,字体字号与正文一致;标号与标题之间没有符号。四级标题原则上不单独设段。(例:(4)四级标题。)

(五)正文。

抬头与正文一律用国标仿宋,小三号,两端对齐,段前空两格,标点符号一律用全角。文本用标准A4纸,页面设置用标准格式(即页边距设置为上、下为厘米,左右为厘米,页眉厘米,页脚厘米,文档络设置为“只指定行络”,每页44行)。标题之前空一行;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正文中一般不出现空行。

四、落款规范

如起草省局文件,应在文章结尾、正文右下角标注时间,但不标注起草单位(落款处发文时盖章);如果起草素质教育中心文件,则应在文章结尾标注单位和时间;如起草领导讲话及汇报等公文,因题注部分已经有作者和时间,不再另添加落款和时间。

如果属录音整理,应在文章结尾标明整理人,整理时间。其它文体可不标注单位和时间。标注时间用“插入”中的“插入时间”(中文格式)。

任何公文、记录、整理都应插入页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什么是公文?自古以来定义甚多,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取其共识,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特点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第三、公文具有规范的结构和格式,各种类型的公文都有明确规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样主要靠各种“约定俗成”的格式。公文区别于其它文章的主要特点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件。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

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作用

第一、领导和指导作用。第二、行为和规范作用。第三、宣传和教育作用。第

四、联系和知照作用。第五、依据和凭证作用。

秘密等级

按秘密等级划分,公文可分为绝密公文(绝密件)、机密公文(机密件)、秘密公文(秘密件)、内部公文(内部件)、国内公文(国内件)、公开公文(公开件)。绝密件,指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公文。机密

件,指内容涉及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秘密件,指内容涉及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内部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对社会公开,只限在机关单位内部运转的公文。国内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对国外公布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公开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开发布的公文。

种类

XX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

种类是这样规定的: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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