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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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负责承建渠县总工会“三中心一阵地“”装修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中相关分项工程发包人给乙方实施完成,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渠县东城云满庭____。

2.工期: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8月12 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59500.00 元人民币。(暂估1700m²,单价35元/m²)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1).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质量要求:优良。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2、若乙方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时。应返工重做,造成甲方材料损失费用按成本价计算赔付。此赔付由甲方直接在本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材料浪费,按成本价3倍计算赔付,若出现工地材料偷盗变卖等情况,经发现后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

5.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预埋工程结束后,经甲方现场代表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次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后,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三个月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第六条保证金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

2、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保险约定: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全额办理民工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保单甲方确认后复印留底。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如乙方施工人员当中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所有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以500 元/人次进行重罚作为名誉赔偿。

2、若因乙方起哄的或非正当原因停工的,则按1000 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自行办理有关上岗证、劳务证等相关的证件,若证件不具备而被查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伤、残、亡等事故,除由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外,其余差额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户名:李红霞户名:

账号:6230 7201 1051 1409 792 账号:

开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开户行: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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