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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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中级经济法试题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1、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的是()。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专利权 D.家庭共有的房屋3。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4。

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5.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6。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人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7。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后则以其认缴的的出
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合伙企业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最高 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 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伙企业法》
自愿原则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入伙
入伙条件与程序:
办理登
记手续
经过全体
合伙人同意
依法订立
书面入伙 协议
原合伙人
应当履行 告知义务
第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1、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等责任;
2、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3、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出决议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1、按合伙协议的约定;
2、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 决定;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
配和分担;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
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 出资
以合伙名 义取得的
收益
依法取得的 其他财产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四分。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5-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5-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1、合伙企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我国的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自然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济组织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

2)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资格应当是:①必须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C.太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D.企业法人 E.北京市人民政府〖析〗在我国,仅有自然人可以成为合伙人,同时对外国人未予限制。

正确答案:AB。

2)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而设立。

3)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

4)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5)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协议《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根据这些规定,成立合伙企业必须有合伙协议,而且应当是书面的。

《合伙企业法》第13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火;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新)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新)

《民法通则》第30条:个人合伙是指 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 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 动。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合伙企
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
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的分类
(一)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二)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三)出名合伙与隐名合伙 (四)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
案例讨论 三义和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人黎明因家人住院,急需 一笔钱,向他人借款,并为此与债权人约定,以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作为质押。事后,黎明还征求了其 他合伙人的意见。合伙人甲认为:合伙出资份额是合伙 企业的财产,是大家的财产,为个人借款质押不妥,该 质押约定当然无效。合伙人乙认为:我信任借款人,同 意这项质押约定。合伙人丙认为:“既然有合伙人不同 意,这项质押就不能生效。“合伙人丁认为:“既然如 此,黎明可以退伙,但必须对合伙企业以往的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由于意见不一致,他们去向律师咨询。 问:如果你是律师,应该如何回答?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一)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人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 表合伙企业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合伙人的分工是内部关系,不具有 公示性,外界并不知晓,因此对善意第 三人是无效的。不具有执行权权的合伙 人以企业名义进行的交易,有效,由合 伙企业承担责任。 善意第三人:不知情的交易对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 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 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 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 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为该合伙 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财产份额 的结算。

经济法概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 (1)

经济法概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案例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一)2000年3月,公民殷某独自出资4万元设立了一家面制品加工厂,生产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

他注册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名称为某市惠康面制品加工厂;住所为某市某路某号的一间16平方米的房屋。

实际上,这间房屋只是殷某暂时借来应付登记的,真正的营业场所在一间简易房内,该房屋是某公交公司将一汽车终点站的候车室改建而成的,没有路名和门牌号码。

而且,在正式开张时,殷某挂出的厂牌是“中国惠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殷某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惠康”商标用于其生产的面制品,获得了核准。

殷某雇了四名工人为其工作,规定他们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六天。

因为是私营企业、规模小,殷某认为没有必要为四人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工人中有一个黎某,头脑灵活、活动能力较强,殷某让他负责销售和收货款。

一日,黎某的母亲突发急病送医院救治,黎某手头缺钱,便瞒着殷某将刚收来的货款1000元垫付了医药费。

然而钱还是不够,黎某找到其朋友王某,慌称面制品加工厂是自己所开,以加工设备为抵押,又借得1500元,并立下了字据。

两个月后,殷某在核帐时发现黎某有货款未及时入帐,便要求他三日内交出。

黎某无钱可交,就到乡下躲了起来。

没几天,王某来到惠康面制品加工厂讨债。

殷某和王某这才发现他们都被骗了。

王某坚持殷某先替黎某还债,然后再向黎某追偿。

殷某断然拒绝,表示这是黎某的个人债务,应由黎某自己清偿。

因此两人争执不下。

问:1、殷某的独资企业在设立和经营的过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为什么?2、黎某的行为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3、王某的抵押权能否实现?为什么?答案:1、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的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同行业企业的识别标志,不能任意确定,工商登记后也不能自行变更。

(1)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者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

殷某自行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惠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法最新修订(个人独资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

个人独资企业法最新修订(个人独资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

个人独资企业法最新修订(个人独资企业法司法解释全文)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财税同仁们在进行探讨时发现了这样一条财经大V解读推文(如下图所示,当事人已删除):相信细心的朋友们已经发现这一推文存在明显的误读,具体涉及哪些点,我们一一说道说道:1.核定征收征的是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征管无关。

不管企业适用何种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其增值税义务与税负并无区别;2.增值税含税价要先做价税还原,不是直接扣除(-3%增值税);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所得适用的是生产经营所得5%~35%的五级累进税率,并不是直接按照35%;4.明星、艺人、网红的收入就算之前违规用了核定征收,那也是全额纳税,与本公告无关,他们错在将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从而偷逃个人所得税;5.至于提到的“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全额纳税”,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是根据股权的出让价格与取得成本计算的增值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此外,基本上私募退出都是老老实实按照20%的财产转让取得在缴税,这是一个强监管行业;6.“上市公司流通股减持,20%纳税”,这有什么要说的呢?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和私募一样,上市公司也受到强监管;如上种种,只能说,隔行如隔山,这位大V明显曲解了公告精神。

那么,对于本次公告,我们应当如何正确理解呢?普道财税研究院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希望小伙伴们不要因为理解错误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取消了核定征收?(公告原文)普道财税研究院:公告第一条其实已经明确,适用查账征收的限定性条件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公告只是对于资本交易项目所得税政策堵塞了个税征管漏洞,并没有对所有个独、合伙企业都取消了核定征收。

问:为什么要取消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的核定征收?普道财税研究院:其实需要先明确一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获得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分红收入是明确需要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在分红环节并不是41号公告调整的重点,41号公告的重点在于股权转让环节。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


2、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 业中的权利 法律禁止合伙企业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 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经 全体债权人同意,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个人所欠债务,只能以从合伙中分 得收益清偿。非经法院裁决,债权人不 得直接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实 现清偿
十三 入伙
• 1、概念: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 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 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 事法律行为 • 2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 伙人的告知义务。 • 3、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 自愿退伙的条件 • 必须事先通知其他合伙人(提前30 天) • 必须避开合伙事业的繁忙时期 • 要完成其所担任的合伙事务
• • • • • • •
(4)法定退伙 1)概念: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法定事 由而当然退伙的情况 2)法定退伙的事由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份 额
• 思考: • 陆某以劳务入伙是否合法? • 周某、杨某、王某能否以陆某向银行贷款超过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事务的限制,未经其一 致同意为由拒绝向银行偿债? • 杨某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 • 陆某退伙的行为是否违法? • 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 案例:1997年10月,王某等五人各 出资2万元成立了龙发食品厂,并推 举王某为合伙企业负责人。1999年5 月,县木材加工厂因生产资金紧张向 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15万元,约定 借款期限二年,龙发食品厂在借款合 同担保人栏内签注“同意担保”字样, 并加盖了公章。
九、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
1、多数通过规则 • 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全体合伙人有效。 • **2、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规则 • 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 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全体合伙 人平均分配和承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 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3、竞业禁止规则 –忠实义务 p61 •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合伙企业有竞争的 业务

整理独资企业的优缺点_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独资企JUNE 2021业的优缺点整理人尼克知识改变命运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1.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主要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投资人直接控制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不仅要以投入企业的财产清偿债务,而且要以其其他财产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在这种企业中,直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是投资人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合伙企业因合伙协议产生。

合伙是合伙人之间自主的联合行为,因此合伙企业存在的前提就是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制定,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的企业。

(3)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色彩。

普通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其基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而成立并维系,信用和经营状况也取决于合伙人的信用、能力等因素。

有限合伙企业是人合兼资合企业,人合属性很明显。

(4)合伙企业的人格同合伙人的人格不完全分离,合伙企业的财产同合伙人的财产并不完全分离。

(5)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的目的在于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也体现了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

(6)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我国,合伙企业虽然可以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参加各种民事活动,但因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具备法人资格。

3.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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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1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简介:
没有明显变化,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部分删除了部分考点。

本章考点较多,合伙企业法的内容虽不难,可是记忆的任务不小;外商投资企业法复习难度大,不易理解,而且需要大量记忆数字,所以需要学员耐心的多花时间。

这章在考试中每年都会考察简答题,所以重点的条文要求准确记忆。

学习主线:
考点精讲: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投资,也可以由法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非法人企业
【分析】无限责任: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先企业后个人
3.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总结】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经济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前置审批 2.申请设立登记 3.登记机关审查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 企业财产 的构成
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这些 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
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 三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合伙 企业财产 的管理和
使用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
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那些是错误的? A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12万 B 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 C 甲有权依据已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财产的实际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 共同执行。
2.各合伙人分 别执行。
A
B
3.委托一个或 者数个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
C
4.聘任合伙人 以外的经营管 理人员。
C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 D、招聘经理执行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案例】 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张某也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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