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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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的启示 1 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办公现场使用数码 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 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 予以制止。 发现公司同事在办公现场使用摄像设备, 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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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经营秘密泄密 为了得到一家零售业公司,一家民营企业的 老总和他的幕僚挑灯夜谈,为的就是能在收购 谈判中掌握更多话语权。但是,意想不到的事 发生了,这家民营企业突然遭到税务局的调查。 事后,这家企业的老总才得知,他们自以为 很秘密的收购谈判,其实早已被对手、一家合 资企业知道了,结果对方散布谣言导致税务局 的突然检查,使其失去了收购机会。
技术文档;
保密协议
2、公司正在申报或已经拥有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形成的产品。
(二)经营信息
1、公司业务发展的总体计划; 2、用户资料应列档案的来往信函、电传、传真、合同、底 价、成交价格、成交数据、佣金、折扣; 3、公司的经营策略、业务总结、市场调研、经营诀窍、客
商业秘密的分类—按保密等级分 【绝密】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
◆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 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 ◆ 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 员工说话不慎 ◆ 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 信息文章 ◇ 个别公司员工,违背公司意愿,擅自将自 己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 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活 动的疏忽大意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合同法》的保护--第43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 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 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法》的保护--第22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 10月31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 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 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 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职工在终止或解 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 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 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 商业秘密文件、资料 3、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4、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 公司商业秘密 5、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6、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 进行社交活动 7、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境 8、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或 资料 9、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商 业秘密文件、资料 10、调离工作岗位、离职时,要如数上交涉密 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
• 影响公司安全最重要的职位是技术,其次分 别是财务和系统管理或销售人员。
• 56.9%的公司高管认为新产品、新销售政策 、新渠道的信息泄漏是最致命的。
案例一:科研资料泄密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为国家级重大 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 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 要买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 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 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细节、配方、剂 量刊登无遗。
保密知识及保密协议
人力行政中心 2016年元月1日
什么是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 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 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公司战略、企划方案、营销 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
保密范围 ◆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 举措会议 ◆ 公司各种财务资料
2、在公司传递给员工后并非因为员工的过失而为公众掌握的
信息或材料;
保密协议
3、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属于员工占有的信息或材料,且当 时员工对公司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4、其后在不违反公司的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传递 给员工的信息或材料。
第四条 员工对公司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履行以
下义务: 1、不泄露公司的秘密信息; 2、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读、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有密级的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
4、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
6、在离职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一家
(以下简称员工)签订。
公司以及其所有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开发、提供互联网 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互联网信息。 鉴于员工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信 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为保密性质,属于公司的财产,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 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来自百度文库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 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 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90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 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民法通则》( 1987年1月1日) √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 √ 《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10月1日) √ 《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 定》(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4月2日)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年10月1 日) √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 的若干意见》 (国家科委,1997年7月2日)
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更多秘密信息;
保密协议
鉴于员工承认,向公司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
些秘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并将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保护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不受到非法侵害,保障和促进公司 业务的健康、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行政法的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 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 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 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 (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 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 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 公司的各种档案、文件 ◆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 ◆ 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 公司销售策略
“铁人”王进喜
1964年《中国画报》封 面刊出的照片。——我 国最著名的“照片泄密 案”。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的敏感性 保密工作无处不在
统计显示 • 80%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 的。 • 只有不到20%的公司没有发生过信息泄漏。
给我们的启示 1 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以及和 朋友之间自己作品的展示等,一定要现 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员工 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 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 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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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工艺流程泄密 日本人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 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不出两年,大陆传 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值,原因是日 本货杀来了! 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占据。
1.8 亿元人民
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 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 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资料(包括客户资料、合同报价等); 废弃的办公纸张不要随便丢弃; 防范文件被他们查看,重要文件要加密; 禁止透漏自己或者询问他人薪酬信息;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不能泄露公司秘密; ……
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在重大的商业活动中,一些高度机 密的行动计划或数据被泄漏出去,会错 失很多商机,造成重大的损失。
案例四:人员流动泄密 原华为3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 学军辞职后,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 并将“窃取”的核心技术资料卖给了华为公司 的直接竞争对手,使其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 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 2002年8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 等三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 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 币。
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化渠道;
4、酝酿中的谈判方案及合同内容;
保密协议
5、公司财务中的长期计划、财务报表、会计账册、财务年度
预决算、准备公布但尚未公布的统计数据。
(三)其它信息 公司通过会议、通知、合同等方式确定为商业秘密的事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条件的其它商业秘 密事项。 第三条 秘密信息不包括: 1、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资料;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案例: 泄露服务公司秘密牟利导致挨打、成 过街老鼠的故事: 1998年,某男在某制药企业任职,收 集企业在质量管理上的漏洞,离职后以举报 相协,企业破财免灾,多次得逞后被打无人 怜,在行业无法生存。
竞业限制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 本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保密协议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员工通过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或 者因为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行或无形信息或材 料。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 1、技术方案、报价方案、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 软件、计算机硬件设备、数据库、程序、代码、研究开发记录 、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
文件、资料;
保密协议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记 录、传输公司的秘密信息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特殊活动确需携带的,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6、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公司的秘密信
息;
7、不在业务洽谈或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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