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兼职救护队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兼职救护队组建标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组建兼职救护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

二、由2个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组成。

三、兼职救护队员应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初训45天,180学时;复训14天,60学时。培训每年进行一次。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装备器材库;

五、配备兼职矿山队基本装备和矿山救护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具体装备见附表一、二

六、设专职队长及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七、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

珲春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

2017年4月25日表一矿山救护小队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表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