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协会评审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强市”的战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已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
第三条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会)、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装饰协会)分别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优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评优工作实施细则、组建评优专家库、发布每年评优工作通知、组成每年评审专家组、确定参评工程名单等工作事项。
第四条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工作小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市辖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联合会、市政协会、装饰协会派员参加。
审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拟选定获奖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违法违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进行审核。
第五条各评优工作办公室按以下奖项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库和印发年度评优工作通知,具体实施年度评优工作:(一)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为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结构质量设置的单项奖,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二)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工程优质奖),是对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设置的综合奖,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三)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以下简称五羊杯奖),是全市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该奖项的前提之一是工程已获得结构优质奖和工程优质奖),分别由联合会和市政协会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四)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装饰优质奖),是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设置的奖项,由装饰协会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五)广州市建设工程中小型优质奖(以下简称中小型优质奖),是对全市中小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设置的奖项,由联合会、市政协会和装饰协会分别组织评选、表彰奖励。
第六条评优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各评优工作办公室每年将评优结果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二章参评条件
第七条各奖项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结构优质奖工程: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项目已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三)由承建单位向相关协会进行开工后的预申报,通过相关协会的初评(地基和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必须已完成质量验收)。
二、工程优质奖、五羊杯奖工程: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工程必须是上一年度通过竣工验收,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取得消防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程技术资料(含视频和文字资料)真实完整,能反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
(四)项目已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五)工程优质奖项目必须在结构质量检评中被确定为优良或优质;五羊杯奖项目必须在结构质量检评中被确定为优质,并且获得工程优质奖;
(六)积极推广新技术:
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
(七)落实绿色施工技术要求:
1、工程应按《广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与评价标准》的评价范围进行评价;
2、绿色施工管理评价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中的参评项目进行评价,房建工程的绿色施工评价项目应达到30%及以上,市政工程的绿色施工评价项目应达到20%及以上。
第三章参评规模
第八条各奖项工程必须达到以下建筑规模:
一、结构优质奖工程:
(一)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场(馆)以及其他构筑物工程;
(二)工业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三)住宅建筑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住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单位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含人行天桥)、隧道工程;
2、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处理厂工程;
3、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轻轨交通工程。
二、工程优质奖工程:
(一)公共建筑
1、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2400万元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以及其他构筑物;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群。
(二)工业建筑
1、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160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车间、仓库等工程;
2、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会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群。
(三)住宅建筑
1、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1600万元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并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
3、别墅类工程,按20栋以上并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组团申报。
(四)古建筑重建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且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五)市政工程
单位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含多个子单位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桥梁、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及隧道、垃圾处理厂(场)、地铁、轻轨、交通设施工程、城市广场及市政大、中修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