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十项制度doc文档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杨家园则镇中心小学

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

1.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度

为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经县政府授权,特制订以下“七长”责任制度。

(一)县长(分管副县长)控辍保学责任: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长(分管副县长)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基本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以内。

(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与校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镇(街办)、学校开展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畅通就学渠道;分析辍学主要原因,研究应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对造成严重辍学现象或辍学劝返工作不力的校长和教师,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镇长(街办主任)控辍保学责任: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指导村委会(社区)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子女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组织动员辍学生复学,经组织动员仍不返校复学的学生,由镇政府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批评,并下达《限期返校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限期仍不送子女返校的,会同公安部门强制执行。

(四)村委会(社区)主任控辍保学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反复动员仍不愿返校的学生,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五)校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组织对家长开展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镇、村委会(社区)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发现辍学应及时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劝返复学通知书》,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书面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做好辍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劝返不回的学生和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向镇政府、村委会(社区)报告。

(六)学生家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与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配合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七)师长(教师)控辍保学责任:负责控辍保学具体学生的包抓工作,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及时发现本班和包抓对象学生的辍学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及时入户家访,做好劝返工作。

2.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制度

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即时监测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定期研判学校工作质量,特制定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制度。

1.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工作由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月报,由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季评工作。

2.月报内容为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情况。

3.每个月底前由中小学统计当月控辍保学工作各方面情况,经学校校长和片区(驻校)责任督学签字后上报教育体育局,同时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4.月报要用书面文字将当月控辍保学工作开展的情况、劝返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等内容详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5.县教育体育局每月将全县控辍保学及辍学劝返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向市局汇总上报;每季度将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向市局上报;

3.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制度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特制订以下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制度。

1.学校对平时排查发现的辍学及疑似辍学问题要建立排查登记

台账。

2.问题排查台账内容:查摆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情况,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整改情况,销号时间等内容。

3.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教师限

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向辖区镇政府(街办)和教育体育局上报。

4.在整改过程中,对辍学劝返采取的措施、劝返的进展、存在困难等情况,责任人要及时指挥协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期限完成辍学劝返和其他整改工作。

5.在整改过程中,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6.排查发现的问题按期限整改完成后,由单位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在问题排查台账上签字,进行销号。

7.县教育体育局对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按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辍学生劝返工作,并定期对全县的台账进行统计汇总。

4.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控辍管理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特制定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责任人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故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教务处报告。同时,在联系和告知家长且得知学生缺勤无正当理由后,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原因,研判缺勤理由是否正当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务处汇报,登记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