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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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建筑企业进甘备案年检的须知

2014-8-27

各省外在甘建筑企业:

根据《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省外建筑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现就省外在甘建筑企业备案年检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加年检的企业为已在甘备案,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备案时间满一年的省外建筑企业;

二、年检需提供如下资料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诚信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在甘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省外建筑企业新增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5、《省外建筑企业新增岗位人员名单》;

6、新增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社保复印件(核对原件);

7、有效期到期并年检合格延续使用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8、其它在备案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或延续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9、如无新增人员,以上第4、5、6项不用提供。

三、以上资料在备案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报省厅建筑业管理处审核,同时在监管平台上发起相关审核申请;超过备案有效期3个月仍未参加年检的,系统将自动将该企业信息全部清除,企业需重新进行进甘备案。

四、在甘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不按要求在监管系统中上报中标信息的不予年检通过。

五、年检完成后一年内不在受理人员变更。

附件:1、《省外建筑企业新增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2、《省外建筑企业新增岗位人员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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