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屯幕墙工程招标技术要求(0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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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本说明应与合同文件和其它技术说明书一道使用。

1.1.概述

建筑图和外墙立面图用来表示建筑师设计概念、几何形状核外表,幕墙分包商(以下简称分包商)负责根据建筑设计和技术要求,负责外墙各部位的细部设计。

在投标期间,投标者有责任提醒建筑师注意图纸与说明书中存在的差异和矛盾,以便澄清。为满足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分包商有责任根据投标图纸做深化,提出合乎设计意图底节点详图。分包商既可以深化投标图纸所示的系统结构,也可以提供满足设计意念的供选方案。以建筑师的审阅结果为佳。

1.2.建筑师签认

对于分包商的设计、制造及施工,建筑师有权表达意见、签认、批复或出现审核遗漏的情况,但这并不会减少或解除分包商合同上的责任,业主亦无须因此履行任何义务或责任。分包商必须依建筑师要求,提供合同内工程的所有资料。建筑师对资料的任何注释、认可和签认,都不应解除分包商的责任。合同订立后,建筑师有权进一步补充技术要求或引用有关规范、标准,而无须因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分包商应根据这些要求规范和标准完善设计、制作和安装等工作。

1.3.分包商

所有合乎资格的分包商应具有10年以上从事类似工程的经验,并获业主和建筑师认可,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必须执有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幕墙生产许可证,而且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的

有效期内;

●必须执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必须执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必须执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1.4.材料和制造

分包商应提供所有材料、人力、场地、工具、设备和设施,制造合乎要求的产品,以满足说明书和图纸中的要求。

所有的材料性能和制造应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参加本说明书第6章所列)的最新版本,同时应满足本说明书的要求。

1.5.制造和施工

分包商应根据建筑师审定的装配施工图进行制造和安装,施工允许误差和质量应合乎本说明书规定,并以满足国家和北京市规范为前提。

1.6.现有结构的验收

在进行本工程任何一项制造施工之前,分包商应对现有土建结构进行工程尺寸复核,确认主体结构满足外墙施工的需要。分包商有责任进一步测量现场,检查所有相邻结构或本系统的支承部分,以保证分包商的设计、制造和施工可以容纳现有结构的条件。

1.7.外墙设计年限和耐久性

本外墙的设计寿命如下:

15年(除定期清洗外,不作任何维修)。

30年(进行适当维修)。

质保证书要求包括在合同的其它部分。外墙所用产品的设计寿命应根据至少以下资料评定:

✓外墙产品/材料在使用环境下的设计寿命(并不做为一种保证或担保)。

✓为了保证产品/材料达到预期的设计寿命,所必须遵循的维修程序和要求。

✓供货商/生产厂家所提供的合格产品是完全适合在本项目中使用。

✓相关产品资料,包括供货商/制造商姓名等。

为了保证外墙有以上的设计寿命和耐久性,分包商有权调整或更换任一有缺陷产品或材料,费用则由分包商承担。此情况下,分包商不可对任何调整或更换要求索赔。在15年的施工期内,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材料(包括玻璃),不可因日晒雨淋受热或紫外线辐射而失效。

1.8.保养和更换性能

本说明书要求分包商提供外墙维护保养手册,该手册包括所有材料、面饰、装配和安装。分包商必须标明外墙的保养要求,包括例行清洗,更换构件和定期维修等。分包商亦应列明令部件失效的环境因素。

进行系统分析,确定配件可能失效的次序。

分包商必须合理设计,保证在进行玻璃、金属盖板或百叶更换时,不用拆除用于支承的框架杆件。分包商应深入研究节点构造,确保易于更换或修正易严重损坏的构件。

在材料易于损坏及有安全要求的地方,应提供视观样板模型,以便进行监控。这

些模型为小型样板,可以放置于暴露位置或屋顶。该样品监控应列明外墙维护保养手册内。

1.9.质量控制程序

各构件的制造和施工质量是相当重要的。为了达到所建立的质量标准,应严格控制所有制造和施工过程。

2.投标要求

2.1.总则

投标本工程的幕墙分包商(一下简称投标者)应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分包工程的施工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研究图纸与技术说明书,充分了解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及特点;了解所有由总承包商提供的工地设施状况及工程范围;了解北京地区的质检和安检的具体规定以及材料报审的相关手续和涉及的种类、范围。

2.2.投标文件

投标者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建筑平立面图、幕墙系统或单体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各幕墙系统的标准节点图、主要幕墙系统的上墙安装图、保温和防火系统的节点图、预埋件的形式及布置图、幕墙伸缩缝的节点图。投标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结构计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公司状况和主要材料供应商的信息等。

2.2.1.主要建筑平立面图

主要建筑平立面图指幕墙所在的主建筑立面和标准平面图。在此类图中,除建筑外轮廓线外,其余和建筑有关的示意线、内部隔墙、功能标式等均用虚线表示,而幕墙的分格线用粗线表示。不同的幕墙材料用不同的图示方式表示,并在图纸上标明图示记号,通常透明玻璃或Low—E玻璃无须用图层,磨纱玻璃或彩釉玻璃用带横点画线表示,铝板用点状图层表示,石材用三角形图层表示。这样便于审阅者了解整个建筑中的幕墙分格、布局和用料情况。

2.2.2.幕墙系统的平立剖图

幕墙系统的平立剖图是指每个幕墙单体或幕墙系统的立面分格图、平面布置图和相关的结构剖面图,在这类图纸中除了有幕墙的分格尺寸、开启位置和方式、幕墙用料等基本要素外,同时应该标明每个幕墙所在的建筑位置的轴线、标高。立面图上必须有材料的图示标号,其图示方式和建筑立面图中所用的图示符号相同。

2.2.

3.幕墙标准系统节点图

幕墙系统标准节点图是指能明确表示幕墙种类、幕墙横竖剖面、幕墙开启方式的图纸,在这类图中必须明确的表示出幕墙断面的外包尺寸、面材的种类和厚度、相关材料之间的拼接方式。

外墙系统详图包括(但不仅限于):

GL-1:全明框玻璃幕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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