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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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协

议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合同体各方本着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促使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紧密配合、团结协作,使该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经各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不含防火涂料)。

第二条、承包方式:结构劳务承包。

第三条、承包工程内容:

l、以双方确认修改后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单价每平方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具体按实结算。

3、合同单价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详见附件报价清单及报价汇总表)。

4、除工程量发生变化外,工程总价不能增减。由于甲方书面要求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工程量一一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个出勤天。开工日期以吊装日期为开始。

2、初定工程最早开工时间为2016年月日(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须顺延工期。

①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

②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则工期顺延。

③遇雨雪、暴风等恶劣天气造成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④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六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管理

1、本工程不包含税金,经协商单方造价为元/m2,总金额

元整。

2、本工程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3、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汇入本帐号:。

4、工程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工程款。

5、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的工程款给乙方合人民币

万元(¥:万元)。如果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14日内不予验收或在组织验收后7天内不给予验收结果或修改意见,则视为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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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钢结构工程专项验收结束之日起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一周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接线点至施工现场(具体位置双方在合同签定后双方以书面确认),施工用电缆及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2、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应保证工期间的畅通,新建厂房内场地应满足40T卡车运输和25T吊车吊装的需要,每跨间的临时道路至少6米宽(主要考虑雨天后能快速恢复施工),并要形成环路。

4、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甲方现场变更签证。

5、以书面形式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定位轴线、水平线、标高线。调整影响乙方施工的土建结构超差部位,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基础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钢结构施工。

6、在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于其它施工单位原因给乙方造成半成品、成品的损坏,乙方授权甲方追究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

7、如项目经理及安装人员需借款、借物,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8、免费提供项目办公室(约30平方)作为办公、库房、工人休息用(含设备安装用房)。

9、双方约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乙方职责:

l、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前10天内,送交甲方审批后实施。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分清,各负其责。

3、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达到城建部门的要求。

4、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钢结构施工蓝图和规范要求施工。

5、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6、认真接受甲方和质检站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作好工程资料。隐蔽工程部分必须经过甲方和质检站的监督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

7、及时办理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变更签证和图纸会审更正资料。

8、双方约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前,提前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做好验收准备,如果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14日内不予验收或在组织验收后7天内不给予验收结果或修改意见,则视为验收通过。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认可或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3、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4天起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工程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使用,若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并从该日起计算保修期。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送检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被甲方认可后7日内,按本合同的约定付清剩余的工程款(质保金除外)。逾期不支付,由甲方承担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经济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

2、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推迟一天,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最长不超过10天)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履行义务,超过规定时间10天,乙方有权要求重新签定或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权力。

第十一条、保修: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承包的工程出现损坏时,由乙方负责维修。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维修的成本费用。(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力除外)。

保修期自钢结构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

第十二条、争议:

l、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最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竣工验收、付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3、乙方所报报价书对合同不明之处具有解释效力。

4、本合同壹式是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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