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0: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XXXXXXXXXXXXX:

本单位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在办理涉及到本单位的业务时,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询、使用、报送本单位的信用信息,具体约定如下:

一、本单位同意并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第项涉及到本单位的业务时,可以向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有权对查询到的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打印、保存和使用:

(一)本单位申办信用业务的,用于业务审核。

(二)本单位作为担保人,用于提供担保的审核。

(三)贷后管理,用于已发放贷款等业务的贷后管理。

(四)本单位关联单位向贵行申办信用业务,用于了解本单位信用信息的。

(五)本单位高管或重要关系人向贵行申办信贷、信用卡等业务,用于了解本单位信用状况的。

(六)处理本单位征信异议业务。

(七)其他事项(请具体说明)。

二、本单位同意并授权贵行根据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业运行机构的报送要求,有权将有关与贵行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的信息,包括与上述法律性文件有关的履约信息,以及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及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报送至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授权书的授权期限自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至本授权书授权事项下的业务办理完毕并结清之日止。

五、本单位声明,贵行已经依法向本单位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本单位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单位已经完全知悉并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的内容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本授权书条款的约定。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