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第一编:总论

1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 知识产权的性质:私权与无形财产权。

3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 )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法律特征。(2 )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时间性。

4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出的知识产品。所谓知识产品,即( 1 )创造性成果(2 )经营性标记(3 )经营性资信

第二编:著作权

1 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即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2 著作权的性质:

(1 )著作人身权性质:①不可转让性②永久性,我国《著作权法》第 20 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 2 )著作财产权性质:①可让与性②有期限性③可继承性

3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 1 )作者:作品的创作主体

( 2 )我国《著作权法》第11 条第 2 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 3 )《著作权法》第11 条第3 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条第4 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4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继受主体著作权取得方式:( 1 )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2 )因合同取得著作权。

5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佣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 条第1 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归属: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造的特定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合作作品: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者条件: 1、共同创作愿望。2、共同创作劳动。著作权由合同作者共同享有。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演绎作品体:演绎作品作者,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只享有演绎部分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主体:汇编人,在行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电影作品主体:制片者;编剧、导演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合同获得报酬。

美术作品主体:创作人;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匿名作品主体: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匿名权外的著作权

6 著作人身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内容:( 1 )发表权: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特点在于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 2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 3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 4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7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内容: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汇编权,摄制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重点关注个别)

8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1 )注册取得: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

(2 )自动取得: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又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

9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 1 )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①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 年。②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12 月 31 日。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12 月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2 )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①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 年,50 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②匿名作品,假名作品等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

10 邻接权的概念: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11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 1 )主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作品的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保护的主体是以表演,录音录像或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人。

(2)客体不同

( 3 )权利内容不同

(4)保护期限不同: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 50 年。③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 50 年。④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发生后,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起计算,享受 50 年的保护。

12 著作权限制

(1 )合理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12 种情况)

( 2 )法定许可使用: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4 个方面)

(3 )强制许可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

13 著作权利用(可能为论述题)

第三编:专利权

1 发明人:即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发明人只能为自然人。

2 申请人: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存在发明人与申请人分离的原因:( 1 )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那里取得了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并就该发明创造提出了专利申请。(2 )发明人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权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3 )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

3 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权的人。专利申请人未必能够成为专利权人(申请后未获得批准。)

专利权人未必都曾是专利申请人(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转让或继承的。)

4 专利权的归属:

( 1 )自由发明:指发明人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以及设备,资金等外部条件

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无论在哪一个国家,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造的完成人,即发明人。但未申请专利或未经批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共同发明:一项发明创造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时,这一发明创造即使共同发明。

在申请专利,撤回专利申请,行使共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3 )职务发明:指自然人为履行其本职工作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 条第1 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4)委托发明:以合同方式委托他人完成的发明创造。采取合同优先的原则,即完全依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若约定不明或未约定,权利归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

5 专利的种类及比较

(1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集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 )外观设计: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突然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比较:实用新型与发明都是技术方案,保护方式上基本相同。但两者保护范围不同。实用新型只能是产品,发明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对产品而言并非所有都能申请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创造性要求比发明低,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而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以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为要素,以美感为目的,适用于工业应用,不追求适用功能。而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技术方案,具有实用功能,能够解决一定技术问题。这点是三者最大差异。

6专利申请的原则:(1)书面原则。(2)先申请原则。(3)单一性原则。(4)优先权原则。

7 授予专利的条件(可能为论述题)

( 1 )积极条件(专利三性):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实用性

( 2 )消极条件:

①违反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行政规范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②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④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⑦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如: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集合做出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8 专利权人的权利:(1 )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2 )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3 )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4)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9 专利权人的义务:(1 )缴纳专利年费。(2 )公开发明创造。

10 权利范围的界定:

(1 )中心限定:指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以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内容为中心,向外做适当的扩大解释。

( 2 )周边限定:要求解释权利要求只能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

(3 )我国《专利法》采取折中主义原则,既考虑权利要求书措辞字面含义,又参考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作出适当解释。

11 侵权行为的判断

(1 )分析被指控侵权方案的技术特征,是否包含专利方案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

(2 )比较前述所有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的技术特征是否都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述方案具有相同的功能或形式,所有特征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相同。

( 3 )判断所有特征按这种关系的组合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

按以上步骤做特征分析,若上述答案均为肯定,则构成侵权。

第四编:商标权

1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分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记。

2商标的基本特征:①商标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标记。②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③商标以工商业活动为基础。

3 商标的种类:①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②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③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④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⑤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⑥等级商标和防卫商标(P213 ,注意具体含义)

4 商标的构成条件(可能为论述题)

(1 )可视性:由人类的感知方式所决定,传达商品信息的商标应当考虑能够为视觉所感知。可视性是商标标志的首要条件。根据可视性可把商标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

( 2 )显著性:是商标的核心要件,用以区别商品来源,保护商标,防止混淆,便于识别。根据取得方式不同,分为固有显著性,获得显著性,显著性消失。

( 3 )非冲突性:①不得违反公序良俗。②不得与在先合法权利合法权利相冲突。

5 商标权取得方式:(1 )使用取得。(2 )注册取得

6 商标注册的原则:(1 )申请在先原则。( 2 )自愿注册原则。( 3 )优先权原则。

7 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性使用的权利。使用范围:《商标权》第 51 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8 禁止权: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使用范围:《商标法》第 52 条规定,商标权人对于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均有权禁止。其效力范围大于专用权范围。

9 商标注册的无效: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1 )不符合显著新等绝对条件。(2 )不符合相对性条件,如与在先权利冲突,损害驰名商标等。

10 商标权的利用

11 商标权侵权行为:

(1 )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2 )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 )标识侵权:伪造,擅自制造爱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更换商标: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其注册商标撤下后换上自己或第三人的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 5 )其他侵权行为

第五编:其他知识产权

1 商业秘密的特征:(1 )秘密性(

2 )价值性(

3 )保密性

2 商业秘密权的概念:指权利人享有的对其商业秘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法律赋予商业秘密持有人的一项知识产权。

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 )通过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弹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第三人明知或者因知侵犯商业秘密是违法行为,仍从那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 )违反保密协议或者违反一般合同而侵犯商业秘密:①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订立合同以后,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部分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2、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他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并不是无限的,受到地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仅限于本国境内。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3、著作权与言论自由的区别 (1)权利来源不同:著作权法;宪法 (2)权利性质不同:民事权利;基本权利(政治自由)(3)权利产生依据不同:创作作品(劳动);人权 (4)权利主体的范围不同:创作者;公民

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是指自然人法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特点: (1)合理使用人不特定 (2)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经发表的作品 (3)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4)合理使用的目的必须是非盈利性的 (5)不必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 (6)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5、作品的界定 (1)定义: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2)特征:1、独创性2、可复制性 (3)分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类产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或其他材料的集合体、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绪论 一、知识产权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自己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 (二)范围: 从广义上说:1、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 7)禁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协会,东京,创造型+识别型。 3、1993年12月15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指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记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商业秘密 8)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反垄断 从狭义上说:1、著作权(作者权、邻接权),版权; 2、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三)特点: 1、无形性(无体性)——是不同于物权的一个显著特点; 1)使得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关系复杂; 2)增加了侵权的可能. 2、专有性(排他性、绝对性) 1)知识产权人依法行使知识产权他人不得干涉; 2)没有经过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理使用的不受惩罚。 3、时间性——核心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社会人民利益 1)历史的时间性。历史上发明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来才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产生) 2)“法定时间”有效性。法律保护期限,有效期满,法律保护则终止。 4、地域性。没有域外效力——除非在外国申请知识产权并得到保护。只在知识产权取得的国家受到保护。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及法律的规定导致地域性。 二、知识产权法 (一)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实施创造性活动时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工业设计权等。 2.专利法律法规知识点 2.1 专利保护的要件: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2.3 实施专利的权限:专利权人享有实施专利的独占权,可以授权给他人实施,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费用。 3.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点

3.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 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2 商标的注册制度:商标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3.3 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 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4.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4.1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例 如文字、音乐、绘画等。 4.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保护期限为著作权人终身加上 50年,并且适用于法定继承人。 4.3 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著作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5.工业设计法律法规知识点 5.1 工业设计的定义:工业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或者 由外观形状确定的组合的创新和创造活动。 5.2 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工业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外形、图案、颜色等。 5.3 工业设计的权利:工业设计权人享有对工业设计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 以上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整版知识点。了解知识产权的法 律法规,对于保护自己的创造成果或者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都 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遵守相应的 法律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最新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基本特征: 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①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 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①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④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①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总论 ●知识与财产 ●法律上的财产的符合条件 ●1.因稀缺而具有价值 ●2.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占有不代 表排他性的控制) ●3.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 ●知识产权 ●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 等享有的权利 ●特点 ●1.含有公法内容的私法 ●2.含有程序法的实体法 ●3.具有国际性的内国法 ●范围 ●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跟商标权(工业是广义的,不仅指传统意义的工业, 且包括农业、服务业等产业) ●新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 ●特征(相对于物权而言所具有的特点) ●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eg.非物质性的作品、发明创造和商誉 ●知识产权的客体只是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 ●2.特定的专有性(排他性) ●物权的专有性可以依靠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只能依靠法律进行保护(占有就是一种对物权进行自力保护的方法) ●3.地域性 ●除非有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 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4.时间性 ●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种私权,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权利分析 ●权利取得 ●客体:知识(通过法规) ●内容(限制) ●归宿 ●条件与程序 ●权利行使 ●自己使用 ●许可他人使用 ●转让 ●权利消灭 ●保护期届满(终止) ●宣告无效 ●权利救济 ●侵权:没有合法依据的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 ●损害权利不考虑过错(侵权了不一定要赔钱) ●损害赔偿考虑过错(赔偿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两年)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一、临时措施 ●概念:是指法院在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先行采取的保 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英美法系称临时禁令) ●行为保全 ●证据保全(避免被申请人转移或销毁证据) ●财产保全 ●二、管辖与时效 ●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 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中级法院为一审法院,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除外 ●知识产权法院的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 ●时效:两年 ●超过两年仍可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侵权赔偿只能倒推两年 ●著作权法(版权法) ●著作权 ●概念: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考点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的范围:见书4-6 知识产权的分类: 1.以对知识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著作权的含义是广义的,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功能是以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为目的的知识类型,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2.以知识产权的价值来源为标准划分为: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的财产关系。知识产权的属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知识产权法是私权利,但是在权利的形成、赋予、行使、请求和救济中通常需要公权力的参与。 著作权的概念: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的渊源:41-51 著作权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联系和区别简答 联系: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保护的对象都是表现形式,即各类作品和各类发明创造及工商业标记都是某种思想的表现形式。这些对象都具有可复制的特点,在现代传播的条件下,复制成本几乎为0. 区别: 1.保护领域所属的领域和功能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之内,其特点是文学性、艺术型、审美性,重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一般情况下作品不具有实用性。工业产权发的对象是产品、工艺方法和工商业标记,其功能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活需求,目的在于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具有实用性。 2.产生的依据不同: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只要作品创作完成,著作权自动产生,权利人无需履行任何手续。而绝大多数的工业产权必须由特定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必须的技术和法律上的审查、公示、登记才能产生。 3.权利显示的专有性和排他性不同。著作权的排他效力只及于那些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的行为,斌不排除他人独立完成的与之相近似或相同的作品。工业产权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比著作权要强。法律赋予其独占和排他的权利,排除他人就同意表现形式再享有权利的可能性。 4.理念上存在差异:著作权的目的在于鼓励文化领域的多样性,只要不是抄袭的作品,都有利于丰富文化的多样性,都符合著作权法的宗旨。工业产权法旨在鼓励创新达到促进经济法找的目的,重在科技发展,避免重复性。 著作权法的效力简答或案例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精华考点汇总整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损失优先;不当得利其次;法院酌定数额最后(著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著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管辖。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著作权 1、著作权。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著作权人(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不是改编);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方共享(合作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转让,但可以行使展览、出租等其它权利,获利应当分给其他合作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不明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以免费使用;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剧本、音乐的作者对剧本、音乐单独享有著作权,导演、编剧、摄影者等享有署名权(影视作品属于新的作品,使用影视作品只需征得制片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不需要再征得剧本人或原创小说人的同意);美术作品,所有权和著作权可以分离,作品转让的,所有权转移,著作权不转移,但展览权例外;职务作品,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单位享有,没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继承作品,继承人可以继承作品的财产权,不能继承人身权,但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而非原件所有人行使,没有继承人的,发表权可以由原件所有人行使。 (2)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特点。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表达是有形的东西,独创性体现于作品的表达而非思想之中),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思想是无形的)。计算机软件是作品不是专利。官方文件、时事新闻(转播不用付费,但应当注明出处)、历法表格,不是保护对象。 (3)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本国人,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保护。外国人,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有关系(协议、条约),自动保护;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没有关系,在中国或与中国有关系的成员国首次出版(而非创作完成或发表),享有著作权。 (4)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发不发表是我的权利,别人给不给你发表是别人的权利)、署名权、修改权(杂志、报纸编辑对作品进行文字校改不属于侵犯修改权行为,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保护作品完整权4种。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3种。使用权又分化为复制、发行(专指向公众提供有形复印件。网上传播无形复印件,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挂不挂网上是我的权利,别人给不给你挂是别人的权利)、出租(仅限影视作品、录制品和计算机软件享有)、展览(仅限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享有)、表演(包括公开表演、机械表演作品,飞机、酒吧等营利单位播放音乐侵犯机械表演权)、广播权(不是播放权,著作权中没有播放权,只有邻接权中有播放者权)等12项权利。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指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

知识产权法考点。

知识产权法复习内容 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概念: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范围:一般而言,知识产权法包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而依法产生的权利和基于工商业标记而依法产生的权利。所谓创造性智力成果,是基于人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创造性的成果;工商业标记是指商标、商号,产品的包装、装潢、地理标记等各类标记。表现在知识产权法上,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另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方面的内容。 2.作品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概念:著作权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构成条件: ①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达,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②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作品的完成应该是做着自己的选择、设计、综合,既不是依已有形式复制而来也 不是依既定程序或手法推演而来。 ③该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④可复制性。作品只有符合可复制性,才能再现、传播、产生效益,从而具有保护的必要。 3.著作权的概念和内容 概念:也称版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 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注释权、整理权 4.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时间 取得方式: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区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即以文学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唯一法律事实。(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 取得时间: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足以构成作品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需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著作权取得形式条件:指作品完成之后,是否需要附加其他条件才能享有著作权。) 5.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间 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间不受限制 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③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提供保护。 ④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⑤凡事作者使用假名、笔名等发表的作品或者是未署名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也从发表之日起保护50年。如果50年中明确了作者,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按照作者终生加上去世后50年来计算。 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称为遗作,对遗作的保护期和其他作品相同,即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超过这个期限,无论遗作发表与否,著作财产权都归于消灭。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1.1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们通过 智力创造的作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 领域。 1.3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标标识、商 业秘密等。 1.4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的要求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要求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创作性等特征。 第二章专利法 2.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

2.1.1 专利的定义:________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产品或者对于已有技术的改进所做的保护。 2.1.2 专利的分类:________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2.1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发明专利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发明的产品等。 2.2.2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实用新型专利权 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实用新型的产品等。 2.2.3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外观设计专利权 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外观设计的产品等。 2.3 专利申请和保护流程 2.3.1 专利申请流程:________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 利授权等环节。 2.3.2 专利保护流程:________包括专利权的监督、专利权的 维权、专利的许可等环节。 第三章商标法 3.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第一编:总论 1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 知识产权的性质:私权与无形财产权。 3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 )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法律特征。(2 )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时间性。 4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出的知识产品。所谓知识产品,即( 1 )创造性成果(2 )经营性标记(3 )经营性资信 第二编:著作权 1 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即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2 著作权的性质: (1 )著作人身权性质:①不可转让性②永久性,我国《著作权法》第 20 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 2 )著作财产权性质:①可让与性②有期限性③可继承性

3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 1 )作者:作品的创作主体 ( 2 )我国《著作权法》第11 条第 2 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 3 )《著作权法》第11 条第3 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条第4 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4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继受主体著作权取得方式:( 1 )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2 )因合同取得著作权。 5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佣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 条第1 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归属: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造的特定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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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2)地域性 (3)期限性(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权利一经消灭,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1)因创造智力成果 (2)因使用智力成果 (3)因交易智力成果 (4)因救济智力成果 4、知识产权体系:取得制度(形式条件,实质条件) 归属制度, 权能制度, 使用制度, 限制制度(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生产经营) 保护制度。 5、著作权: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6、著作权的法律特征:(1)客体是没有形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 7、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1990年9月7日通过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9、邻接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10、10、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复制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注意"临摹"不再是复制的一种方式。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享有出租权的作品类型只能是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别的作品如图书等作品的著作权人不能享有出租权。 (4)展览权: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展览权由该原件的所有人享有。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一般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以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方式,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再现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包括两个方面:"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公开表演作品,后者则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权,一般也是指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但不限于电台、电视台的广播,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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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一、综述: 1. 知识产权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是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要内容的反映人们智力创造成果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内容范围:工业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高新技术产权,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 ★简述知识产权性质: 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知识产权是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是私权。 3.★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②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 ③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 ④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⑤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⑥知识产权具有确认性、授予性 3. 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①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②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③物权往往可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④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⑤知识产权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⑥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 ★知识产权保护的含义与途径: 含义:通常认为是对权利的确认和对权利的保护。我国一般理解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且偏重于执法方面,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保护权利。 途径:第一,立法保护;第二,行政保护;第三,司法保护;第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第五,技术保护;第六,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二、著作权: 1.★ 作品的概念与条件?如何理解独创性?

概念: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构成条件: 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② 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 ③ 具有独创性和原创性 ④ 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如何理解独创性:“原创性”,是作品最重要构成要素 ①在形成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之作 ②作者独立创作(独立构思、运用独到技能、技巧、手法)完成而产生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 一.知识产权概念:是指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的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二.范围: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客体非物质性(智力成果) 2.专有性(独占性) 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否则效力只限本国境内) 4.时间性 四.与物权的区别 a.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物质载体所承载的客体的知识产权。 b.对任何物体的转移,在缺乏协议的情况下,不导致物体中版权或任何版权中排他性权利的转移。 c.侵犯载体的物权不等于侵犯知识产权。 五.性质:私权力,受公权力的调整和干预。 六.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1.临时措施 ◆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知识产权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可复议一次,期间不停) ◆诉前证据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2.管辖与时效 管辖: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级别方面(一审) ●专利:中级法院 ●著作商标:中级以上 时效:诉讼时效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超过两年起诉的,只要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仍在保护期内的(20年),法院应当,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损害赔偿数额只从起诉之日起向前2年推算。 3.知识产权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物权之诉------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救济请求权---债权之诉------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特指: ●表演者对其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 ●出版者对其设计的版式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作品的条件: 1.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2.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思想不受保护,对思想的具体表达才受保护) 3.具有独创性 三.作品的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作品要件 1.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排除自然界中天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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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的特征 ① 客体的非物质性;②法律授予性;③专有性;④地域性;⑤时间性。 2,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一)作者是直接创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人。正确理解需注意: ① 确认作者的关键在于是否直接创造出作品,即在作品形成过程中,是否复出了创造 性的智力成果。 ② 作者身份因作者创造出作品者一事实而产生,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会因为任何 人活着组织的反对、授权活着某种协议的存在而转移、消灭。 ③ 作者既指原始作品的创始人,也包括演绎作品的创作人。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须具备: ①作品的创作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 ②作品代表并体现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 ③作品所带来的责任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3,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 (一)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分为:①原始取得;②继受取得。 (二)著作权原始取得的基本规则:①自动产生规则;②注册登记产生规则;③加注规 定标记产生规则。 (三)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原始取得的规定: 对取得著作权遵循自动取得的规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著作权,同时 试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明确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可以对其作品进行登记。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著作权的规定 我国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著作权实行互惠原则和首次出版原则。4,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一)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特定类型作品: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 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②实事新闻 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美术作品原件展览权的归属 我国《著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著作权人欲展览作品原件,必须取得原件所有人的同意。 6,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我国《著作权法》第 15 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人签订的合同获取报酬。

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1.知识产权的概念(主体权力内容限制制度。。。)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传统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中著作权自成一-体,而专利权和商标权被合称为工业产权。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有新的非物质客体被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新型知识产权应运而生,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等。 2.知识产权的特征(专利商标著作期限比较) (一)无形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知识产权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和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变得容易 (二)专有性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三)地域性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四)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的财产权部分只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 3.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 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仅指民事主体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与“著作权”这一术语经常替换使用的是“版权”。我国《著作权法》第6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这使“著作权”和“版权”在我国立法中成为同义词。 4.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第3条对“作品”所下的定义是:“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5.作品的构成要件 首先,“作品” 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其次,“作品” 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再次,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 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 6.著作权的内容(权力种类12+1)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按照传统说法,它包括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又称财产权利)。 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司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大汇总

司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大汇总 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主体。 (一)作者的认定:自然人作者的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认定。 (二)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条件。 (三)各种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人:法|律育*网编辑注意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影视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 二、著作权的内容:注意复制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 三、著作权的限制(重中之重)。 (一)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条件和情形。 (二)法定许可:法定许可的条件和情形,注意著作权修改和增加的相关内容。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特别是有关影视作品和摄影作品保护期限的特殊规定。 四、邻接权。 (一)邻接权人的权利:注意表演者权利的内容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内容,特别是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出租权、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的规定。 (二)邻接权人的义务:注意播放者的有关义务。 五、著作权侵权行为:要注意规避技术措施和破坏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这两种侵权行为。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意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和有关举证责任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特别是TRIPS协议界定的范围。 二、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一)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注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规定。利害关系人是指许可实施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继承人。被许可人中,独占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排他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起诉或者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普通被许可人只有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才可以起诉。 (三)诉前临时措施:法|律育*网编辑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一)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 (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专利权法 一、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以及专利权的归属,特别是有关职务发明创造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归属的条件。委托或合作完成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二、专利权的客体:重点掌握专利法对专利权客体的限制,即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一)先申请原则。 (二)专利申请日的确定。 (三)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的规定。 (四)发明专利的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五)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特别是有关复审决定以及无效宣告决定效力的规定。 五、专利权的内容。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内容的不同规定。

(完整版)知识产权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概念: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二种表达方法: (一)列举式:列举知识产权主要内容这是国内外著作普遍的方法,目前被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界定。 (二)概括式:主要表现在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法的论著或教科书中。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目前已为《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认可。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的性质:无形的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非物质化) (一)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二)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 (三)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主体即为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 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二)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三)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国民待遇原则”。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一)种类: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 (二)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调整因创造、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法律事实构成,著作权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脱离具体作品的著作权是不存在的。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关系 共同之处:二者的对象或标的都体现为某种表现形式,即各类作品和发明创造和产品设计及工商业标记都是智力劳动的表现形式。 区别:1、二者的标的,所反映的领域和作用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有区别。 2、同工业产权相比,著作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程度更弱些。 3、著作权可自动产生,工业产权需授权审查。 4、保护期限 5、人身权利方面(财产权主要)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象 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 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变动方式等都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3.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 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对世权) 知识产权人可根据自己的意志,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即可完成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支配(支配权) 4.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1)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和地区受保护 (2)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 同一项知识产权可以在受保护的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 5.知识产权的权项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包括不同的权项和相同的权项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停止侵害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且该侵权仍在继续(唯一条件)

该责任形式可以和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用 2.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2)权利人由财产损失 包括既得利益(现有财产)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3)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所要求的注意义务 3.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行为人有过错 第二节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1.赔偿原则 补偿性赔偿原则 2.赔偿额的计算 (1)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首先考虑)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 (3)参照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额(在专利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方才考虑)(4)法定赔偿额(在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在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 对于(1)、(2)的适用次序,商标权人可自由选择 第三节临时措施(浏览) 1.概念——司法机关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局决定之前,因情况紧急而为权利人采取的临时性的救济措施 2.特征——情况紧急;临时救济;立即执行 3.临时措施的分类 (1)以内容为标准 a.临时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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