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学第四章 广告管理的依据与广告自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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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广告行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二十二号颁布日期:2015-04-24执行日期:2015-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宪法法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广告行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广告内容准则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规则及管理55页PPT

广告规则及管理55页PPT
13、遵守纪律的风气的培养,只有领 导者本 身在这 方面以 身作则 才能收 到成效 。—— 马卡连 柯 14、劳动者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毅 精神以 及同全 世界劳 动者的 团结一 致,是 取得最 后胜利 的保证 。—— 列宁 摘自名言网
15、机会是不守纪律的。——雨果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广告规则及管理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

广告规则及其管理ppt(共19页)

广告规则及其管理ppt(共19页)

10.2广告法规
一、我国广告法规的重要内 容(6章49条)
1.明确规定广告法只调整商业广告活动,规定了商业广告 活动的主体
2.明确规定商业广告活动的主体应遵守的广告原则与广告 准则以及在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应承担的义务
广告活动发布前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的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明确规定了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
4.明确规定了广告活动中各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带动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0.2广告法规
1987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广告 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
广告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自 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 法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产品质量法 3.合同法 4.反不正当竞争法 5.民法通则 6.刑法 7.商标法等
国家广电局的最新 规定
10.2广告法规
二、发达国家广告法规的重 要内容
1.对广播电视广告有十分严格的限制 2.对广告内容有详细的规定 3.对广告法律责任的规定
应进一步加 强我国广告 法规建设
广告微观管理
微观管理:是企业经营 管理有机组成部分,和 财务管理、成本管理、 人事管理等一样,是一 种具体的管理
二、广告管理的方法
行政方法 法律方法 经济方法 社会监督方法
思考题:
广告规则在广告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
我国广告法规和广告自律的缺陷?
怎样加强我国广告法规建设和广告自 律建设?
10.3 广告自律
广告自律是指为保证广告活 动的健康运行,广告业者以 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与 职业道德为准绳,通过制定 章程、准则、规范等形式进 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广 告 管 理

广 告  管 理
围更加广泛。它不仅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而且在法律没有规范 的地方也能发挥其约束的作用。
➢ (4)灵活性:行业规范等自律规章、准则只要经过组织参加
人的大多数同意即可修改、补充,便于按发展情况随时制定或改 进新形式的规范,使参加者遵照执行。
广告管理
广告行业自律组织规范
❖ 1.广告主自律:生产、销售产品的企业、公司为避
6.监督检查的日常性:广告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科
学性,使得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必须经常及时 地进行。
广告管理
广告管理的意义
➢1.保证广告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 ➢4.正确引导消费
广告管理
广告管理的对象和方法
1.广告活动主体
▪ 广告主:目前限定在商业广告范畴内,自行或者委托 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 者个人。
▪ 广告经营者:主要是指接受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委 托,提供广告服务,从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业 务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 广告发布者:大众传播媒体单位和经营其他广告媒体 的企业组织。
广告管理
2.广告活动自身
▪ 广告活动自身也称为广告本体。指作用于广 告客体,并实现广告主与消费者沟通的一切预 期目标的物质实体,以及他们在预先安排下, 受到各种内在和外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全部的 运动过程。包括广告运动、广告活动和广告作 品3个层面。
广告管理
广告管理的特性
1.法治性:广告管理法治化特点,保证了广告监督
管理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2.行政性:国家对广告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各级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的。
3.强制性 :第一,广告法规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个

广告法规管理广告法规管理课件

广告法规管理广告法规管理课件

广告法规管理课件1. 什么是广告法规管理?广告法规管理是指对广告活动进行制约、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管理措施。

广告作为一种商业宣传手段,既能够促进商品销售,也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欺骗。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广告法规,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广告行为。

广告法规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2. 广告法规管理的重要性广告法规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以下是广告法规管理的重要性体现:2.1 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作为商家向消费者宣传产品和服务的手段,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有重要影响。

如果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等问题,消费者可能会受到欺骗,购买到不符合预期的产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广告法规管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广告内容,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维护市场秩序广告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宣传手段,它能够促进商品销售和营销活动。

然而,如果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不当竞争等问题,将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通过广告法规管理,监管部门能够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3 促进企业发展广告作为企业宣传的重要手段,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广告法规管理,企业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广告信息,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感,提高产品销售率。

同时,广告法规管理也能够促使企业进行诚信经营,避免因虚假广告等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

3. 典型的广告法规各国对广告行为的管理与规范主要通过立法方式来实现。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广告法规:3.1 美国《虚假广告法》美国的《虚假广告法》(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是美国最早关于虚假广告的立法。

该法规主要由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执行,对于虚假、误导性的广告行为进行监管。

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法规与管理1. 引言广告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可以促进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还可以宣传企业的品牌形象,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然而,如果广告不合法或不道德,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广告法规来规范广告行为。

本文将介绍广告法规与管理的相关内容。

2. 广告法规的目的和意义广告法规的目的在于保障广告行业的正常秩序,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权益。

具体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法规通过规范广告宣传的内容和方式,防止虚假、夸大、误导性广告的出现,保护消费者免受不良广告的侵害。

2.2 促进企业诚信竞争广告法规对商业主体宣传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遏制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竞争。

2.3 维护市场秩序广告法规通过约束广告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出现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问题,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3. 广告法规的主要内容广告法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广告主体的注册和备案广告主体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以便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这些信息包括广告主体的名称、注册地址、负责人等。

3.2 广告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虚假或误导。

广告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功能、质量、价格等做出明确描述,并进行必要的证明和论证。

3.3 广告宣传方式的规范广告的宣传方式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户外媒体以及网络等。

不同的媒体在广告宣传中有不同的规范要求,如时间限制、文字表述要求、图片和声音的使用等。

3.4 广告禁止内容和限制内容广告法规对某些特定内容进行了禁止。

例如,不得发布虚假宣传、涉黄、涉暴、煽动仇恨、违法犯罪等内容的广告。

同时,还对一些特定行业的广告进行了限制,如药品广告、金融广告等。

3.5 广告监管和处罚措施广告监管机构负责对广告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如罚款、暂停广告播放、吊销广告主体资格等。

药品广告管理制度

药品广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广告的宣传行为,保护公众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品广告的宣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传播方式的药品广告。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禁止虚假、夸大广告,规范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促进药品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传播,保护广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所有从事药品广告的经营者、广告代理机构、广告发布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以任何形式违规宣传药品。

第五条药品广告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功效、用途、适应症等科学依据,真实客观地向公众宣传,不得有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

第二章广告宣传主体第六条从事药品广告宣传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经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药品广告宣传的主体应当对所宣传的药品有充分的了解,熟悉其性能、用途、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并确保药品广告的宣传内容客观真实,没有夸大和误导。

第八条药品广告宣传的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核实,确保宣传内容符合科学知识和医学规范。

第九条药品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广告宣传主体进行资质审查和备案登记,确保广告宣传的主体合法、合规。

第十条药品广告宣传的主体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加强对广告宣传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广告内容第十一条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有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宣传禁用药品,不得宣传未经批准上市的药品。

第十三条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应当注明药品的主要成分、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确保广告内容的全面、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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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广告管理的依据与广告自律的原则广告管理的依据是广告法规,它主要从外在方面对广告管理者的职责范围进行了规定;广告自律的原则是广告道德,它主要从内在方面划定出广告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者虽然范围不同,职责各异,但却从外、内两方面,组成了广告管理两个不同的侧面。

第一节广告管理的依据——广告法规一、广告法规的性质我国的广告法规是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它由国家制订或认可,是其意志的体现,是以国家强制性手段来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我国主要用广告法规来调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消费者在广告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它既是广告管理机关借以进行广告管理的主要依据,又是人们从事广告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广告法规的特点(一)目的性广告法规是为了调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消费者在广告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而制订的法律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它主要针对广告市场,并非专门针对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

因此,广告法规的目的性与代表不同阶级或国家利益的广告管理的目的性是不相同的,甚至形成鲜明的对比。

前者是针对广告市场制订的行为规范,后者则是为了体现不同阶级或国家意志而实施的管理行为。

(二)规范性同其他法律一样,广告法规也具有规范性的特点。

任何一部较为成熟的广告法规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内容和广告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告诉人们哪些合法、哪些非法、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并依法办事,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告法规中这些对人们广告行为的规定,是人们从事广告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正体现出其规范性的特点。

(三)概括性广告法规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人、特定的广告经营单位和具体的事情,而是针对某种类型的人、广告经营单位和事情而制订的广告行为规范,因而它是一般的、抽象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四)强制性任何法律规定都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广告法规也不例外。

为了保证广告法规的各种规定和条款能顺利实施下去,维护广告法规的权威性,国家往往采取强制手段,对违反广告法规的人和事进行处罚,表现出强制性的特点:(五)稳定性任何法律都具有稳定性。

广告法规一旦制订出来,并开始实施,就要在一定阶段或一定时期内发挥作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即使社会发展了,广告行业内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旧的广告法规已经不适应这种发展和变化,需要废止,或广告法规中一些规定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也必须经过国家立法部门立案、讨论和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实现,并非随意可以更改。

故广告法规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三、广告法规的制订原则广告法规一般分为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两部分。

全国性的广告法规由国家:艺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部门(如国家工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农业部等),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制订,它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广告行为规范;地方性的广告法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订,是只适用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告行为规范。

但无论全国性广告法规,还是地方性广告法规,其制订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一)与我国《宪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是人们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其实施的职责。

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则是国家为了规范某个行业或部门的行为而做出的法律规定,它是特定行业或部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宪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政治、法律制度,成为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制订的依据。

作为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组成部分的广告法规,其制订也必须以《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

其内容不能与之相抵触,这是广告法规赖以存在的前提。

因此,与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原则是我们制订广告法规时必须遵循的最重要原则。

(二)切合广告业发展实际原则广告法规的制订必须切合广告业的发展实际,是广告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如果广告法规的制订超越厂广告业的发展实际,具有太多的超前性,那么,该广告法规无异于空中楼阁,只能是闭门造车和主观臆想、随意发挥的产物,对广告实践毫无指导价值。

反之,如果广告法规的制订滞后于广告业的发展实际,完全忽视广告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那么,该广告法规显然落后于广告业的发展,也落后于时代,根本无法指导广告实践。

即使勉强去指导,也会捉襟见肘,疲于应付。

所以,广告法规的制订只有切合广告业的发展实际,才能有效地指导广告业的实践,才会更好地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如年月,鉴于我国广告行业刚开始起步的实际,国务院颁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

该《暂行条例》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当时广告业发展水平低—;、广告行业不规范的现实。

此后,随着广告业的发展,国务院和国家工商局分别于年和年适时颁发了《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取代过时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和《施行细则》比《暂行条例》有厂较大的进步,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广告业的发展实际。

到年月,广告行业经过六七年的发展,又有了长足的进步,为了反映此时厂告业高速发展的实际,解决广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适时通过厂《广告法》,这对广告业的进一步发展,无疑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以后,随着广告业的发展,还会产生反映当时广告业发展水平的广告法规。

(三)规范化原则广告法规是为了调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消费者在广告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而制订的广告行为规范。

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广告法规是人们在厂告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因而它必须具体、准确、清晰、明白,总之一句话,其表述必须“规范化”,不允许任何的模棱两可或模糊不清。

惟其如此,广告法规才能直接指导人们的广告行为,进而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反之,如果广告法规可以随意解释,毫无规范可言,人们在广告活动中就会无所适从,从而造成整个行业的混乱。

因此,制订广告法规时必须遵循规范化的原贝。

(四)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原则国家制订广告法规的目的,是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活动中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创造一个公平的广告市场环境,使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能够在平等、公正的广告市场中展开正当竞争,从而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国家在制订广告法规时必然遵循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广告法规的内容一般说来,我国厂告法规有法、条例、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暂行规定,规则、办法、决议、决定、通知、意见等名称。

其内容的演变,则反映丁我国广告法规由地方性法规到全国性统一法规,由不成熟、不规范到较为成熟、较为规范再到成熟、规范的全过程。

(一)地方性时期的广告法规内容地方性时期广告法规主要指:其一,旧中国时期一些行业、报馆公布的广告自律条文;其二,新中国建立后,天津、上海、广州、重庆、西安、武汉等夕;城市发布的地方性广告法规。

前者带有较强行业、报馆广告自律的性质,后者则适用范围狭窄,内容带有浓重的地方色彩。

这是我国广告法规草创阶段的产物.其内容极为不规范,带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

(二)全国性统一法规时代的广告法规内容由地方性广告法规到全国性统一法规的演变,这是我国广告管理历史上一次质的飞跃,其标志是《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

此后,《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告法》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专门制订的一系列单项广告管理规章,共同构成了全国性统一广告法规。

从全国性统一广告法规的内容来看,其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广告管理暂行条例》——不成熟、不规范的产物《广告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于年月日,同年月日正式施行,》年月日废止,它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广告法规。

它共有条,主要内容为:()第一次用广告法规的形式确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我国广告的管理机关。

(第条)()规定广告管理的范围是: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收取费用的劳务、服务,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刊登、播放的广告,或者在公共场所设置、张贴的广告,即一切经济广告。

(第条)()规定专营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兼营或者代理广告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未经登记,或者申请登记未获批准的,不得承办广告业务。

承办外商广告的单位,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同意。

私人不得经营广告业务。

(第条)规定广告经营单位对于刊登、播放、设置、张贴广告的版面、位置、时间、地点、形式的安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宣传政策和经济政策的规定。

(第条)()规定申请刊登、播故、设置、张贴广告的广告刊户,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经过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

(第条)规定广告刊户申请刊登、播放、设置、张贴下列商品广告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医药、食品类,度量衡器类,标明获奖荣誉的,使用商标的,标明质量合格的,必须有卫生机关、计量机关、颁奖部门、注册商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的证明。

(第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蒙蔽或者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第条)禁止刊登、播放、设置、张贴有下列内容的广告: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有损我国各民族尊严的;有反动、淫秽、丑恶、迷信内容的;有诽谤性宣传的;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

(第条)()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必须遵守城市管理机关和广告管理机关的规定,不得妨碍交通、市容和风景地区的优美环境。

大型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管理机关的同意。

在政府机关和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上,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禁止设置、张贴广告。

(第条) ()规定广告的收费标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制订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尚未规定统一标准的,暂由广告经营单位自定,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条) ()对违反本暂行条例第、、、条规定的广告刊户和广告经营单位,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条)()对违反本暂行条例的广告刊户、广告经营单位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违反本暂行条例规定的广告刊户,应当视其具体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分;对于违反本暂行条例的广告经营单位,应当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者吊销广告营业执照的处分。

广告刊户违反本暂行条例的规定,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违反本暂行条例的规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条) 以上是《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的基本内容。

由于它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统一广告法规,加上当时我国广告行业刚起步不久,缺乏广告管理经验,所以它的不规范、不成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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