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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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汇出国外汇款转授权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汇出国外汇款转授权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汇出国外汇款转授权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XX银行四川省分行使用虚拟BIC 代码分支行汇出汇款业务SWIFT系统操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银行四川省分行个人外汇汇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个人外汇国外汇款业务操作实施细则(暂行)》制定。

第二条适用于具有SWIFT虚拟BIC代码的市州分行和省分行直属支行,目前包括:达州分行、内江分行、凉山分行、蜀都大道支行、金牛支行、锦江支行、武侯支行、开发西区支行、双流支行。

第三条预留印鉴。

SWIFT报文通过省分行授权的各行,必须分别填写《XX银行四川省分行汇出汇款人员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省分行运营部预留经办、复核、授权和行长(均为A、B角)签字样本。

一份由省分行运营部留存,一份由省分行运营部签署意见后由各行自行保管。

如各行经办、复核、授权和行长签字发生变化,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省分行运营部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条具有SWIFT虚拟BIC代码的市州分行和省分行直属支行负责按照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外汇法规受理各项对公、对私业务,完成SWIFT报文的经办、复核、授权以及报文回执接收工作。

第五条各分支行按照省分行现行有关规定自行预报当日汇款头寸。

第六条 省分行运营部负责对公非贸易项下和对私汇出汇款SWIFT 系统二级以上的授权工作。

第二节 业务流程图第七条 汇出国外汇款转授权业务流程图第三节 操作规程第八条 省分行收到分支行以传真或信件方式交来SWIFT 报文留底后,首先审核有无经办、复核、授权人员签字,且签字应与预留在省分行的签字样本相符。

如对公非贸易项下汇款业务金额超过等值10万美元(含),对私汇款业务金额超过等值2万美元(含),还需由分支行行长签字确认。

输入“OK YES ”发送 输入“OK NO ”,退回相应分支行,并与分支行联系,待一致后再发送一致不一致 审核报文业务编号、币别、金额、收款人相关信息授权人员进入分支行汇款授权队列审核经办、复核、授权人员签字接收分支行以传真或信件方式交来SWIFT 报文留底第九条省分行授权人员凭柜员标识和密码进入SWIFT系统分支行汇款授权队列,核对报文的业务编号、币别、金额、收款人与分支行传真或交来的SWIFT报文留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对外发出;否则退回相应分支行,修改后重新发送。

境外汇款须知

境外汇款须知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指定賬戶
境外汇款须知
汇款人必须亲临汇款银行利用以下数据填妥境外汇款申请书。

阁下前往各银行办理汇款手续时,请根据以下资料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

注1. 收款人开户银行在其代理行帐号:UBHKHKHH (此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國際匯編)
注2. 收款银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Asia) Limited(不受理中文名称)
注3. 收款银行地址:33/F,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K (不受理中文地址)
注4. 账户号码:(请参阅稍后的短讯通知)
8 61502
注5. 账户(收款人)名称:(不受理中文名称)
注6. 請選擇其中一項購匯用途
此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指定境外汇款账户只作阁下汇款并转帐至阁下于本公司开立之账户。

请勿将阁下之汇款账户借与第三者使用。

一般情況下,阁下可于汇款后三个工作天内查核汇款到账情况。

参考例子– 以下适用于一般汇款银行
CS-053-1008/01。

中行跨境汇款_申请书模板(3篇)

中行跨境汇款_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中国银行工作人员:您好!我/我们(以下称“申请人”)因(以下简要说明汇款原因,如:商务交易、亲友资助、留学费用等),特向贵行申请办理跨境汇款业务。

为确保汇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敬请予以审核。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6.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汇款信息1. 汇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2. 汇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3. 汇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4. 汇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5. 汇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汇款方式1. 现金汇款2. 转账汇款3. 网上银行汇款4. 其他(请说明具体汇款方式)四、汇款手续费及税费1. 汇款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2. 汇款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汇款说明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承诺遵守我国外汇管理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申请人同意接受贵行关于跨境汇款业务的各项规定。

4. 申请人了解并同意,如因汇款原因导致款项无法到达收款人,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企业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应遵循市场原则,尊重企业自主选择,确保结算安全、高效、便捷。

第二章试点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试点地区应具备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跨境贸易活跃,且有意愿参与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企业。

第五条参与试点的银行应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确保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合规性。

第六条参与试点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具备一定的跨境贸易规模。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管理第七条银行应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专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真实性审核、资金收付管理等。

第八条企业在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应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的贸易背景资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第九条银行应加强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合规性第十条银行和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风险。

第十一条银行应定期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监管,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信息披露与报告第十三条银行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披露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在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应向监管部门报送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结算方式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和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律程序批准后实施。

银行汇兑管理制度最新

银行汇兑管理制度最新

银行汇兑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汇款等各种金融服务。

其中,汇款业务是银行重要的服务内容之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汇款业务变得日益复杂。

为了规范银行汇兑管理工作,确保汇款业务的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客户利益,本制度制定。

二、汇款业务种类银行的汇款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种类:1. 国内汇款:客户在同一国家进行资金转移的业务。

2. 国际汇款:客户跨国进行资金转移的业务。

3. 外汇实盘买卖:银行及时买卖外汇的业务。

4. 外汇远期汇款:客户与银行达成远期汇款协议的业务。

5. 外汇拆借:银行在境外进行外汇拆借的业务。

6. 外币买入卖出:银行进行外币现钞交易的业务。

三、汇款业务流程1. 客户发起汇款申请:客户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填写完整的汇款申请表,提供汇款金额及受款人信息。

2. 银行受理汇款并审核:银行工作人员接收客户的汇款申请,核对客户身份信息及汇款金额,确保误差。

3. 银行汇款审核: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汇款申请,确保合规性。

4. 汇款执行:银行将汇款资金转账至受款人账户。

5. 汇款完成:银行告知客户汇款成功,并提供交易凭证。

四、汇款手续费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汇款业务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手续费按照汇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五、风险控制1. 在进行汇款业务时,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确保资金转移的合法性。

2. 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种风险。

3. 银行定期对汇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4. 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汇款业务的操作。

六、监督与检查1. 银行内设监督机构,对汇款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

2. 银行定期对汇款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3. 银行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核查工作。

七、违规处理1. 如果银行发现汇款业务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业务操作,通知客户对违规操作进行整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出汇入汇款融资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出汇入汇款融资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出/汇入汇款融资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本行汇出/汇入汇款融资业务操作,防范汇出/汇入汇款融资业务的风险,根据《银行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国际惯例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汇出/汇入汇款融资”是指在货到付款贸易结算方式下,本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资金融通的业务。

汇款融资包括汇出汇款融资和汇入汇款融资。

“汇出汇款融资”是指在申请人委托本行汇出汇款结算项下,由于资金需求,应本行要求向本行提供担保措施后,本行向申请人融资并为申请人代办对外付款,申请人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行的上述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佣金、费用、逾期罚息等。

“汇入汇款融资”是指在汇入汇款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申请人由于资金需求,凭其出具的商业发票,以货物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本行向申请人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

第二条受理原则(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核定融资专项额度或短期贷款额度,信誉优良的客户。

除融资项下贸易回款之外,还有足够的还款能力;2.原则上与本行已建立长期的国际结算业务关系,无不良的收、付汇记录;3.具有较丰富的进出口业务经营经验和较高的业务管理水平;4.与其申请融资项下的交易对象之间贸易往来一直顺畅、正常。

(二)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三)单笔融资应与贸易项下特定的应收账款对应,便于控制融资风险。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货到付款(T/T)的结算方式。

汇出汇款融资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在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本行申请融资,用于对外支付进口货款;汇入汇款融资是在出口货物之后,收到国外进口商付款之前,出口商向本行申请的融资。

第四条期限应根据相应进出口合同中的付款期限进行合理匡算和设定,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原则上不得展期。

特殊情况下如需展期,应按照《银行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第五条申请资料(一)汇出汇款融资:1.《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书》(附件8-1-1)、《汇出汇款融资合同》;2.还款计划;3.本次申请项下的贸易背景材料和付汇材料包括:进口合同、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的内销合同/代理合同,以及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中行跨境汇款使用流程

中行跨境汇款使用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中行跨境汇款使用流程如下:1. 准备工作:确认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SWIFT 代码或其他国际汇款代码。

银行汇出汇款项下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汇出汇款项下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暂行)银行汇出汇款项下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一、前言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银行汇出汇款越来越成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贸易支付的首选方式。

为了满足客户对银行汇出汇款快速、安全、便捷的需求,银行押汇业务应运而生。

为规范银行押汇业务,保障银行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定义1. 银行押汇:银行押汇是指客户向银行申请以其名义汇出外汇,由银行先行冒充信用,将汇款者的外汇汇入其账户,用以支付汇出款项的行为。

2. 押汇盖章:银行押汇时须经客户签名盖章的授权手续。

三、业务申请1. 客户填写《银行汇出汇款委托书》,检查委托书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因汇款金额或货币种类的不同,还需填写《银行汇款申报表》和《外汇收入申报单》等相关资料。

3. 客户提供外汇汇出金额的等值本币存款,保留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四、风险控制1. 在押汇过程中,银行应严格控制企业的信用等级、经营能力、资产负债情况等风险因素,确保企业资信状况稳健。

2. 银行应注重押汇业务的合规性,监督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情况等,强化风险管理和控制。

3. 在收到申请后,银行审核该笔业务的交易有效性及其是否合法,并向有关主管机关申报备案。

五、办理流程1. 银行审核客户的申请资料,核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账户余额等信息,确定汇款金额。

2. 银行审核完全后,将金额存入客户外汇账户的押汇预存款内,同时在客户外汇账户与银行间签订押汇协议书。

3. 客户收到凭证后,向银行提供汇款文件等付款凭证,银行按照押汇协议书的约定完成汇款。

六、结束事项1. 银行按照押汇协议的约定,及时进行押汇账务记录和账务管理,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客户提供押汇业务的汇出统计报告。

2. 一旦押汇业务存在违法行为或涉及洗钱等违规情形,银行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置,同时取消押汇协议书。

七、结语押汇作为一种新兴业务,在全面推广金融创新、加强企业国际业务营销的背景下必将发展更快、更长远。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序、合规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南银办发[2012]74号)、《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各级机构。

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境外地域包括所有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经办行应遵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原则,按照现有规定对每笔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相应贸易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RCPMIS)。

第四条经办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五条经办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及其项下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时,业务的审查、审批、操作及贸易融资授信等参照我行国际结算及国际贸易融资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中国境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按照本规程直接以人民币进行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办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应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先查询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的不得为其办理业务。

第七条涉及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业务的,企业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汇预收延付比例管理。

境外汇款流程范文

境外汇款流程范文境外汇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国内将资金转移到外国的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的行为。

境外汇款涉及到多个环节和手续,下面将从准备工作、手续办理、费用、注意事项等方面来介绍境外汇款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1.确认目的地国家和汇款金额:在进行境外汇款之前,首先需要确认目的地国家和所需汇款金额。

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汇率、汇款限额等信息将有助于顺利完成境外汇款。

2.选择合适的汇款方式:汇款方式通常包括银行汇款、现金汇款、电汇等多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个人需求和目的地国家的汇款规定。

一般来说,银行汇款是最常用的方法,具有安全、可追溯的特点。

二、手续办理1.办理外汇实名登记:境外汇款需要先完成外汇实名登记,在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并进行实名登记,这是汇款的前提。

2.填写汇款申请表:根据所属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要求,填写汇款申请表,包括汇款人与收款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汇款金额、用途等。

3.核对信息和签字确认:核对填写的汇款申请表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在汇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支付汇款款项:完成汇款申请表的填写和确认后,将汇款金额存入相应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完成付款流程。

5.获得汇款凭证:完成支付汇款款项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提供一份汇款凭证,该凭证为日后查询和追溯汇款状态的重要依据。

三、费用境外汇款会涉及到一些费用,如手续费、汇差、相关税费等。

具体费用和费率根据所属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政策以及目的地国家的规定而定。

在进行境外汇款之前,要了解相关费用和费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注意事项1.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法规和规定,确保汇款符合当地的规定和限制。

2.核对汇款信息的准确性,包括收款人的账号、账户名称等,以免造成资金损失或无法追回。

3.保管好汇款凭证和相关票据,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使用。

4.及时查询汇款状态:境外汇款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到达收款人账户,所以应及时查询汇款状态,以便及时处理。

总结:境外汇款涉及到准备工作、手续办理、费用、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确保顺利完成境外汇款需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选择合适的汇款方式,办理必要的手续,并注意核对汇款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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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管理办法(*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有关**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管理及操作,按**银行有关业务政策规定、国际惯例,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的汇款货币包括外汇及人民币;外汇汇款可使用现汇及现钞,其中现钞需要进行钞汇转换。

第三条跨境汇款业务按资金流向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

跨境汇出汇款是指我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以商定汇款方式委托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将一定金额的费用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跨境汇入汇款是指由汇款人委托国外开户银行,将费用汇入国内行,并指示将费用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

第四条跨境汇款方式包括电汇和票汇。

第五条办理跨境汇出汇款、修改、退汇以及汇票挂失止付,依照《**银行服务价目表》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应手续费。

第六条各行在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时,应严格依照**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政策、法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地经营管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杜绝因违规操作而受到监管当局处罚,避免信誉风险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由一级分行审查和授权具备经营跨境汇款资格/资质的机构办理;一级分行可将审查和授权权限转授权至二级分行。

第八条职责分工一、总行个人金融部负责全辖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管理制度的拟定以及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的管理、指导、监督及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个人跨境汇款产品的*场营销推广、客户服务管理和新产品设计、推广工作;二、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辖内各分支机构(包括一级分行营业部门)个人跨境汇款业务的管理、个人跨境汇款产品的*场营销推广和客户服务工作,沟通协调、协助配合跨境汇款业务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营业机构跨境汇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三、各级营业机构应严格依照跨境汇款业务现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个人跨境汇款业务;四、支付清算部门负责辖内后台收付清算业务操作及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各分支机构。

第十条业务受理渠道一、柜台渠道,指通过具备开办跨境汇款业务资格/资质的各级经营机构办理跨境汇款业务。

二、电子渠道,指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在线出国金融APP 等渠道办理跨境汇出汇款业务。

三、**自助通,指客户通过我行自助终端办理跨境汇出汇款业务。

第二章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第十一条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原则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

第十二条依照**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银行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文件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

一、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含现金汇出和现金解付),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监控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资料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资料文件的电子影像,并将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按临时客户录入系统。

二、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汇款用途等信息,在汇款凭证或者有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柜员应审核客户填写的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汇款人没有在本机构开户,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有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

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可登记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所在地名称。

接收境外汇入款的境内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三项信息中任何一项缺失的,应要求境外机构补充。

如汇款人没有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有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

境外汇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境内机构可登记资金汇出地名称。

注: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资料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汇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199号)等关于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防范利用个人跨境汇款业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如发现客户有意愿隐瞒汇款人或收款人信息、汇款金额及频率与收付款人身份不符、汇款用途与实际情形不符等异常情形时,应对汇款人采取必要的尽职审查措施,并记录如下信息:(一)资金来源;(二)资金用途;(三)经济或经营状况变化的信息;(四)贸易或交易的背景、交易对手情形;(五)其他各级机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信息;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客户或其交易存在异常,应向本级或上级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门报告可疑交易线索。

三、确保汇款信息在汇款交易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完整传递或保存,不得通过隐瞒汇款人或收款人信息的方式规避**和外国监管。

第十四条依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的关于要求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

第十五条依照《**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法[*]66号)的要求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

一、在办理个人跨境汇款业务中,发现客户及其交易触及我行对高风险客户的判定标准,应调整其风险等级。

二、对于本行确认的高风险客户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交易应加强了解并记录如下信息:(一)资金来源;(二)资金用途;(三)经济或经营状况变化的信息;(四)贸易或交易的背景、交易对手情形;(五)其他各级机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信息;第十六条个人跨境汇款电汇业务已纳入制裁名单自动检索范围;票汇业务需手工进行制裁名单检索。

第十七条对于收付款人及汇入、汇出国家或地区,经办人员应严格依照制裁规定及我行有关制度要求处理。

第三章监管政策第十八条经常项目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天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境内个人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天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饰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三、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境外个人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天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饰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四、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包括: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交有关业务凭证。

各行可依据有关属地监管要求以及本地详细情形设定限额,限额以下适当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五、*居民可向境内同名汇入每天累计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居民可向境内同名汇入每天累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居民可向境内同名或不同名汇入每天累计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

上述港、澳、台居民汇入的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可以汇回,但须依据有关存款账务记录审核其真实性。

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是指该账户中从港、澳、台累计直接汇入额及其利息扣除累计支出额后的差额。

第十九条资本项目一、境内个人仅可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二、直接投资外汇(含现汇与人民币)登记是申请人办理将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前提。

申请主体应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有关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办理直投项下将来业务的依据。

三、各行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和额度监控等信息为申请人办理将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应确保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四、除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个人资产转移事项仍由外汇局登记核准,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

第二十条收支申报跨境汇款业务应依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642号)、《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7号)、《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年版)》(汇发[*]4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及境内收付款信息申报管理办法(*年版)》(**发[*]56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人民币汇款除需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外,还应依据有关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 188 号)等关于规定,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个人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

第四章汇出汇款业务第二十一条电汇汇出汇款采用前后台分离的集中处理模式,即前台受理客户汇出汇款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履行账务处理及基本汇款信息的录入,支付清算部门集中进行汇出汇款路径选择并对外发送付款指令。

第二十二条电汇汇出汇款路径选择的原则应遵循拉直汇款路线、减少中转环节、减轻客户费用负担、提升汇款效率、缩短解付周期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票汇业务的付款行选择原则:坚持“中心汇票”制度,汇票付款行应为**银行海外分行或有往来账户的代理行,以保证头寸资金在付款时易于清算。

第二十四条票汇汇出行(出票行)在签发汇票时,必须严格依照付款行以及总行的有关规定准确使用票汇业务凭证,并逐笔发送证实电文(MT110)。

第二十五条票汇委托书必须双签有效,不得预签空白汇票,有效签字权限必须与汇出金额匹配;有权签字人员岗位变更,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更换或取消其签字权。

第二十六条跨境汇出汇款业务允许委托他人代办,但应提供汇款人和代办人各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委托书由我行随传票留存;未成年人办理跨境汇出汇款,须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第二十七条修改一、客户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汇款回单、汇票正本等到银行办理修改手续,须填写书面申请。

二、仅允许汇款人本人或原汇款代办人代办汇出汇款的修改手续,代办时应提供汇款人和代办人各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和代办修改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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