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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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南充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 月

目录

1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程序3

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控制程序

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的全过程。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的全过程。

特殊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放射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眼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耳鼻喉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申述和投诉处理程序

(1)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目标, 制定本程序。

(3)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4) 实施本程序的主管部门为体检部、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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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由体检部按年度统计汇总检查结果,作出《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4

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部门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工作制度及质量控制 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5) 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由体检部随时受理, 排检查。

(6)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规定的项目进

行,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或需要复查时根据复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7) 职业健康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 员健康检查表》。 (8)

职业健康检查受检者的所有辅助检查资料, 由体检部工作人员收

集、整理。

(9) 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建议由主检医师综合资料后作出。 (10) 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者,由体检部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告

(11) 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体检部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 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其进一步的医学处置。 (12) 体检结束后30日内,由体检部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 受检者本人。

(13) 所有健康检查资料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知受检者本人。

实施

2013-8-10 发布

2013-11-10

并及时安

总结报告》。

(14)由体检部按年度统计汇总检查结果,作出《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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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控制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以达到职业健康检查结论准确无误、无质量投诉的目标,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结论的全过程。

(3)职业健康检查结论由主检医师担任。

(4)主检医师收到体检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各种检查资料的姓名、

年龄是否一致。

(5)综合分析各种资料,根据各类疾病诊断标准作出体检结论,

出相应处理意见。

(6)体检结论和相应处理意见及职业禁忌证分别记录于体检本和体检性别、并提

结果通知单内,并签名。

(7) 结论中如发现受检者有严重健康损害或需要立即复查者, 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告知受检者本人,作好相应记录。

(8) 结论中如发现疑似职业病人,主检医师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本人 ,建议进一步的医学处理措施。 (9) 在体检结束后 30日内,将体检结论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 本人。作好纪录。

(10) 作出体检结论后的体检资料,交档案室按规定保存。

(1)为对影响检验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提咼检验质量,制订

本程序。以实现检验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在 X ± 2SD 范围内,检验报告正

确率100%室间质评成绩优的目标。

(2)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3) 本程序的实施管理者为中心办和检验科负责人。

(4)

检验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定期校准分析仪器、 标

准曲线及有关试验参数; 必须了解仪器的原理、 性能和常规维护保养;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运行及故障记录。

(5) 检验试剂由专人保管, 随时掌握保存试剂的数量和效期, 请购买。不使用过期和变质试剂。

及时通

及时申

(6)分析样品上机前,查对好号码和编号, 样品上机时要仔细输入样

相差较大的结果时应主动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复查情况,必要时与

(9) 坚持内部质量控制,绘制质控图,失控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及 时加以纠正,各项测定结果应控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临床联系,不发出有疑问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及组长签名 实施

2013-8-10 发布

2013-11-10

品检测项目和相关资料。

(7) 各种检验仪器的操作按相关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 手工操作时按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进行。 (8) 出具报告时仔细查看项目内容,

组长要审查检验结果, 发现前后

(1)为了确保特殊检查的质量、 获得可靠的检查信息制定本程序,

达到描述清楚、诊断准确、无投诉的目标。 (2)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特殊检查的全过程

(3) 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脏器彩色多普勒、经颅多普勒、肺功能 检查。

本程序的实施责任人为医技科负责人。

根据临床检查要求、相应作业指导书操作仪器实施检查。

如遇较疑难问题,经本科两名主治以上医师共同会诊后作出检查

报告。

(8)特殊情况应与主检医师及时联系,妥善处置。

(9) 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所见、 诊断,经检查者(医生)签名后发出。

(6) 清楚描述检查所见,按相关诊断标准作出准确诊断。

(7)

本程序适用于放射检查的全过程。

放射检查包括 X 线胸片、各种脏器的 CT 检查。 本程序的实施责任人为放射科负责人。

(5)

根据检查要求,按相应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查操作,

获取最佳影像。

(6) 检查影像的诊断由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执业医师承担。

(7) 对影像所见应有清楚的描写,根据相应诊断标准作出正确诊断, 检查结果阳性者及时通知主检医师。 (8)

疑难诊断者实行科内会诊, 并提请负责人阅

片,检查报告由诊断 医师签名后发出。

为保证放射检查获得可靠的检查影像、诊断准确,制定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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