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一、根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要求,

家用漏电保护器运行试跳由用户负责,每周进行一次,村电工负责宣传指导用户对家用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并每二月检查一次,将检查情况按照规范化供电所要求记录。二、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

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三、发现漏电保护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好或更换保

护器后再送电,凡有故意使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或停止送电。

四、每年应在用电高峰或雷雨季节前结合安全大检查和百

日安全活动,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抽查试跳。

五、在运行检查和试验中发现漏电保护器的质量问题,依

据产权关系用户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解决。农网改造中或业扩工程中统一定购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存在问题,农电局可以协助用户与厂家联系,但不承担其它责任和义务。

六、漏电保护器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

之一,也是防止由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合格产品,供电所要积极向用户推荐经认证的合格产品,严格执行《剩余电流动

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并与所有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用户签定安装协议。

太和区农电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