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收发传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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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收发传阅制度

为了规范项目部文件管理,理顺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职责,做到文件往来清晰有据、检索方便、可追溯性强,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工作制度

1.资料员负责对上级机关及市直各部门发送的文件、资料、传真电报及其它材料的签收、拆封(举报信除外)、登记、分发、传阅和清退工作。

2.凡文件、资料应当在收发当天,使用专用登记本进行登记。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认真清点所收文件,核对文号和发文单位。

3.文件登记后,应及时送各级领导阅签,然后按照签批意见分送有关部门、个人阅示。传文要迅速,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拖延。

二、发文工作制度

1.本项目部的文件由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负责起草,项目经理签发。

2.文件格式必须统一、规范。印刷质量要保证做到工整、洁净。

3.文件要及时分类存档,正文及附件必须齐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按照规定份数留足,底稿收集齐全,完整无损。

4.送件人应将文件主要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

三、文件传阅制度

(一)、凡经领导批准,需传阅的文件,由综合部具体负责文件传阅整个过程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文件的传阅程序

1.综合部对初阅文件附批阅单。

2.送项目经理批示。

3.根据领导的批示,对需传阅的文件分类别传阅。领导批示需具体各科室部门、个人承办的文件要及时送阅承办人。各科室、部门阅完文件后,在签阅单签上姓名、时间。

4.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收回、清点注册、整理归档。

(三)、文件传阅要求

1.阅文者应及时阅文,一般文件2日内、特殊文件当日批阅,防止积压,阅后要签字,注明日期,并及时退回综合部。

2.凡有明确规定限期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应及时办理,办公室负责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催办,限期完成。

3.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批阅文件。

4.阅文期间要妥善保管文件,不得损坏或丢失。

5.需使用一段时间的文件,应单独办理借阅手续。

6.综合部要认真执行文件传阅规定,做好文件传阅的服务与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送阅及时、定期清理、不丢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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