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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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广州市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认识上弄清、理论上搞懂、实践中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广大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青少年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以构建并不断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格局,走出了一条符合广州市实际、成效明显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之路.现将有关做法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机制长效的组织格局

围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这一中心议题,广州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下,发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大格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着力调动青少年普法讲师团、校园法律顾问、公益律师、普法志愿者等青少年普法队伍的优势力量,组织做好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发现、培养典型,交流推广经验.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合力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不断深化落实.如市、区(县级市)的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法院、公安等多家单位联合,逐步构建起“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校园法律顾问制度”、“法律进民

办中小学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长效工作制度.全市共1788所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00%,拥有校园法律顾问50%,保障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有序开展.荔湾和萝岗等区普法办相继制定下发了《萝岗区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法制副校长工作得到了整体性、规范化的开展.天河区159家律师事务所3300余名律师,在全区128所中小学校推进校园法律顾问制度,律师或固定或轮流担任学校的法律顾问,义务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

为使以上组织保障体系良性运转,广州市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统一处理等“五统一”原则,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与此同时,广州市注重完善教育、司法、综治等部门的联动衔接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把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司法局也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每年对区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上保障该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覆盖全面,构建资源整合、内涵丰富的运行格局.

我们认为,大格局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能停留在概念上或仅仅是组织方式的一些改变,更主要的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予以实施.为此,广州市转变“各自为战”的惯性思维和运作方式,坚持“整合项目、整合人力、整合资料、整合信息、整合成

果”等五整合的原则,确保广州市的青少年普法大格局得以良好运转:

(一)突出重点,以校园为主阵地,精心培育校园文化,打造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校园法治环境,增强普法工作对青少年学生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如在校园建设法制宣传栏、普法长廊、法制图书角、法制教育电教室等普法阵地,潜移默化提高师生知法守法的法律素养;在课堂教学中有效渗透法制理念,根据学生不同年龄

生理和心理特点,有侧重的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并法制教育在德育教育中有效贯穿;结合学校法制课程,开展形象生动、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课外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主题演讲、法制主题班会等,使法制教育在法治实践中有效深化.海

珠区司法局发挥专业队伍优势,从“聘、讲、宣、演、赠、建、馈”七个方面入手,多维度、多方式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取

得了良好效果.

(二)注重结合,整合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建设性强的信息,

达到规模效应之目的.一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配合普法

部门做好青少年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深

入挖掘、发现、评选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同时,各级各部

门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对青少年施以或明显或潜意识的影响.如20XX年番禺区开拓了“模拟法庭”进学校这一崭新的普法形式,以“法律进学校创平安校园构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取了贴近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的典型案例,由学生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人、律师、被告、被害人、法警、证人等角色,向全校师生再现真实案件的审判过程.在学校中举办“越秀区校园法制论坛”.

越秀区在学校中举办“越秀区校园法制论坛”,通过论坛邀请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综治管理部门及教育部门有关领导作

嘉宾,通过与学生的问答形式展开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校内与校外

教育相结合,大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基地建设,加强各级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村(居)文化室等专门及相关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吸引青少年接收健康有益的校外、户外活动.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成十多年来,坚持计划教学,配备专职法制老师,利用基地综合展馆、禁毒教育馆、模拟法庭、电化教学室、网络学习室、演出舞台等设施,每年按计划组织全市中学约8万多名初高中学生进驻基地进行培训,是全国最大、功能最齐全、培训学生最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家校联合,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的成长监护体系.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联系家长、教育家长的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家长素养,强化家长监护责任,注重抓好未成年人初次社会化,筑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三)积极挽救,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转化,根据

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教育.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跟踪走访,积极了解其生活状况

和交友情况,避免再犯罪的出现.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措施.如从化市积极

探适用未成年人“羁押反省”程序,创新制定出一套以“短期羁押”促“长久反省”的帮教举措,弥补了单纯社区矫正方式的不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降低犯罪记录对失足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努力促进未成年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南沙区检

察院持续运用“枫桥经验”,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轻缓刑

事措施,加大对此类问题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有力减少未成年

人犯罪和促进社会和谐.

三、审时度势,着眼长远,构建纵向互通、横向联合的发展格局.

通过提炼经验和审视问题,广州市在坚持以增强宏观性、增强全局性、增强整体性、增强建设性、增强针对性、增强及时性等“五增强”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逐步从理论和实践上构建青少

年法制宣传教育纵向互通、横向联合的发展大格局.

所谓纵向互通,即是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时间轴上的连续性,

这既包括教训的吸取,也有经验的吸收.综合来看,广州市存在着个别地方和部门教育指导思想的误区,如仅停留在以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而缺乏对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的培养;还有教育主体

的误区,如大多由法制宣传机构、团委及教育等几个职能部门来承担,远远适应不了任务的需要;同时也存在教育方式的误区,如摆脱不掉“填鸭式”、“一讲众听”等方式,偶尔组织学生观摩了几次刑事庭审活动,便自诩形式创新.针对以上问题和现状,广州市正在理论探讨并逐步摸索构建知行结合,体验为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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