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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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汇报

民政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汇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汇报,请大家参阅!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抓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托底安全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9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80元(每月36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80元(每月290元)。

(二)不断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创新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开通了12349救急难热线电话,在各镇(街)共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8个,群众“急、难”问题得到及时救助。

(三)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面推行“八位一体、同步结算”

医疗救助运行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贫困家庭中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8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实施免费救助,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的贫困户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四)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

根据县要求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文件,召开了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并根据清理整治文件要求,积极抓好开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对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足,清理整治工作进展较慢。主要表现是部分村干部怕得罪人,不愿进行整治,有观望、等待和畏难思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民主评议、阳光公示等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全面落实低保申报听证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加强与各镇(街)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的沟通、指导和督促

检查。针对各镇(街)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把调整后的户保对象、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及时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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