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部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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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建筑业发生的“三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撞击)事故来看,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害极大。根据高空作业引起的事故,可简单地按高空作业分类。

介绍

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减少建筑业人员伤亡的关键;同时,正确及时的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途径。

分类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高处作业引起的,按高处作业的分类,可简单分类。根据《高处作业分类》(GB/T 3608-2008),凡在2m(含2m)以上,且坠落高度基准面有可能坠落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人员的不同部位,高处坠落事故可分为:1从工作边缘高处坠落事故;

2洞口高处坠落事故;

三。登高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4暂停作业时高空坠落事故;

5从操作平台高处坠落事故;

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了解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有助于分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原因及特点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人为因素和物理因素。

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主要表现为:

①指派不具备登高、架设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属于违章指挥;

②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的。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

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患病的贫血、癫痫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③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砌体作业队在楼层四周进行砌体作业时,擅自拆除楼层周围的防护栏杆,属于非法作业;

④不得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工作面,不得随意攀爬阳台、吊臂等未指定的通道;

⑤拆除脚手架、井字梁、塔吊、模板支撑系统时,未按规定设专人监护,未设置足够的防护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许多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⑥高处作业不得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2)人为操作失误,主要表现为:

①在洞口或边缘作业时踩空或滑倒而坠落;

②转移工作场所时未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牢而坠落;

③在安装建筑构件时,由于工人配合不当,相关工人摔倒。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在工作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草率行事,如不注意脚下脚下的脚手板是探板还是腐朽板,踩上去摔倒造成伤害事故,或意外进入危险部位造成伤害。

2分析物体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如下:

(1)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材料强度不足、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

①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由于壁厚不足而失去保护作用,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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