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景观绿化合同(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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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青岛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工期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景观工程施工面积:

4)承包范围:景观、绿化、楼层外除散水部分等图纸范围内所含内容。

1.2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停水、停电、节假日、高低温天气等各种因素,除出现以下情况: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②重大设计变更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否则竣工日期不予调整。

2、合同价款、支付

2.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元(大写)。

本合同为总价包死合同,甲方提报的图纸范围内各种清单工程量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均无异议,乙方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工程量调整的要求。

综合单价为完成清单描述工作内容所发生完税后的一切费用,单价包干不再调整,不再计取任何其它费用。乙方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综合单价调整的要求。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

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漏项视为乙方给甲方的优惠。价格不予调增。

2.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硬质铺装付款方式:发包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工程量统计截止日为当月23日。承包人必须将“本月计划统计表”、“本月完成实际工程产值表”和“支付申请表”于每月23日前送监理单位确认已完工作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报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发包人支付审核价款的70%。因承包人原因,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完工并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0%;

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经监理、发包人审核后,并经工程审计单位审核完毕,并交齐竣工资料且由总承包方确认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

留工程结算额的5%作为质保金,2年工程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绿化苗木付款方式:发包人按每月审核的工程量产值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后付至结算值的75%,预留25%作为质保金,2年养护期满验收交接后无息付清。

(3)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责任

3.1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源的移交手续。

3.2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标高控制线提交乙方,并于现场进行交验;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3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3.4施工期间会同监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3.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3.6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7甲方仅提供水电接口,不提供住宿及仓库,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责任

4.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4.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

4.3所有材料必须先确定样品;材料批量进场需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并先进行样板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规范或图纸要求。

4.4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城市绿化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

4.5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6施工及养护期间,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挂表计量,按实际使用量按月向甲方缴纳或从乙方每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4.7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合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这些人员在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任何职务。

4.8乙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包括数量、采购进场时间)的制定,施工计划及方案必须服从其它工程的施工需要,确保安全。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审批后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已拟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甲方指令完成工作,乙方必须无偿追加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在追加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投入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9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4.10乙方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内外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4.1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4.12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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