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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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湛山创意工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三路67号建设以文化创意为特色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名称为“湛山创意工厂”)。根据《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32号)、《关于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青高就组发〔2010〕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高就组发〔201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湛山创意工厂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湛山创意工厂定位为文化创意类专业加速孵化基地,入驻企业以大学生创业就业较为集中的文化创意企业为主,挑选产业结构互为补充的成熟和高成长性企业进驻。湛山创意工厂采用“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服务模式,以专业化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场地、资金、设备等服务,促进企业与湛山创意工厂共同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湛山创意工厂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大学

生创业服务中心监督管理下设立湛山创意工厂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湛山创意工厂日常事务管理。

第四条管理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湛山创意工厂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策划工作;

(二)对入驻企业进行综合管理服务,确保湛山创意工厂按章有序发展;

(三)协助入驻企业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四)为入驻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培训、中介机构等创业相关服务;

(五)为入驻企业提供文化创意设计方面人才培养等相关服务;

(六)协调做好物业、餐厅等后勤相关服务;

(七)搭建平台,促进商机交流,为入驻企业各类项目合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大学生创办的以下业态企业可申请入驻,相关类别如下:

1.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组织、承办;

2.广播电影电视等策划与制作;

3.动漫设计制作及相关培训;

4.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

5.书、报、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发行;

6.艺术创作与表演,舞台演艺设计及艺术家经纪代理服务;

7.工业设计;

8.服装及文化生活用品设计;

9.工艺美术品设计;

10.软件设计及互联网信息服务;

11.时尚消费设计;

12.休闲旅游设计;

13.室内装璜设计;

14.建筑设计;

15.环境艺术设计;

16.城市规划;

17.其它符合创意文化业态的企业。

第六条入驻企业运营良好,具有较强技术开发实力,吸纳大学生就业明显。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正常经营三年以上,近一年内营业额不低于200万元,并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

第四章扶持政策

第七条入驻企业孵化期为三年,享受房租优惠减免,第一年享受100%优惠减免,第二年享受50%优惠减免,第三年享受30%优惠减免。

第八条被评选为湛山创意工厂年度优秀创业企业的,可在原有房租优惠的基础之上,享受30%房租再减免奖励。

第九条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条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补贴,并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具体规定按《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32号)执行。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具体规定按《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6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享受青岛市见习基地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0〕122号)和《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32号)执行。

第十三条对创业成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享受市北区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一)吸纳市北区籍毕业5年内大学生就业,与其签订2年以上合同且投缴社会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二)从市北区外迁入和新注册企业纳税中区财政实得部分分别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奖励企业。

以上政策可以叠加兑现。

第五章入驻程序

第十五条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填写《湛山创意工厂企业入驻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并向管理服务办公室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的银行流水及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企业宣传材料。

第十六条企业入驻按照初审—答辩—实地考核—签约入驻的流程进行。

(一)初审。湛山创意工厂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二)答辩。初审合格的可参加湛山创意工厂组织的企业入驻答辩评审会。答辩评审委员从与创业扶持、管理、服务等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导师担任,对参加答辩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

(三)实地考核。按照湛山创意工厂可吸纳入驻企业数1:1.5的比例,根据答辩评审分数高低排名,确定进入实地考核名单。根据申请人员的创业项目,组织该行业的评审委员到申请人员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考核,并根据创业者个人素质、创业项目、入驻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四)签约入驻。湛山创意工厂根据答辩和实地考核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入驻企业,并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第六章入驻企业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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