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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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修改后的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中标价:。

2. 中标费率:。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2]4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

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2-020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和合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作为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提供以下监理服务:1. 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2. 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3. 监督工程进度,及时纠正工期延误;4. 监督合同约定的支付情况,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及时性;5.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6. 完成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

第四条合同价款甲方按照合同实际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监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如下:1. 监理服务费总额为合同实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X(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 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期支付,每个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X%(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第五条保密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八条附则1. 所涉及附件如下:(1)工程设计文件(2)工程合同书(3)施工任务书(4)监理报告模板(5)支付申请书2. 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2)监理服务:指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履行等进行监督管理的服务。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修改后的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修改后的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中标价:。

2. 中标费率:。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以上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示范文本,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1.1.18 “不可抗力”指的是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1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果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则以中文为准。

1.2.2 本合同包括以下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2.监理人的职责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告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告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告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定义2.1.1 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1.2 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与工程有关的标准;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2.2 相关服务依据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2.3.2 ___和重要岗位监理人员要求2.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调整2.3.4 监理人员更换严重过失行为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2.3.5 委托人的要求2.4 履行职责2.4.1 处理意见2.4.2 提供证明资料2.4.3 处理合同变更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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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
020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
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
非招标工程);。

最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2]4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月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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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GF-2012-0202
甲方:[监理单位名称]
地址:[监理单位地址]
电话:[监理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建设单位地址]
电话:[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施工单位地址]
电话:[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丙方共同承担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监理合同:
第一条监理服务内容
1.1 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设计文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1.2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丙方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3 具体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协助乙方编制工程质量管理计划;(2)审核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提出修改
意见;(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4)检验施工单位所提交材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等。

1.4 甲方应当在监理服务期间,对乙、丙双方因监理服务失职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
2.1 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2.2 乙、丙双方应当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和质量验收资料等,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理工作。

2.3 乙、丙双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及其他施工方案。

第三条费用支付
3.1 监理服务费为[监理服务费]万元,由乙方负担,具体支付日期及方式详见以下约定。

3.2 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1)乙方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费;(2)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监理服务费,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元。

3.3 如乙方逾期支付监理服务费超过[逾期限制天数]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元。

第四条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年/月。

如甲、乙、丙三方需要变更合同期限或服务内容,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本合同期满后,若未能签订新的监理合同,该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 甲方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验收资料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2 乙、丙双方在监理期间,不得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验收资料等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因甲方、乙方、丙方泄露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施工图纸、验收资料等相关信息而对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造成损失的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6.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或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丙双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6.2 如乙、丙双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或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6.3 甲、乙、丙双方如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监理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要注释如下:
1. 监理服务内容:约定了监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全过程监理、工程标准等方面。

2. 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规定了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要求,包括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等等。

3. 费用支付:约定了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滞纳金和违约金等费用问题。

4. 合同期限:确定了监理合同的期限、变更方式及相关事宜。

5. 保密条款:要求甲方和乙、丙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约定了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面的规定。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3月15日制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章,用以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2月颁布实施的规章,用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并对各参与方的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该条例是本合同约定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3. 滞纳金:因债务逾期未还而产生的罚金,一般按照欠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4. 违约金:因合同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金,一般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5. 诉讼:因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法院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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