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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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县城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4、负责县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

二、县人大办: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三个文明建设;2、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做好服务工作;3、收集、规纳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

三、县政府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四、县政协办:1、组织县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全县精神文明

建设规划;2、组织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及时反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县纪委:1、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牵头组织行风评议工作,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3、积极参与、配合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

4、与县政法委、文明办、计生委共同做好各级文明单位、示范“窗口行业”的审核工作。

六、县委组织部:1、抓好党员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增强党性;2、加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七、县委宣传部:1、认真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星期天学院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落实工作;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

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新闻媒体和出版领域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3、深入学习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逐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革命史教育基地的作用;4、精心组织各项文化活动,认真指导文艺创作,鼓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出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协调农村宣传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八、县文明办:1、负责代文明委拟定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代县文明委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向县文明委报告工作,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3、负责协调、联系各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4、指导、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委统战部:1、组织、协调县各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2、以开展适合统一战线特点的活动为载体,

动员和引导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县委政法委(综治办):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2、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的打防控体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5、完成县文明委规定的其它相关任务。

十一、县农工部:1、为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2、负责全县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做好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参与抓好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和乡(镇)村服务场所建设、农技服务机制建立等工作;3、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十二、县人事局(县编办):1、牢固树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万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2、在机构改革中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队伍,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运作。

十三、县人武部:1、大力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2、充分发挥各级人武部的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1、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2、取缔查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违法活动,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查控工作,加强治安动态管理,做好“110”社会联动的协调工作;3、加强交通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归位;道路交通设施配套,标志标线清楚,人车各行其道;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交通警察文明执勤,引导群从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十五、县计委:1、全面组织实施《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促进万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负责把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审批权限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立项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社会事业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扶持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十六、县计生委: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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