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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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个高层次、综合性很强的科学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动员起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充分体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现代安全管理思想,能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能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制定
1、根据公司、厂的总体安排,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制定厂年度安全目标。
2、厂年度安全目标每年要经过厂安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以厂一号文件形式确定公布。
3、安全管理目标值应当体现先进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既非轻而易举就能达到,又不是可望而不可及。合理的目标值,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能最有效地调动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围绕追求实现既定目标,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奋发努力。
4、安全管理目标值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技术状况;
(2)技术装备状况;
(3)人员素质状况;
(4)安全管理水平;
(5)主要危险因素及危险程度;
(6)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上级下达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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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征求、综合上下各方面的意见,科学分析、论证后,才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管理目标值。
二、安全目标控制要求
1、厂主管部门每年初要制定旨在保证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
2、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在制定目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实现目标的对策和措施。对策措施应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项目、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问题。对策措施应规定时限,落实责任,并尽可能定量考核。对策措施也可以看作是为实现总目标而确定的具体目标。
3、以厂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为前提,针对各科室工作性质及所管辖范围的不同,厂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各科室要对照厂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对厂下达到本科室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科室的安全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策措施要明确到各班组(人员),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书等),明确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5、各科室要把安全目标作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厂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厂安全1号文件,认真实施实现安全目标的各项措施。生产现场发生变化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6、各科室每月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对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时上报厂安技科。
7、厂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厂安全1号文件、厂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并认真考核。
8、由厂主管部门牵头每季度对全厂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监测检查,监测结果要传递到体系覆盖单位,同时向主管安全厂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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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发生变化时,厂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并对安全目标进行重新确定。
三、安全目标实施
1、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各级领导、每个职工,都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围绕自己的目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实现所制定的对策措施。经常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上级组织经常组织监督检查,对下级做好指导、帮助和控制工作,对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纠正,对实施中有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发挥上下级两方面的积极性。落实上下级各自的安全责任,保证目标圆满实现。
3、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做好日常实施工作的原始记录和考核工作。
四、目标成果考评与奖惩
1、厂全年实现安全目标,返还全厂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2、单位发生一人次轻伤或发生一起重大生产、机电事故,按厂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安全目标管理实行季度检查,年度奖励。
附:
安全目标管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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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安全目标管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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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担任,副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科室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三、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技科。办公室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议;
(二)分析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属科室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研究提出厂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建议,指导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机关有关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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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安措资金投入、安全工程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组织对各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办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承担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负责与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一)承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员单位提出,报主任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可以召集全体会议也可以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单位参加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七、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