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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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毕业证书样张:

毕业证书式样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篇二:郑州大学普通专科学生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郑州大学普通专科学生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

【(88)教学司字05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补办毕业证明书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

我校专科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流程规定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省级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二、到郑州大学南校区档案馆(大学路75号)填写申请表,办理高考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学籍证明复印件。

三、到院系教务(学生原就读院系教务部门)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四、到财务处(新校区行政楼706房间)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五、到学生处(新校区行政楼228房间)报送遗失声明报刊、高考录取发名册、学籍证

明、补证申请表2份、2寸彩色照片两张。

学生处受理时间:

上半年:3月1日~5月30日周一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下半年:9月

15日~11月30日周一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六、集中审核收集的材料,然后到教育厅办理毕业证明书。篇三:郑州大学在校生证明

在校生证明

姓名:,性别:,19 年月生,学号。20 年9

月考入我校学院专业(普通全日制年制本科),现

为我校该专业级在校生。

特此证明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 年月日篇四: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

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

本科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2.因违反校纪或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3.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4.4年(或5年)中累计有25学分(含25学分)、专升本学生2年中累计有12 学分(含12学分)以上课程补考或重修者;

5.作结业处理者。

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补考或重修60分以上者可再次申请学位课重修。学位课重修随同低年级同门

课程进行,并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考试(不单独命题)。考试成绩70分以上者,按

实考成绩记载并按初次考试对待;考试成绩70分以下者,仍按学位课重修前成绩记载。

第五十二条具有普通本科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

容,德、智、体育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

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同时达到辅修专业要求的,另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对于辅

修跨学科门类专业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另授予相应学位证书(或在同一学位证书

上注明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方面信息)。

学位课程重修考试工作程序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学生申请学位考试应

先确定考试课程,经院(系)核实所申请的课程确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写出书面申请,在当

前学期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安排考试。学位重修课程,必须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并且是考试不及格经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在校学生参加学位课程重修考试不受学分限制。毕业后(申请时间:学制+2)返校申请考试的学生,经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学分限制在30学分以内。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及细则

4、毕业生违纪情况审核:各院(系)在核查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同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情况进行清理,根据《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违纪学生情况,随郑州大学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一同上报。

5、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报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各院(系)在每年六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功能,分别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毕业生毕业与延期毕业、授学位与暂缓授学位学生名单,生成报表,打印出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郑州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准予毕业学生名单、延期毕业学生名单。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报教务处。

郑州大学本科生学位与学历证书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科学生在校学习结束时,教务处以学籍档案为依据,对其逐一进行资

格审查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分别编制毕业、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然后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颁发相应证件。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历证件不慎丢失,均不能补发原件。

确需证明学历的,可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务处核查原始学籍档案后,由教务处负责补发相应学历证明书,并适当收取工本费和手续费;学士学位证书遗失,不再予以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我院2012届学生毕业生资格审查定于6月7日,也就是说6月7日前获得的各门课程成绩可作为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的依据。6月7日后获得的成绩将无法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影响正常毕业。

毕业大补考结束至本学期末,还有科目未通过的学生,应申请参加重修考试(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正式考试或参加重修班考试),6月7日前获得成绩并通过者,可参加6月7日的毕业资格审查。

6月7日前,学生申请学位重修考试,考试成绩70分以上者,冲抵相应学分,将累计不及格记录学分降至25学分(不含25学分)以下者,可参加6月7日的学位资格审查。

本学期结束后,还有考试科目未通过的学生,学生可在两年内回校申请参加返校考试(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正式考试,参加所有重修班考试和参加补考的成绩均不算数)。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按规定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至本学期末,有不及格记录的学分累计有30学分(含30学分)以下、25学分(含25学分)以上者,学生可在两年内回校申请参加学位返校考试(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正式考试)。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及格记录的学分降至25学分以下(不含25学分)者,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资格审查。

至本学期末,学生不及格记录学分累计有30学分(不含30学分)以上者,按规定没有返校考试机会。

由于教学计划调整,需要返校考试者,请关注学院考试安排。篇五:郑大自考办:关于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相关问题的通知

一、领取对象:已在本办公室申请过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领取时间:根据我办工作安排,请已申请过学位者在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三天内领取;若在以上时间段内没有领取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6日三天内领取,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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