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及实战案例(王志想律师)
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案例一背景: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问题:1.合同的效力方面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A.主体资格合格B.内容合法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2.合同的履行方面判断: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3.合同违约方面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A.违约金B.赔偿金C.继续履约D.没收抵押物E.变卖留置物4.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5.诉讼方面判断: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6.诉讼时效方面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年年年年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1.1正确;2A、B、C、E2.1错误;2正确3.1正确;2A、B、B5.1正确;2错误6.1A;2正确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5合同价值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8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9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3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元/㎡调整合同价款;3.补充协议条款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接着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问题: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3.4.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答案:1.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2.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说明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5从该案例的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合同生效;6 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加框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合同元/m2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该如何调整3、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有乙方完成;如果需要有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案例三背景: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B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和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B标段所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更能保证质量,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剥离检验;甲施工单位称: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若剥离检验,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因此,丙施工单位致函监理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问题:1.在事件1中,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处理3.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4.在事件3中,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为什么对该索赔事件应如何应处理;答案:1.不正确,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2.监理单位应该对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符合要求,可以由该厂安装;如乙单位接受该厂作为其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设备厂的合同,如乙单位接受厂商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监理单位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乙单位的合同;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拒绝由该厂商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工程师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1不应该,因为建设单位和丙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2处理:A.丙向乙提出索赔,乙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书;B.监理单位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C.监理单位受理乙单位提交的索赔意向书;D.总监工程师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费用额度和延期时间,与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E.总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费用和工程延期作出决定;案例四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 m3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价策略偏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到了多年不遇的抢暴风雨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受多年不遇的强暴风雨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因有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18万元,因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收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万元,业主应予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的损失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万元,业主应于支付;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次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定范围应如何处理3.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答案: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协议形式很难取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当;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2年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延期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用,造成逾期支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4.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处理方法: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3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416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6万元的清理现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案例五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图7-1,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图7-1 发射塔试验基地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实际施工工程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事件1: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址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直接费4万元,因地质复查和处理是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工人窝工15个工日;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设计尺寸不够,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工日,材料费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事件4: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器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检查;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因该项电器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事件5: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差,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致使完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8000元;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6000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问题: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天/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30%;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答案: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发射塔设计位置变化是甲方的责任,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没有超出其总时差8天;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事件4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分项工程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予补偿;事件5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事件6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给予工期奖罚的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2.1通过对图7-1的分析,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7-1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记过表明:关键路线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2将图7-1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书加到原设计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关键路线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工期为41天;41天—38天=3天,所以该工程可补偿工期天书为3天;3工期罚款为:42—38+35000元=5000元3.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有:1由事件1引起的索赔款:1030+4000001+30%+1518元=52660元2由事件2引起的索赔款:3030+12000+30001+30%元=20670元3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52660元+20670元=73333元案例六背景:某建筑公司承包人与某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了建筑面积为2100㎡的单层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周;承包人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计划,见图8-1和表8-1,并获得工程师的批准;该项工程中各项工作的计划资金需用量由承包人提交,经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事件1:在工程进行到第9周结束时,检查发现A、B、C、E、G工作均全部完成,D、F和H三项工作实际完成的资金用量分别为15万元、14万元和8万元;且前9周各项工作的实际投资均与计划投资相符;事件2: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工程师代表下达了停工令使其暂停施工,并进行返工处理1周,造成返工费用2万元;M工作因发包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使该工作因施工图纸晚到,推迟2周施工,并造成承包方因停工和机械闲置而造成万元;为此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了3周工期索赔和万元的费用索赔;问题:1、试绘制该工程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根据第9周末的检查结果标出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D、F和H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到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是多少2、如果后续施工按计划进行,试分析上述三项工作的进度偏差对计划工期产生什么影响其总工期是否大于合同工期3、试重新绘制第10击开始至完工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4、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5、正确的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索赔工期多少周6、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额是多少答案:1、该工程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及第 9 周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8-3所示;图7-3 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通过分析可知:D 工作的 ES=6,F 工作的 ES=6,H 工作的 ES=7;故按计划进度第 9 周末:D、H 工作应刚好完成,F 工作应完成 3 周的工作量;而实际检查:D 工作完成15/15=100%,F 完成工作 14/28=50%.H 工作完成 8/16=50%;说明 D 工作进度正常,F 工作实际完成 2 周的工作量而比计划进度拖延 1 周,H 工作实际完成 1 周的工作量也比计划进度拖延 1 周;第9 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为 10+12+8+15+24+14+22+8万元=113万元;2.通过分析可知:F工作的总时差TF=0,即F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其任何拖延都会造成计划工期延长;H工作的总时差TF=0周,等于其实际进度偏差,故其实际进度偏差仅对其后续工作有影响,而不会使计划工期延长;由计算可知,F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延长1周,即工期延长到21周,大于合同工期;3.重新绘制的第10周开始至完工的时标网络计划,见下图;图7-4 第10周开始至完工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4.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责任在承包方;而M工作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承包方的责任;故承包方仅能就设计变更使M工作造成的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5.M工作本身拖延时间为2周,而根据上图的分析M工作的总时差TF=1周;由此可知M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又延长1周,实际工期达到22周;可索赔工期为1周;6.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为M工作因停工和机械闲置造成的损失万元;案例七背景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1.合同规定1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个月平均扣回;2保修金按5%扣留,从第一个月开始按各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案例一、案情描述2010年初,A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A公司负责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完成项目交付。
该项目是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包括商业中心、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筑。
2010年5月,A公司开始了施工准备工作,并于同年7月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然而,由于A公司未能充分了解土地硬软程度、地质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关键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例如,施工现场出现了严重的土壤液化和水系倒灌的问题,导致项目进度大幅延误。
由于A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给项目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项目推迟交付,给B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导致了商业运营计划无法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土壤液化和水系倒灌的问题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发生过一起工人死亡事故。
B公司对A公司的施工管理不满意,认为A公司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
于是,B公司聘请律师以合同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 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二、法律分析合同是法律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约定的工程进度,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此外,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主体责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安全。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交付,导致B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A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导致发生了工人死亡事故。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了违约行为。
三、律师建议根据上述分析,律师认为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律师建议B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提供充分的证据:要求B公司提供与该工程相关的合同、付款证明、相关通知函件等证据,以证明A公司的违约行为和给B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寻求和解或仲裁: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律师建议B公司与A公司进行和解或仲裁,以便更快解决纠纷,并减少法律纠纷的成本和不确定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共 43张PPT)

[背景材料]
石化公司
建筑公司
降水公司
6
8
7
5
4
3
2
1
A
D
B
E
G
F
H
1
2
5
6
4
4
3
施工网络计划图
C
3
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工日;2、8月21日至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机械2个台班,每个台班50元/台班。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 增至350m3 ,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m3 ,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3; 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作量15m3 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3 ;
施工网络计划图(箭线上方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为持续时间,红色箭线为关键线路)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可以索赔
可以索赔
可以索赔
可以索赔
不可以索赔
[问题]
一、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 要求?说明其原因。二、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三、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四、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工人工费补偿 标准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 20%,工作K的综合取费为人工费的80%。试计算除事件3 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
二、答: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m3(1+10%)=330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m3-330m3=20m3总结算价=330m355元/m3+20m350元/m3=19150元
建设工程案件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案件是我国法律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涉及合同、物权、侵权等多个法律领域。
建设工程案件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关系到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案件法律规定1.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法规。
该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质量标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
该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标准、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规范侵权行为的基本法律。
在建设工程案件中,若因施工单位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建设工程案件典型案例1. 案例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建设单位)与乙公司(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甲公司一栋住宅小区的建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甲公司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虽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故判决乙公司退还甲公司部分工程款。
本案分析:本案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认定,并依法判决。
2. 案例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情简介:丙公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导致一工人受伤。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案例分析一、合同双方。
甲方:[甲方具体名称],就像是工程的大老板,有想法有要求。
乙方:[乙方具体名称],那可是干活的小能手,有着专业的建筑团队。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这工程啊,就像是双方共同孕育的一个宝宝,得好好照顾。
工程地点在[具体地点],那地方说起来可有意思了,周边环境啥样啥样的,对工程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影响呢。
2. 工程内容。
这里面包括了好多好多的事儿。
像基础工程,就像是给房子打地基,这可是重中之重啊,必须稳稳当当的。
主体结构工程呢,那就是房子的骨架子,得建得结结实实的。
还有装饰装修工程,这就像是给房子穿漂亮衣服,得做得精致又美观。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这就像是吹响了工程的号角,从这一天起,大家就要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啦。
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这是大家努力的目标,就像马拉松的终点线一样,一定要按时跑到。
中间要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比如说像老天爷突然发脾气下暴雨刮大风,或者是一些政府部门突然下了啥规定影响了工程进度,那双方可得好好商量商量,互相体谅体谅。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得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就像我们买东西都想要质量好的一样,这工程质量要是不好,那可是会出大问题的。
乙方得精心施工,甲方呢也有权利监督检查。
要是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就得赶紧整改,就像孩子犯了错得赶紧改正一样。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
双方商量好了,这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是[具体金额]元。
这可是辛辛苦苦谈出来的数字,每一分钱都有它的用处呢。
2. 支付方式。
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具体天数]天内,要给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
这就像是给乙方一个定心丸,让他们有资金启动工程。
工程进度款:乙方每个月的[具体日期]要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甲方审核通过后,在[具体审核通过后的支付天数]天内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进度款比例]。
施工合同管理案例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承建某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甲方”)的住宅楼工程。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合同双方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明确了合同条款、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等内容。
二、案例过程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由于人员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据此提出违约金索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2.乙方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工程进度滞后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延长工期,并支付相应的窝工费。
3.双方就违约金和窝工费问题产生纠纷,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诸法律途径。
三、案例分析1.合同签订时的风险(1)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未对工程进度、人员配置、材料供应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规定,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2)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甲方在工程过程中多次提出变更要求,乙方未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1)人员不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滞后。
(2)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未能与甲方及材料供应商沟通协调,导致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工期延误: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导致甲方有权提出违约金索赔。
3.合同风险的防范与解决方案(1)明确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进度、人员配置、材料供应等关键环节进行详细规定,以减少合同纠纷。
(2)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甲方在工程过程中如有变更要求,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3)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乙方应根据工程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建筑行业精细化管理典型案例范文

建筑行业精细化管理典型案例范文示例文章篇一:《建筑行业精细化管理典型案例》我家附近有个超级厉害的建筑工程,那就是新建的阳光小区。
这个小区的建设啊,可真是建筑行业精细化管理的一个超棒的典型案例呢!我经常能看到建筑工地上那些忙碌的叔叔伯伯们。
我有个邻居王叔叔就在那个工地工作。
有一天,我好奇地问他:“王叔叔,你们这个建筑工程咋这么有条不紊呢?”王叔叔笑着跟我说:“小家伙,这可全靠精细化管理啊。
”我当时就瞪大了眼睛,啥是精细化管理啊?王叔叔就开始给我讲。
他说啊,从最开始的设计阶段就特别精细。
就像搭积木一样,每一块积木的形状、大小、颜色都得提前设计好,建筑也是这样。
设计师们把每一栋楼的户型、楼间距、采光度等都计算得清清楚楚。
这就好比厨师做菜,得先想好这道菜用什么食材,每种食材用多少,调料怎么放,这样做出来的菜才好吃,建筑也是,设计得精细了,房子住着才舒服。
我又问王叔叔:“那材料方面呢?”王叔叔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说:“材料那可不能马虎。
你想啊,如果用了不好的材料,就像你穿了质量差的鞋子,走两步就坏了。
在这个工地上,每一批材料进来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
那些钢筋啊,就像房子的骨架,如果钢筋的质量不好,那房子不就成了软骨头了吗?水泥也是,那是把房子粘起来的东西,要是水泥不达标,房子就不牢固了。
所以呢,检查材料的叔叔们就像一群严格的考官,材料合格了才能进场。
”在施工过程中啊,那更是精细得不得了。
我有一次看到工地上的工人们在砌墙。
我就想,不就是砌墙嘛,有啥难的。
可是我错啦。
一个姓李的工人叔叔告诉我:“小娃娃,这砌墙可不是随便砌的。
每一块砖都要放得平平整整,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得一样宽,就像你们小朋友排队一样,整整齐齐的。
我们砌墙的时候,还得保证墙是垂直的,要是歪了,那这栋楼不就成了歪脖子楼了吗?这楼还能住人吗?”工地上的安全管理也是非常精细化的。
我看到工地上到处都有安全标识。
王叔叔说:“这安全标识就像一个个小卫士,时刻提醒着大家注意安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案例案例背景。
老张是个经验丰富的建筑承包商,他的公司接了一个新建小型商业楼的项目。
甲方呢,是个刚涉足商业地产的李老板,对建筑工程这一块懂得不是很多,但特别精明。
合同签订阶段。
他们开始坐下来谈合同。
老张拿出一份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模板,里面详细列着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啥的。
李老板看了看工期那一项,觉得有点长,就说:“老张啊,我这着急让这楼赶紧盖好开始赚钱呢,你这工期能不能缩短点啊?”老张心里一盘算,觉得稍微紧一紧也能行,就说:“行吧,不过要是遇到啥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您这边有啥变更要求导致延误了,可不能怪我啊。
”李老板拍着胸脯说:“那肯定的,只要不是你的问题,我肯定不会为难你。
”然后说到付款方式,老张的合同上写着按照工程进度分四期付款。
李老板皱了皱眉头说:“老张啊,你这前期让我付的钱有点多啊,我这前期资金也紧张呢。
”老张解释说:“李老板,前期要采购大量的材料、设备,还得给工人开工资,这钱少了可不行啊。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调整了付款比例,前期少付一点,后期随着工程进度加快再多付。
最后合同里还写了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明确规定要达到当地建筑质量验收的优良标准。
老张特别强调:“李老板,质量这方面咱可不能含糊,要是为了赶工期或者省钱降低质量,那以后出了问题咱俩都得倒霉。
”李老板连连点头。
合同执行阶段。
工程开始了,一开始还挺顺利。
但是到了主体工程施工的时候,突然遇到了连续的暴雨天气,这一下工地就没法正常施工了。
老张赶紧按照合同里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给李老板发了通知,说明了情况并且预计会延误的工期。
李老板刚开始有点不高兴,但是想起合同里确实有这一条,也只能接受了。
过了几天,天晴了,工程继续。
可这时候李老板突然找到老张说:“老张啊,我觉得这个商业楼的入口应该再宽敞点,这样以后顾客进出方便。
”老张一听就头疼了,说:“李老板啊,这可算是工程变更啊,按照合同,您得给我出个变更通知,而且这变更可能会影响工期和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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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 ) 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 页脚内容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及实战案例
主讲人:王志想律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必要性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国际上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早期只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些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 对于商事合同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可谓是路人皆知。合同双方在商事活动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全部规范约束在商事合同中,因此重视商事合同的签订、并严格按照商事合同的约定履行,对保证商事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双方实现预期利益等方面至关重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管是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尤其如此,由于建设项目工期普遍比较长,情况复杂,过程中变化多,因此签订一份完善具体、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对保障当事人合同权益、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经济利益尤其重要。 但工程建设管理实务中,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方管理人员,合同意识低下,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工程项目管理非常粗放,签订的合同甚至无效;有时即使合同有效但对合同条款研究不细,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内容不全面,缺陷、漏洞频出,合同难以履行且容易引起争议。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级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对合同总体情况却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 ) 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 页脚内容2 例:施工方不熟悉承包合同条款致诉讼被动案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显然分包单位很被动。究其失误的原因在于合同没有交底,合同签好后放在抽屉里睡大觉了,施工合同中明明有保障自己权益的“法宝”,但因为合同条款不熟,自己浑然未觉,导致最终诉讼被动。 由此可见:建设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项目建设中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因此对建设施工合同进行精细化管理至关重要。 二、吃透新制度、把握新要点、及时应对新版合同, 提升合同
管理水平(结合20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六大新制度讲解) (一)当前常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GF-1999-0201)(以下简称“99版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2和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备注:结合国家发改委发改法规[2011]3018号《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学习) (3)《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目前尚未公布,推荐适用;
1 1999年12月24日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航局(9部委)联合编制发布的,并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 ) 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 页脚内容3 (二)《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新制度;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现状和特点:施工单位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严重;追索工程款诉讼案件大量集聚;工程款追索诉讼中同时追诉施工过程中的增、减项及业主反诉质量和工期问题,此类案件一半以上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导致案件旷日持久、审理周期非常长; 为解决99版合同引起的以上后遗症,2013版施工合同文本引入六大FIDIC合同新制度。 (1)引入了进度款支付证书、工程接收证书、竣工付款证书、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结清证明证书制度; 进度款支付证书是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的书面凭证,2013版合同在第12.4.4中规定:承包人按月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和发包人分别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审核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逾期没审核视为已签发该证书, 工程接收证书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已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书面凭证。2013版合同在13.2.2中有此规定。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竣工验收:(1)除发包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监理人及业主应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3 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修订;由协议书 (13条)、通用条款 (20条)、专用条款
及其11个附件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 ) 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 页脚内容4 竣工付款证书是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同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数额的凭证。2013版合同14.2中有规定,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经审核后由监理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该证书签发后14天内必须付款。承包人接收了竣工付款证书,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的证书。 最终结清证书:14.4.4规定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列明应退还的保证金及质保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该申请后14天内审核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7日内完成支付。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2)引入了工程缺陷责任期制度; 99版合同中只有质量保修4的规定,对于质量缺陷责任却无相应规定。
2013版合同考虑到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问题,参照FIDIC合同引入了缺陷责任期制度,在第15.2款中“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质量保证金。 (3)引入工程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4 2000年1月30日生效的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保
修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 ) 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 页脚内容5 99版合同中虽然规定了发承包双方的履约担保,但实践中基本上均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不会让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为从根本上解决国内普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问题,2013版合同吸收了FIDIC合同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即通用条款第2条的发包人支付担保和第3条的承包人履约担保条款。 2013版合同2.5款中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安排计划及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安排计划及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及经承包人同意的其他形式。” 第3.7款中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确保履约担保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持续有效,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及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形式;(备注:2012.8.28送审稿中有约定:发包人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退还履约担保)。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上述制度有利于保护承包人的权益,可以更好地平衡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4)引入过期索赔作废制度; 99版合同第36条为“索赔”,其中规定了索赔程序等内容,但并未明确规定过期索赔的后果。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FIDIC合同索赔过期作废规定,在19.1款“承包人的索赔”第(1)项中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