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宅建筑通病防治二十条

合集下载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八、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 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 1995 ] 144 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 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 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 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 号,邮政编码51050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2019年整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2019年整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附表《广东省住宅工程质虽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征求意见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注:本表格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监督检测"栏目进入或直接输入网址 T 载。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征求意见稿)刖日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 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广州、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防治措施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防治措施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地、普遍存在地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地主要障碍.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地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地要求,采取切合实际地措施,经过近10年地实践,《若干规定》所列地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地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地条文.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地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地技术标准和措施地制订相对滞后,传统地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地要求,一些新地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地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通病,有地缩短了建筑物地使用年限,有地直接影响了建筑物地使用安全,有地影响了建筑物地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地同时,住宅工程地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地热点.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地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地质量通病,根据国家地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地地方性技术措施地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由于编制地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地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二、基本规定实施《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地基本规定:一、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地住宅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二、实施《二十条》所增加地工程费列入工程造价.三、在住宅工程地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二十条》.四、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五、勘察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将本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地内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向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七、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并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八、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细则》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九、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地监督情况.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常见的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对建筑物的结构稳定、使用功能和居民生活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

为了保证住宅工程质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技术措施。

以下是20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强化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规定标准,使用合格材料。

3.加强施工现场检测,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关键环节的质量。

4.对土地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情况,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5.采取合适的基础处理方式,确保基础承重能力和稳定性。

6.加强混凝土浇筑施工管理,控制浇筑工期和混凝土标准。

7.加强结构施工管理,确保结构安全可靠,避免裂缝和倾斜等问题。

8.保证建筑结构的防水处理,防止水渗透导致的泛水问题。

9.采取防火措施,配置合格的防火材料和灭火设施。

10.加强供水和排水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和排水通畅。

11.配备合适的电气设备,按照规范进行电气安装和接线。

12.确保建筑外墙的保温和隔热性能,提高室内舒适度。

13.加强室内装修质量管理,选用环保低甲醛的装修材料。

14.充分考虑自然采光和通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15.加强电梯施工和维护管理,保证电梯的安全可靠。

16.采用可持续建筑技术,减少建筑废弃物和资源浪费。

17.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18.加强住宅使用过程的维护管理,及时处理维修和保养问题。

19.完善住宅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20.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通过上述技术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预防和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居住舒适度。

同时,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也应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执法和监督,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整理)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整理)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地、普遍存在地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地主要障碍.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地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地要求,采取切合实际地措施,经过近10年地实践,《若干规定》所列地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地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地条文.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地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地技术标准和措施地制订相对滞后,传统地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地要求,一些新地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地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通病,有地缩短了建筑物地使用年限,有地直接影响了建筑物地使用安全,有地影响了建筑物地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地同时,住宅工程地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地热点.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地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地质量通病,根据国家地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地地方性技术措施地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由于编制地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地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二、基本规定实施《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地基本规定:一、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地住宅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二、实施《二十条》所增加地工程费列入工程造价.三、在住宅工程地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二十条》.四、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五、勘察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将本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地内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向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七、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并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八、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细则》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九、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地监督情况.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14770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14770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60号)2005-6-23 上午11:39:07粤建管字[2005]60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我厅委托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组织编写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请径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编:510500)。

广东省建设厅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模板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 由于量大面广, 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 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 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 粤建监字[1995]144号,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 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 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 经过近的实践, 《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 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 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 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 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 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 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 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 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 新型砌体开裂、渗漏, 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 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 阳台栏杆过低, 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 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 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 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 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针对当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 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结合我省实际, 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 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以下简称《二十条》) , 其中土建工程11条,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 错漏之处在所难免, 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通讯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邮政编码510500)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广东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二十条

- -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前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

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

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

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条
1.加强工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大对住宅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完善设计文件。加强设计文件的审查,防止设计不合理和矛盾,提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0.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不仅需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还需要加强居民的参与和监督,同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住房安全的保障。
16.建立健全保修制度。建立住宅质量保修制度,明确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以及住户的维权渠道。
17.加强质量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18.加强居民参与。建立住宅居民参与质量监督的机制,鼓励居民对住宅质量问题进行反馈和投诉。
19.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8.加强电气安装。加强对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确保线路接线正确,避免电气设施的漏电和火灾。
9.加强通风处理。加强对住宅的通风处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避免潮湿和霉变等问题。
10.关注采光问题。合理设计和布置窗户和天窗,提高室内自然采光,减少人工照明,提高节能效果。
11.加强隔音处理。采用隔音材料和隔音技术,减少噪音对室内的影响,提高居住的舒适性。
4.提高材料质量。加强对建材的质量监控,严格把关建材的采购和使用,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5.加强基础施工。加强对地基处理的质量控制,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一、前 言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实践证明,抓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混凝土结构板梁开裂,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阳台栏杆过低,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为加大防治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针对目前我省住宅工程发生的质量通病,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圳、珠海、清远等市已实施的地方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其中土建工程1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9条。 《二十条》 可作为指导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二、 基本规定 实施《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基本规定: 一、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二十条》所增加的工程费列入工程造价。 三、在住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二十条》。 四、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五、勘察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将本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向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七、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并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八、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细则》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九、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条 号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1 渗漏 外墙 1.1当外墙采用空心砖或加气混凝土等新型墙体材料时,应按DBJ15-9-97要求全面挂金属网。 1.2支承在悬臂梁和悬臂板上的墙体,应按图1.1a和图1.1b所示设置钢筋混凝土抗裂柱。

图1.1a 图1.1b

抗裂柱尺寸≥墙厚×180mm≤3000≤3000

mm≤3000抗裂柱尺寸≥墙厚×180,梁柱预留2φ6@200钢筋与抗裂柱箍筋焊接≤3000

A

A 条 号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1 渗漏 外墙 1.3当外墙设置通长窗时,窗下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配筋见图1.2;压顶下应设置抗裂柱,间距不大于3m,抗裂柱内配不小于4ф12纵筋及ф6@200箍筋;压顶和抗裂柱纵筋搭接、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拉结筋设置应符合抗震要求。

图1.2 柱砖墙A-A墙体Φ6@200

≥1202Φ12C20混凝土

压顶宽

窗1.4混凝土结构在找平层施工前应凿毛或甩浆,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在找平层施工前应充分淋水湿润。

条 号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1 渗漏 外墙 1.5外墙从基体表面开始至饰面层应留分隔缝,间隔宜为3×3m,可预留或后切,金属网、找平层、防水层、饰面层应在相同位置留缝,缝宽不宜大于10mm,也不宜小于5mm,切缝后宜采用空气压缩机具吹除缝内粉沫,嵌填高弹性耐侯胶。 1.6找平层水泥砂浆宜掺防水剂、抗裂剂、减水剂等外加剂。 1.7找平层每层抹灰厚度不大于10mm,抹灰厚度≥35mm时应有挂网等防裂防空鼓措施。 1.8防水层宜用聚合物水泥砂浆。 1.9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设缝要求(以下简称超长建筑)时,设计及施工应制订专门的抗裂措施,外墙面宜采用高弹性涂料。

2 漏裂 屋面 2.1砌体女儿墙,砌体强度等级应大于Mu10,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10,应按图1.1a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按图1.2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压顶。 2.2天沟或女儿墙应按DBJ15-19-97规定留设溢水孔。 2.3屋面工程宜采用图2.1防水保温隔热构造;宜采用现场发泡的硬泡聚氨酯、聚苯乙烯板等导热系数λ≤0.05w/(m.k)的高效保温隔热材料;不宜采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膨胀蛭石等水溶性保温隔热材料;架空隔热层净高宜大于180mm,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设通风层脊;架空层至女儿墙边宽度不小于250mm,也不大于300mm;当未设保温层时,架空隔热层仅适用于长度不大于35m的建筑;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设缝要求时应增强屋面保温隔热功能,不得采用无保温隔热设施、或未设保温层且架空层净高小于180mm的屋面构造。 条 号 通病 现象 部位或 项目 技术措施 2 漏裂 屋面

图2.1无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 图2.2设架空隔热层屋面泛水收口及分隔缝做法 注: (1)①高弹性防水油膏嵌缝10×20;②泛水收口处设金属网;③固定金属网螺丝(或铁钉)@500;④砌体女儿墙与砼交接处设金属网;⑤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每隔3m设10mm分隔缝,嵌填密封材料;

条 通病 部位或 技术措施

261

防水油膏封口52311

25055

180 ~240

水泥砂浆

架空隔热层

结构层保温层找平层柔性防水层保护层

1010≥180

00

05050200

R≥10034

3≥200≥25

0

20

3

两块整瓷砖2防水油膏封口110

水泥砂浆见注(白色瓷砖结构层硬泡聚氨酯或聚笨乙烯板25~40mm厚1:3水泥砂浆柔性防水层3)200180 ~240

550

0

60505010

5

2311

33

4

3≥200≥25

0

20号 现象 项目 2 漏裂 屋面 (2)图2.1中,当采用现场发泡的硬泡聚氨酯时,其面上可不做找平层和柔性防水层; (3)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时,内配ф4@100双向钢筋网,钢筋在分隔缝处切断。

3 积水 及 渗漏 排水口

屋面、露台地漏汇水区直径宜≥500mm,坡度宜≥5%,如图3.1和图3.2所示:

图3.1

图3.2 方型雨水斗5汇水区天面排水管方型雨水斗

女儿墙

0

i≥5%

≥20≥10≥200

10i≥

5%

D=500R=250

防水油膏嵌缝沥青麻丝填实

≥10用于屋面、露台圆型雨水斗用于地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