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装饰线条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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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mcx

北京阳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mcx001-2009

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

(EPS保温线条)

2009-10-27发布 2010-03-02实施北京阳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要求是根据产品自身特点和用户需求确定。

本标准由北京阳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构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构件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厂预制成型、由膨胀聚苯板与抹面涂层砂浆自粘结,集保温装饰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 2828 逐批检查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4132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T 10801.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JG 149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JC/T 547 陶瓷墙地砖粘结剂.

JC/T 84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抹面涂层砂浆

以水泥、砂、高分子聚合物等材料组成的抹面涂层砂浆。在工厂采用专用设备涂抹在EPS板外表面,用以保证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

3.2 粘结砂浆

以水泥、砂、高分子聚合物等材料在工厂预混好的干粉粘结砂浆。在施工现场只需按使用说明加入一定比例的拌合用水,搅拌均匀即可使用。

3.3 专用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由表面涂有粘结胶的耐碱玻纤网布,铺设在EPS板的表面。在工厂生产中,预埋入抹面涂层砂浆中,形成增强保护层,用以提高抹面涂层砂浆的机械强度和抗裂性。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产品按不同用途可分为:

一、新型建筑节能保温线条

(1)墙体表面模向设置的线条(用L表示);

(2)墙体表面纵向设置的线条(用H表示);

(3)窗用线条(用C表示);

(4)柱用线条(用Z表示)。

二、建筑外墙装饰用复合保温构件

4.2 标记

产品标记由四部分组成:产品名称、用途代号、品种编号和标准号。

示例1:墙体表面模向设置的编号为05的装饰线条

装饰线条Z 05 Q/××××XXXXX

产品名称用途代号品种编号标准号

5 要求

5.1 产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

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抹面涂层砂浆公称厚度为3~5㎜,特殊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表2 产品理化性能指标

5.2 膨胀聚苯板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5.3 抹面涂层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表5的要求。

5.4 粘结砂浆

粘结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的要求。

5.5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性能指标应符合表7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性能的试验方法按JG149中6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

a)膨胀聚苯板:表观密度和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

b)抹面涂层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涂层厚度;

c)粘结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可操作时间;

d)耐碱网布:单位面积质量。

出厂检验应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7.1.2 抽样方法

a)膨胀聚苯板按GB/T10801.1-2002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b)抹面涂层砂浆和粘结砂浆按JC/T547-2005中7.2的规定进行。

c)耐碱网布按JC/T841-2007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7.1.3 判定规则

经检验,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

a)新产品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抽样基数

按单位工程或3000㎡为一个批次,单位工程超过3000㎡每3000㎡为一个批次

7.2.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若有任一不合格项,允许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经检验,若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8 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1 产品合格证

8.1.1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标准号、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c)产品标记;

d)生产日期、批号;

e)检验部门印章、检验人员代号。

8.1.2 产品合格证应于产品交付时提供。

8.2 使用说明书

8.2.1 使用说明书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

8.2.2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b)产品结构及组成材料;

c)使用环境条件;

d)产品贮存方式;

e)产品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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