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市镇迎宾路南侧、长江北路东侧商住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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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镇迎宾路南侧、长江北路东侧商住用房(二期)15#~18#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宇润置业有限公司“周市镇迎宾路南侧、长江北路东侧商住用房(二期)15#~18#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应明确“三板”使用范围,“三板”使用率不应小于60%;

2.17#、18#楼应按嵌固在地下室顶板设计,室内外顶板高差处应采取措施保证水平力的传递;

3.北侧连廊宽度不小于2m,连廊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50mm。北侧管井及楼梯间剪力墙存在虚刚,应在管井与连廊相交处设置翼柱;

4.部分单体刚重比小于2.7应考虑p-Δ效应;

5.部分单体Y向结构偏心率达28%,应核查底部是否出现小偏拉墙肢

6.框架柱应进行0.2V0调整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王伟、汤大祥、邓春燕

审图机构:侯光洪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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