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
随着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和挑战。
因此,对于民营经济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营经济的现状1. 市场环境不稳定: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并存,市场环境不稳定。
民营经济专业细分市场缺少统一规范,导致企业间竞争白热化,更加激烈而复杂。
2. 融资难题:近年来,随着中国货币政策的持续紧缩,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
银行贷款口子收紧,“非法集资”“黑色金融”“P2P”等信贷等途径大多被制止。
由于民营企业的规模较小,往往需要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融资,然而在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上的资金流动性都不够充足,导致融资难度普遍上升。
此外,中小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相互担保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些问题影响着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
3. 生产环境落后:民营企业毕竟缺少资本积累、品牌积累等综合因素的支撑,更容易被生产、装备、技术等方面差距极大的国有大企业、跨国公司挤压和边缘化。
城乡二元经济存在,一些民营企业的生产环境也存在巨大差异。
存在一定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发展的因素,诸如政策限制、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等。
4. 人才流失严重:在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中,更先进、更有冲劲、更有创新和前瞻性的人才,一方面受到薪酬待遇和平台环境的吸引,向大型跨国公司流失。
另一方面企业家经营理念的不同和加之对家庭、对社会责任的难以兼顾,也让企业短缺经营团队升级,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潜在隐患。
二、对策研究1.加强政策扶持: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减少法律、行政等方面的限制,在营造良好经济环境的同时,给予民营企业更多优惠政策、减少税费负担,同时任命行业专家到各级政府考察市场本土情况,针对性增加民营企业市场储备,对于优质、符合政策、前景可靠的企业积极予以资助、扶持。
2.加强融资渠道支持:国家应加强制造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完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途径,落实债券制度改革、完善信息披露和信用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
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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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小
山东省民营企业规模普遍 较小,缺乏具有核心竞争 力的龙头企业。
品牌影响力不足
山东省民营企业的品牌影 响力相对较弱,缺乏具有 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品 牌。
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
创新能力
近年来,山东省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 提升,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 等方式,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一些 民营企业已经在一些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 ,如海尔集团在智能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 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VS
品牌建设
山东省民营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如 “泰山啤酒”、“鲁花花生油”等在国内 外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 时,一些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如“今日头条 ”、“美团”等也成为了山东省民营企业 的新秀。
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山东省民营企业在市场竞 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缺乏足够的竞争力。
科技投入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研发投入占比较低
山东省民营企业研发投入 占比较低,缺乏对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支 持。
技术引进依赖性强
山东省民营企业对外部技 术的依赖较强,缺乏自主 创新的能力和意愿。
创新人才短缺
通过政策引导,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如贷款利率、手续费等。同时 ,对于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
03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缓解企业
融资难的问题。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加强科研投入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随着民营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在经济低迷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经济权益保护问题愈发突出。
加强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财产权保护不够我国在财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尚不够完善,对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保护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民营企业在资产处置、合同履行等方面经常遭遇政府干预或者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财产权。
司法体制和执行力度不够,违法分子往往可以逍遥法外,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二)市场环境不公平在我国,民营企业经常面临着政府企业垄断、行政干预等不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对民营企业提供的支持和保护相对较少,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公正。
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重重困难,而且企业不法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三)司法救济不足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民营企业经常遭遇与其他企业的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问题,但是司法救济的效果较差,司法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导致企业权益保护难度较大。
二、加强我国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对策应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财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和落实,严格保护企业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通过建立健全的财产权保护机制,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从源头上保障企业的财产权。
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法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企业的公平竞争权。
应进一步减少政府干预,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民营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
可以通过简化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等方式,优化司法救济机制,降低民营企业诉讼的成本和风险。
并且可以加强对法院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企业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
(四)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民营企业维权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分析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促进就业、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融资难题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面临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和较低的融资渠道。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然而贷款标准过高、担保要求严格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大部分民营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2.创新能力不足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存在差距。
一方面,缺乏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部分民营企业重视眼前利润,忽视长期的技术创新投入。
3.市场竞争不均衡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面临着来自国有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国有企业享受政府的特殊政策和资源优势,使得民营企业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效益,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对策建议:1. 改善融资环境政府应进一步放宽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限制,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利率,缓解融资难题。
2. 强化创新驱动加强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增加研发投入,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3. 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政府应加大对市场竞争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和透明。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防止其垄断市场、限制竞争的行为,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4. 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民营企业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5.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6. 激发创业热情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更多人投身到创业中来,培育更多的民营企业家。
商务部门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商务部门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商务部门在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优化发展环境: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规模较小,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相对薄弱,市场竞争力较差,因此需要政府和商务部门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共享、法律援助、员工培训等服务。
然而,目前这些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机构不够健全,因此需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落户发展。
2. 加强创新能力: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目前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水平较弱,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创新平台建设滞后。
因此,商务部门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支持,提供政策优惠和技术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 引导民间投资: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民营经济投资增长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民营企业的资本投入存在盲目、重复、短期利益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指导。
因此,商务部门应加强对民营投资的引导,制定投资规划,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 解决融资难题: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
商务部门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应推动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企业抵押担保资产不足的问题。
5. 提高经营者素质: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者素质不够全面,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存在不足。
商务部门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总之,商务部门在民营经济发展中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创新能力,引导民间投资,解决融资难题,提高经营者素质等方面入手,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以及塑造活跃的市场竞争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民营经济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第一个问题:融资难题1.1 问题描述:许多民营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资金状况不如国有企业雄厚,往往面临融资困境。
银行贷款利率高、审批流程复杂,使得民营企业难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
1.2 对策建议:- 减轻信贷利率负担:政府可以通过降低信贷利率或给予优惠政策来减轻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 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并简化手续,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 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发展债券市场、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增加民营企业的筹资渠道。
三、第二个问题:创新能力不足2.1 问题描述:部分民营企业仍然停留在低端产业链上,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缺乏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使得企业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2.2 对策建议:- 鼓励创新投入: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培育创新型企业。
- 引导资源向高端产业集聚:加大对高端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向科技、高附加值行业转型升级。
- 建立合作平台:促进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共享资源和知识,提升创新能力。
四、第三个问题:法律保护不完善3.1 问题描述:当前,一些条例法规存在模糊、不具体的情况,导致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存在漏洞。
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使得一些企业在面临纠纷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权。
3.2 对策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立法力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
- 完善司法体制:提升司法系统的公平性和效率,确保以法治方式解决企业纠纷。
- 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严惩违反竞争原则、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
五、第四个问题:人才流失4.1 问题描述:部分优秀人才倾向于选择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就业,而较少关注和选择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在快速崛起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稳定。
1.1 融资难题融资是一个关键因素,影响企业是否能够持续运营和扩大规模。
尽管国家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但目前仍面临融资渠道有限、高利率借贷等挑战。
由于缺乏可靠抵押物和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许多小微型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支持。
1.2 政策限制和行政审批许多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遇到了困难。
与国有企业相比,他们需要更多时间和精力来处理各种审批手续,并且常常面临着不公平待遇。
同时,在某些领域,政府的政策偏向国有企业,限制了民营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公平竞争。
1.3 人才流失问题由于薪资福利和发展机会不如国有企业,一些优秀的人才更倾向于选择加入或留在国有企业。
这导致民营经济在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面临挑战。
此外,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也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对策建议2.1 加强金融支持为了解决融资难题,政府可以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担保政策支持,并鼓励银行改善信贷评估标准以降低风险。
此外,建立创新型金融工具和平台能够满足不同层次、规模和需求的民营企业。
2.2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简化审批流程,政府应该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
通过清理规章制度库存、细化审批权责边界以及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等举措,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2.3 完善税收和土地政策为了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负。
同时,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加强保护性规定,确保公平分配并防止国有企业垄断。
2.4 提供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政府可以与高校合作设立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的研究院或实验室,并建立奖学金计划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投身于民营经济领域。
浅析我国民营经济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浅 析 我 峻岭
( 鲁东大学马列部 242) 605
[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 的深 入,民营经济在 国民经 济中的所 占比例越来越 大 对民营经济 的现状 ,发展过程 中所存在 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 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
发展对 策
[ 关键 词] 民营经济
一
、
我 蛋民 营经济 现状
营 企 业的 负担 。随 着 市场 竞争 加剧 , 民营 企业 同行 间为 了争 夺市 场而 打价
( )我 国民营 经济 概念 。从 经济 学 的一般 意义 上讲 ,民营经 济就 是 一 按照 商业 原则 和市 场规 则运 作 的微 观经 济 组织 形式 。它 具有 以下 特 征: 一 是 以赢利 为 目标 :二 是 民营经 济 治理 结构 的形 式是 建立 在纯 粹 的经 济利 益 关系 基础上 的 :三是拥 有较 为灵 活的 内部用 人和 分配激 励机 制 。 在我 国 ,民营经 济是 指 为适应 市场 经济 所萌 生 的, 以 民间投资 和积 累 为 主体 的产 权 明晰 、 自主 经营 、自负 盈亏 、 自主 管理 的经 济实 体 ,并在 此 基础 上构 成 的一种 经 济体 系 。它 大致 由个 体经 济 、私营 经 济、外 资 经济 、 民营科 技 企 业 、 乡镇 企 业 、 股份 合 作 制 企业 、 国 有 民营 企 业 等 几部 分 构 成 。这些 经济 形态 从 不 同侧面 体现 了 民营 经济 的某 些特 点 ,共 同构 成 了我
( )提 高经 营者 自身素 质和 用 人质量 。在 经营 者 自身素 质方 面 ,经 二
营者 要努 力提 高 政治 觉悟 、 知识 水平 、管 理能 力 、人格 素 养等 方面 的素 质 和水 平 ,积 极进 取 。一 方面要 尽 快掌 握世 界贸 易组 织 的各 项规 则 ,在市 场 竞争 中与 “ ”共舞 ; 另一方 面 要招 纳一 批高 层 次的科 技 精英 ,努 力提 高 狼 企业 科技 含量 ,培养 精通 管理 、营销 的人 才 ,增 强 企业 的竞争 能力 。 要创 新人 才政 策 ,进 … 步 改善 民营企 业人 才成长 的 环境 。依法 强制 推 行 养老 、医 疗 、失业 、工伤 等社 会保 险制 度 。积 极创 建公 平竞 争 的法 治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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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问题对策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
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④民营科技,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⑤乡镇;⑥股份合作制;⑦国有民营,即国有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
截止1999年底,我国私营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亿元。
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
《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XX-20XX年》统计显示,截止20XX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达到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民营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民营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
全国私营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
有的民营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
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
大多数民营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民营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
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的发展壮大。
有的民营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
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
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
据有关资料,民营“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民营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
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的知识;少数民营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
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我国现行调整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促进法》确定民营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仍不被重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
民营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20XX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不得征收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与其他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暂行条例》等。
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的进入。
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
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
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
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
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投资入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辽宁省工商联于20XX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一是民营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民营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
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间接融资难。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民营和中小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的风险。
有的民营靠供应商、代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首先是民营之间不能相互拆借。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其次是民营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
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
同时,引导民营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和其他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取消对民营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
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
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
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参与投资经营。
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
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依法降低公司制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
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
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络、推介会的形式,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
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