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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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摘要:隧道施工安全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确保隧道的施工安全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总体安全形式意义重大。作为地铁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隧道施工具有施工难度大、施工环境条件差、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这些都给施工的安全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本文以隧道施工安全管理为主线,探讨了各个阶段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管理。

关键词: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5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安全施工是衡量隧道施工工程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它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并且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

隧道施工是地下作业,有很多不安全因素:施工条件差,工人常在振动、噪音、地下水、有害气体、昏暗的灯光等不良环境下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新奥法”较过去的隧道修建方法内容新、操作要求高,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

1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隧道施工工作前方或开挖轮廓外侧的特大岩溶溶腔突然压溃腔壁,造成突水突泥地址灾害。这种灾害发生突然,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最多、经济损失最大。

对围岩稳定性判断不准,设计支护措施偏弱,大部分发生塌方的隧道,是由于在勘测设计阶段对影响围岩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情况认识不足,而在施工中又没及时地进行变更设计,致使采用的支护措施偏弱,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的塌方。

施工方法不当,初期支护措施的力度不能满足围岩稳定性的要求。很多隧道在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有的隧道是擅自改变工法,有的是施工工序质量不合格,有的是偷工减料,有的是施工方法不当。例如某隧道原设计采用双侧壁导坑法施工,施工时改为CRD法,但横向支撑施工不及时,数量偏少,造成坍塌;有的隧道是由于拆换侵限的初期支护拱架时发生塌

方;有些隧道是由于上台阶施工太长,没有及时进行封闭,衬砌滞后,造成坍塌。

2 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准上岗。

3 制度保证措施

3.1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

3.2 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的工序的安全教育。

3.3 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完成。

3.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

4 技术保证措施

4.1 施工现场

4.1.1 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搞好”三通一平”大型构、材料堆放合理有序,现场有醒目的标语,宣传栏、安全措施、安全标志。

4.1.2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作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4.1.3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米以上处所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1.4 施工现场的坑、沟、洞、井等危险处应设防护,也间有红色警示灯。

4.1.5 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杆柜、扫地杆、杆的连接、外侧防护、脚手板铺设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拆除脚手架由上而下地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材料严禁投仍。

4.2 工序施工安全措施

4.2.1 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4.2.2 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4.2.3 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2.4 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4.2.5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法听从指挥。

4.2.6 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洞门,不得开挖进洞。

4.2.7 隧道掌子面钻眼

4.2.7.1 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4.2.7.2 台车和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4.2.7.3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4.2.7.4 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4.2.8 爆破作业

4.2.8.1 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统一指挥。

4.2.8.2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1) 独头坑道内不小于100m;

(2) 相邻的上下导坑不小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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