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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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2 X 3分)

1.无组织排放:指生产装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或排气筒低于15米

排放源的无规则排放。

2.有组织排放:指生产装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且排气筒高于15米排

放源的有规则排放。

3.正常排放:指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

4.非正常排放:指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

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5.环境容量:指大气环境单元所允许承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质量。

6.环境影响评价: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7.风险:指人员遭受死亡、受伤或环境遭到破坏的可能性。

8.危险源:在环境风险评价中将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

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单元称为危险源。

9.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

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0.水体自净:水体可以在其环境容量范围内,经过自身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受

纳的污染物浓度不断降低,逐渐恢复原有的水质,这种过程称为水体自净。

11.事故排放: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在事故状态下对发生泄漏的化学品进行收

集处理的设施,实现事故状态下的污水达标排放,避免周边环境收到污染。

填空(4 X 5分)

1.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1)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2)地方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严于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环境影响划分:环境影响可划分为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

3.工程分析方法:类比分析法、实测法、实验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

特点:⑴类比分析法:要求时间长,需投入的工作量大,所得结果较准确,可信度较高。在

评价工作等级较高、评价时间允许,且又有可参考的相同或是相似的现有工程时,应采用类

比分析法。⑵实测法:通过选择相同或类似工艺实测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⑶实验法:通过

一定的实验手段来确定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⑷物料平衡计算法:以理论计算为基础,较简单,具有一定局限性。不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在理论计算中的设备运行状况均按照理想状

态考虑,计算结果大多数情况下数值偏低,不利于提出合适的环保措施。⑸查阅参考资料分

析法:最为简便,但所获的数据准确性较差,不适用于定量程度要求高的建设项目。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方法:数学模式法、物理模拟法、类比分析法、专业判断法。

特点:①数学模式法,能给出定量的预测结果,需一定的计算条件和输入必要的参数、数据,应首先考虑。②物理模拟法,定量化程度较高,再现性好,能反映比较复杂的环境特征,需

要有合适的试验条件和必要的基础数据。③类比分析法,预测结果属于半定量性质。④专业

判断法,定性的反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如生态机理分析法、景观生态分析法)。

5.大气的等级判断

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

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

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P i定义为: P i=c i/c oi×100%

式中: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

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 oi的选用:①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②对于没

有h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③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

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④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⑤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

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按表 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按公式⑴计算,如污染物数i>1,

取P值中最大者(P max)和其对应的D10%。

表1 评价工作等级

6.地表水评价等级(P102 例题)

7.声评价等级

⑴一级评价: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规定的0类(疗养区)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

⑵二级评价: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商住)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

⑶三级评价: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工业区、公路)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

8.环境现状调查方法: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方法

9.河流的简化: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矩形弯曲河流和非矩形河流。

⑴河流的断面宽深比≥20时,可视为矩形河流;⑵大中河流,预测河段弯曲较大(最大弯曲系数>1.3)时,可视为弯曲河流,其它简化为平直河流;⑶大中河流断面上水深变化很大且评价等级较高时,可视为非矩形河流并调查其流场,其它简化为矩形河流;⑷小河可以简化为矩形平直河流;⑸河流水文特征或水质有急剧变化的河段,可在急剧变化之处分段,各段分别简化。

10.污染源简化:①排放形式可简化为点源和面源,②排放规律可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和非连续恒定排放。通常把排放规律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

11.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12.简单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

13.复杂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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