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227《公司法》授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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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

.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有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之分.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仅指冠以“公司法”之名的一部法律.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等.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广义的公司法.

二.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一)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二)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三)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四)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三.公司法的精髓

公司法最具有价值也是最核心的内容是:

(一)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二)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三)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作为人格的独立性,公司还表现为独立于自己的股东和其他(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表现为独立于政府.

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定义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由主述定义分析,公司应具有以下三个重要的法律特征:

立;在公司成立后,公司也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

1.资本:公司的资本是投资者即股东投入公司作为经营基础的资金.公司章程上必须明确记载全部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2.章程:公司的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原则的文件.它向社会公众公开申明公司的宗旨.资本数额.权利以及一系列为公众了解所必需

的内容.

3.机关:公司的机关是能就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人管理机构.它代表公司享有的权利.承担义务.参加诉讼.在大多数情况下,董事会是公司的机关.公司机关还须对内执行业务.它的职权是由法律或公司章程授予的.

,应当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依法分配给公司的投资者.

强调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否定公司的社会责任.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公司完全独立的人格,公司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公司不仅独立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而且还独立于自己的投资者股东.

1.权利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这些限制包括:

a.经营范围的限制

b.转投资的限制

c.作保证人的限制

2.行为能力

3.侵权行为能力

构成公司侵权行为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a.这种行为须是公司负责人所为,而非未经授权的公司职工所为

b.负责人的行为须是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而非基于其个人资格实施的

c.这种负责人的行为,须具备民法上侵权行为的要件

对出资人的规定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负无限连带责任

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料.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合伙企业是强调人的联合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是单体企业,功能通常也比较单一.集团企业是多法人的联合体,功能强大而且多元化.现代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往往成为某一集团的成员,以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节公司的分类

一.现行法律上的分类

公司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从我国《公司法》来看

(一)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二)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1.分公司与公司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要资格

b.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营业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受

c.分公司并无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

d.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e.分公司的经营收益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f.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2.分公司与子公司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a.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名称和章程,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而子公司则完全相反.

b.分公司与子公司虽然都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凡是以分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必须以本公司为共同被告;而以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则无须以母公司为共同被告.

(三)按公司除受《公司法》调整外是否还受其他法律调整,可将公司分为一般法上的公司和特别法上的公司.

(四)按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将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五)按公司的国籍,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二.理论上的分类

除了被立法所采纳的分类,主要还有以下几种理论分类:

(一)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依据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而定)(二)公开公司与封闭公司;(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的转让方式作为划分标准)(三)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劳合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出划分标准)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自治原则公司自治的约束:

1.外部约束,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一整套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2.内部约束,以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为核心的动作机制

二.股权保护原则股权的体现:1.投票权2.分红权3.转让股份的权利4.认股权5.知情权

三.管理科学原则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是保证公司法人财产始终处于高效有序运营状态的主要手段;也是保证公司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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