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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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18采H000

管桩供应合同

年月日

合同书

需求方(甲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应方(乙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市有关法规、管理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工程名称)管桩供应事宜签定本供应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概况

工程内容:

工程工期:

第二条、本工程管桩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技术特殊要求,详见附表。

第三条、履约期限

本合同的履约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运输费用、卸货费用承担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标准、验收

1.本产品执行标准:

2.验收

2.1检验:由甲方指定人员和驻地监理,按本合同的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现场初验。现场初验主要指货物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及外观等的检测。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当时通知甲方及驻地监理,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有权复检到货的货物,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卖方负责;

2.2取样:货物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2.3验收:甲方指派专人现场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货物的转移及风险承担

1.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管桩的交付完成;

2.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前,货物丢失与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

以甲方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甲方指定人员在管桩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

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依据结算价款支付乙方管桩货款;

乙方应提供款项相应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支付(可同时选择或分别选择):

(1)(有/无)预付款,预付款;

(2)按(时间/比例)付款,剩余付完;

(3)办理完结算手续后,货款不能及时支付时,产生相应利息,(自行约定时间及利息比例,但应明确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

第八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实际使用量超过暂定购量时,通知乙方及时调整生产供货计划;初定桩长发生变化较大,通知乙方以便进行生产计划调整;

(2)及时向乙方支付管桩货款;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管桩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须保证运输设备完好、正常运行,确保随料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4)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中止,双方可办理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或未履行第八条第2款的合同约定,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对乙方进行处罚,款项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导致的业主方、总包方、发包方向甲方所要求的各种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因工程缓建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暂停供货,乙方在停止供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供应管桩期间所发生的车辆、人员等各项事故及违规所产生的一切罚款、意外伤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

4.由乙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乙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5.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日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

接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表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表:管桩供应明细表

日期:年月日

备注说明:

1、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

2、以上单价为税价;

3、乙方提供 %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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