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的有关说明

第一条本说明依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2013年11月修订)和《关于我市“八项工程”中志愿者比例上报数据的说明》制定。

第二条志愿者基本概念

(一)志愿者(英文名称为Volunteer)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

(二)注册志愿者是指依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的条件和程序,在文明办、民政、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办等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在24小时及以上的人员。

(三)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注册志愿者标识(通称"心手标")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Volunteer"的第一个字

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

鸽子的造型,白色。标志寓意为中国志愿

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

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爱心献社会,

真情暖人心"和"团结互助、共创和谐"的

主题。

(五)每年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

第三条志愿者注册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注册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直接到各学校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填写《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

2、组织审核。各学校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分类注册。审核合格,各学校志愿者组织为注册志愿者编制本地管理服务号码,志愿者编号可按学生学籍号进行编排。

4、网上注册。志愿者注册登记后,到盐城志愿者注册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对于网上注册有疑问的,可以加入盐城志愿者QQ群325428122,进行网上咨询)。

5、任务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学生特别是党员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符合注册志愿者基本条件的应做到全员注册,任务分解见《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组织架构

我市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采取分级管理、切块登记的方式进行;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工作;各学校负责组织本学校在校学生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工作。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5、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五条志愿服务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主要领域包括: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

(三)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注册后,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参与相关志愿服务。

(五)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六)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推进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实体型、网络型、复合型平台。鼓励依托网络新媒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应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六条激励表彰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完善志愿者评价机制,组织实施星级认证制度,评选表彰和奖章授予制度等。

星级认证制度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注册机构负责具体认证工作,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可由相关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上进行标注,并佩戴相应标志。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

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学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主要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业绩,根据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和相应服务奖章。团市委、盐城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期组织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七条时间要求

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盐城志愿者注册平台的网上注册;3月25日前,将《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团市委宣传部汇总。2014年10月底前完成2014年新生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2015年新生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附件:1、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汇总表;

3、盐城市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任务分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