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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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03【实施日期】2008.08.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八年六月三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企业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并购重组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兼并和重组行为。

第三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维护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 重组程序 第五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建立并购重组意向,确定拟并购重组企业之间的交易主体。 2. 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并购重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法律风险等。

3. 编制并购重组方案,包括交易方式、估值标准、资产评估、并购重组资金来源等。

4. 提交并购重组申请,包括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 5. 披露重组信息,包括发行公告、披露文件等。 6. 监管部门审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等。

7. 实施并购重组,包括签署相关合同、过户资产股权等。 8. 完成相关手续,包括公司登记、披露文件备案等。 第六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重组程序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程序合规。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七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知情权的实现。

第八条 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组方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估值标准等。 2. 重组方案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股价等产生的影响。 3. 重组方案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 4. 交易双方的合并后管理、运营模式、人事安排等情况。 5.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发展前景、风险提示等。 第四章 重组评估 第九条 企业并购重组应进行合理、客观的估值评估,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第十条 估值评估应综合考虑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采用权威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八年六月三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与负债、收入与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列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下列简称财务顾问),能够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第三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与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奋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与本办法的规定,对财务顾问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对财务顾问及其负责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名人员(下列简称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自律管理。

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办法

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业并购基金的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产业并购基金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并购基金,是指由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支持我国产业并购活动为目的,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并购的投资基金。

第三条产业并购基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三)强化专业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第二章设立与运作第四条产业并购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设立,基金管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丰富的产业并购经验;(三)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四)拥有稳定的投资团队。

第五条产业并购基金设立程序:(一)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设立方案,包括基金规模、投资方向、运作方式、风险控制措施等;(二)基金管理人组织召开基金设立会议,审议通过基金设立方案;(三)基金管理人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基金设立申请;(四)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基金管理人正式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第六条产业并购基金运作方式:(一)股权投资: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二)债权投资:通过债权融资、夹层融资等方式,为并购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组合投资:结合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实现投资多元化。

第七条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方向:(一)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二)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三)支持具有市场潜力、成长性强的企业;(四)支持企业并购重组,优化产业结构。

第八条产业并购基金投资限制:(一)不得投资于房地产、金融、证券等非实体经济领域;(二)不得投资于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和企业;(三)不得投资于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领域。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When your destiny wants you to grow up, it will always arrange some people or things that make you uncomfortable to stimulate you.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为您推荐】鹿泉市律师上城区律师贵港律师平山县律师蔚县律师内丘县律师路南区律师在进行并购贷款的申请的时候,我们和普通的贷款的方式相比是比较复杂的,除此之外,对于并购贷款的管理也是十分严格的。

那么,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都是包括哪些条款呢?下面,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商业银行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维护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第五条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保证顾问业务运行有效和稳健,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有关事项的管理规定》(证监会令〔2008〕第21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相关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关于相关交易的咨询,以及涉及实施上述交易的财务审计、税务审计、法律咨询和其他咨询服务。

(二)采取会议、植物调查、报告撰写等形式开展项目调查,分析与报告,以及与相关产品相关的其他咨询、研究或评估活动。

(三)对相关公司和其他组织进行业务分析、估价和建议。

三、立项流程(一)立项决议的准备(1)研究、分析项目,编制项目立项论文,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的细节、研究内容、咨询团队成员、预算及实现期限等;(2)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批;(3)请指定核心咨询团队成员,准备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分析报告。

(二)立项决议的审议(1)会议审议:本公司向董事会报告该项目的概况,并报送项目立项论文,并根据董事会的审议意见和投票结果,准备审议决议。

(2)备案:准备审议决议后,将董事会审议意见和投票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政策监督司备案,等待审批通过。

四、管理考核(一)每季度审核根据本公司内部监管需要,每季度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调研报告进行审核,核实咨询项目管理审批过程,检查咨询项目管理确定资金支付方式、咨询费支付方式,进行项目实施考核。

(二)定期检查根据本公司内部监管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咨询项目实施程序的检查,检查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审计、税务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及收入、支出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一)顾问应当按照联合国有关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环境、社会及公共治理标准的要求执行咨询任务;(二)顾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得涉及特殊服务,如涉及攻关、研报及企业内部治理等,需经本公司专业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三)针对每一项咨询任务,根据联合国环境、社会及公共治理标准做出审查意见,以保障本公司在咨询业务中的专业性及职业道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合同编号:_______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甲方(上市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财务顾问):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上市公司,拟进行并购重组业务,乙方是一家专业财务顾问公司,具备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并购重组:指甲方为实现业务整合、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益等目的,与其他公司进行的合并、收购、资产重组等行为。

1.2 财务顾问:指甲方聘请的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并购重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财务顾问服务内容2.1 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提供以下服务:(1)为甲方提供并购重组的方案设计、分析和建议;(2)协助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估值分析和财务评估;(3)协助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融资安排和资金筹措;(4)协助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谈判和合同起草;(5)协助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申报和审批;(6)协助甲方进行并购重组后的整合和管理。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并购重组相关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购重组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业务计划、合同协议等。

3.2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履行并购重组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客观、独立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策和要求,及时提供并购重组相关的财务数据和报告。

4.3 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并购重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甲方完成并购重组的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服务费用5.1 甲方应支付乙方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1)财务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财务顾问服务费用的50%;(3)剩余的财务顾问服务费用,甲方应在并购重组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某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WORD文档

某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W O R D文档本文仅供学习使用不得使用在其他用途学习完毕请自行删除多谢合作ⅩⅩ银行并购贷款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支持企业间的并购行为,加强我行对经济构造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进地方产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标准我行并购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提高我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21]84号〕等法律规章,特制定本方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开展潜力。

〔三〕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实用文档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五〕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六〕并购贷款的担保条件应高于我行其它贷款的担保条件,平、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并购交易风险状况、并购后的整合情况预测,以及其他银行对该并购交易的融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行与他行针对该项并购的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50%。

第九条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实用文档第十条对于一年期或以内的短期并购贷款,可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还款方式;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并购贷款,原那么上应采用按季分期还款,按季付息的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并购贷款利率按照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我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

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我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

〔六〕并购的可行性方案。

〔七〕有权部门对并购交易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如需要〕。

〔八〕涉及并购交易的有关文件,包括并购方案、合同或协议、原有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并购的决议原件及相关公告等。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作对象和基本条件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业务流程第五章贷后管理第六章战略合作伙伴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银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并购贷款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第四条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一)要在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既要体现以信贷手段支持战略性并购,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行业重组的政策导向,又要有利于银行科学有效地控制并购贷款风险。

(二)引导信贷资金合理进入并购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市场前景好、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

(三)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及我行信贷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

(四)鉴于并购贷款复杂程度较高,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高于其它一般贷款业务,我行应谨慎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采取有效地措施来控制、防并购贷款风险。

第六条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总体控制指标及措施:(一)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

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模版

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行并购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贷款业务管理,有效防范授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8]84 号)、《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在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也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间接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境内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为满足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第四条本行办理并购贷款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总行投资银行部是全行并购贷款业务牵头经营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并适时完善全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全行并购贷款业务活动;(二)开展并购贷款项目的谈判、方案设计,撰写风险评估报告;(三)对各分支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供营销和后续操作的专业支持,指导分支机构作好贷后管理;(四)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掌握政策动态,争取业务指导与支持。

第六条总行公司业务部是全行并购贷款业务协调管理部门,协调和调配全行公司类客户资源,推动和指导分支机构对潜在客户进行营销拓展,并负责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和检查。

第七条总行授信审批部是本行并购贷款业务授信审查的主管部门,并进行并购贷款的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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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管理办法
并购管理办法
1. 概述
并购是指企业通过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来扩大规模、增加经济
效益和竞争力的一种经营活动。

并购管理办法是指企业在实施并购
活动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等规定。

本文将介绍
并购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并
购管理。

2. 并购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法合规原则:并购活动必须依法合规进行,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合规性和可靠性。

- 公平公正原则:并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利益,在信息披露、谈判和协议签署等环节中保证各
方的公平权益。

- 风险可控原则:并购活动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预测,
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和化解潜在风险。

3. 并购管理的流程
3.1. 策划阶段
在并购活动的策划阶段,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和分析,确定并购的目标、范围和方式。

包括确定收购的目标企业、评估目
标企业的价值、制定并购策略等。

3.2. 谈判阶段
在并购活动的谈判阶段,企业需要进行与目标企业的谈判,达
成收购协议。

谈判过程包括初步接洽、尽职调查、协议草案拟定等
环节。

3.3. 审批阶段
在并购活动的审批阶段,企业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并购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可能涉及到监管机构、税务机
构等各个方面。

3.4. 实施阶段
在并购活动的实施阶段,企业需要落实并购协议,完成交割手续,进行资产整合和管理,确保实现并购的预期效益。

3.5. 后续管理阶段
在并购活动的后续管理阶段,企业需要对并购后的资产进行管
理和运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4. 并购管理的注意事项
- 注意并购活动的合规性,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 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评估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和价值。

- 谨慎制订并购策略,注重与目标企业的战略契合度和价值创造能力。

- 严格控制风险,避免并购活动可能带来的财务、法律和声誉风险。

- 注意并购后的资产整合和管理,实现协同效应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5. 结论
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经营活动,需要企业全面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本文介绍了并购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并购管理,实现并购的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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