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完整版内蒙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内蒙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制定印刷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凳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公章) 年月日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XBYX-JCDD-XX-0107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代理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包人):鄂尔多斯市天之骄环境艺术中心

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甲方代理人: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 工程地点:xx 第二条工程范围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为xx外侧防撞墙。

工程量:具体见附表《xx工程预算书》。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XX年xx 竣工日期:XX年xx

xx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xx天。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严格按照施工预算中的工程量进行施工,符合相关的国家级行业标准。第五条合同价款与付款合同价款合同价款

xx工程

xx

元(含税)xx金额:¥

(大写):xx

本工程的价款确定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综合测算定额》(DYD15-02-1997)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

合同总价一般不得进行变更,除非发生规定范围内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更,依据发包人审核认定的工程量,调整工程量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其它费用不变。

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承包人已经为适当履行本合同做了充分的物资准备和人力准备,当人工费、材料费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合同总价不得进行调整。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发生的各项税费,应由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支付预付款:无预付款工程款:承包人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质量保证金:扣留合同总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如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一年)届满后7天发包人无息退还。

xx

结算:在本工程竣工证书签发后的30天之内,可申请工程价款的余额结算,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结算报告以及证明文件。第六条发包人

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承包人。发包人终止合同的权利.发包人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提前15(十五)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通知副本交监理工程师),终止本合同。若

发生了上述终止合同的情况,承包人则按照要求撤离施工现场,并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清算。第七条

承包人

基本义务

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应完全与本合同一致、并符合本合同中所明确的工程设计意图。

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包括提供施工文件、竣工资料。

不管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全部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与全部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对发包人在工程上的要求承包人可以提出新的建议,这种建议应是书面的。在发包人决定不变更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否则应作为主动放弃承包人的地位,发包人可另选承包人进入工作。

如果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完全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

行施工将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或增加工程造价,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反映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变更联络单。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变更后,承包人按变更的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