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承诺书 (参考版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可撤销居间服务费付款承诺书编号:

我引资企业广东省佛山市科自达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特委托等(下称:贵引资人)为我司引进项目资金,人民币元(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期限年,用于我司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424条、428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第2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第60号令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我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

一、所引资金到达我司约定的接款银行相应帐户日起,我司承诺按实到总额的 %(税后)标准,以现金划帐等方式与银主贴息同日内足额支付引资服务费用。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贵引资人收取该笔引资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贵引资人服务费的税金由我司依法缴纳,并提交完税的证明书。交税凭证留存我司入账;若涉及税金的法律或经济责任,由我司全责承担。具体按以下方式分流支付:

二、所引资金到达我司接款银行帐户后,我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贵引资人可凭此承诺书向贵引资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冻结我司的银行帐户;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司欠贵引资人服务费的欠条;向我司追索应兑现的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3‰滞纳金;按引资服务费总额的两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司承担。

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若银主方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期间或资金使用期满产生纠纷,贵引资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司永不追贵引资人的服务费,并放弃一切法律诉讼的权利,否则,我司愿承担一切后果。

四、我司绝不跨越贵引资人和资金方直接接洽,否则按引资成功的费用支付等额服务费用。

五、正式办理此项业务服务时,由我司负责启程机(车)票,到达项目地由我司支付每人工作返程费元,并由我公司负责食宿、通讯接待等费用。我司将遵守ICC 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越,不可泄漏的条款规定。

六、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司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传真件和本次融资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电子件,扫描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本承诺执行支付电子划兑或全国通用汇票。经我司及法定代表人如实填写并签章签字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

七、纠纷解决地:贵引资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八、本承诺书壹式肆份,我司两份,引资人各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法定全称:(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2015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