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工作制度汇编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产科工作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他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和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传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后与家属核对,清点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组织:首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个人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对于危重疑难孕产妇在我院进行抢救效果肯定或确因病情需要或急救,需转上级医院诊治时,必须在积极抢救处置的情况下,病情能平稳,必须先向科主任请示及会诊,再向医务科或院部请示同意方可转诊。

2、救护车必须处于功能状态,车内有必要的抢救设施,包括氧、急救箱等。

3、必须与家属交代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4、必须具有一名有经验的产科医师和护士陪同一起出诊。

5、途中必须安全、平稳,但尽可能快速安全到达。

重症监护制度

l、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以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

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

7、急诊室值班人员要搞好急诊室的卫牛清洁工作。

会诊制度

L、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问、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3、急诊会诊: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及产儿科协作制度

1、在每次分娩时,有一个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的人在场。

2、复苏一名严重窒息在复杂的复苏过程中,需要两个人或专家小组。

3、多胎分娩的每个新生儿都应有一个独立小组。

4、每个复苏小组应有一个专门的领导且每个成员都有明确分工。

5、新生儿复苏物品,如复苏囊、喉镜、吸引器、氧气均应处于功能状态,做到放置合理,随手可拿,随手可用。

6、急救药品需配齐,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7、新生儿复苏必须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配合默契,由最高在职医师指挥,或科主任指挥。

8、有重度窒息儿抢救,应立即请儿科医师一起参加抢救,抢救完成后及时转儿科治疗。

9、剖宫产术的新生儿宫内窒息,出生时需抢救时,应请儿科医师到手术室一起做好抢救新生儿准备,一起协同抢救。

10、产房分娩时,发现宫内窒息,估计新生儿需抢救应请儿科医师一起协助抢救新生儿,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分娩要及时通知儿科医师,分娩后转儿科治疗。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孕产妇死亡必须进行死亡讨论。

2、死亡讨论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特殊病历应及时讨论。

3、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得迟于二周。

4、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其他人员参加,分管院长和医务科一同参加讨论。

5、讨论情况另立专页入病历,死亡讨论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今后应当吸取的经验和教训等。。

6、孕产妇死亡必须上报妇幼保健院和卫生局。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L、对危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小组相关人员。

2、产科急救中心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应及时会诊,参加抢救,并担任相关抢救疾病的指导和处理,及时抢救孕产妇生命。

3、如遇数个科室合并症的危重孕产妇,由产科急救中心小组组长负责指挥抢救,相关科室必须团结协作,并向院长报告病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