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入库制度血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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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血型、编号、姓名、采血日

期、保存期、采血者、血站名称、许可证号、保养液标签)严格检查。

2.验收内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袋,有无交叉配血管

等。

3.凡符合标准规定的血液,分血型逐一详细登记入库。

4.凡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血库有权拒收。

5.做好入库的登记统计,并与财务科付款数据核对。

6.加强与各科室的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用血。

1.血库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血液报废制度。

2.严格血液验收制度,凡不合格的血液拒绝入库,待检查的

血液分开存放。

3.待接到检验报告后,合格血液放回各型冰箱,不合格血液

取出放报废处。

4.凡过期及不合格血液及制剂,需要报废的应在收、发登记

本上明显注销,并填写血液报废报告单,写明血液的来源、血型、姓名、编号、血液类别及报废原因,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5.经批准报废全血应进行焚烧处理,严防污染。

6.报废血液应开具四联发票,经院领导签名,作日、月报表

的依据。

存血发血工作岗位职责

1.在院长及经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血液的购血(供血)、

入库、保存、发放等工作。

2.根据医院用血情况,认真做好年、月、周的供血计划,并

与市中心血站加强业务联系,确保计划供血任务的完成。

3.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严格检查,逐袋验收登

记,凡不合格血液拒绝入库。对与核对无误的合格品,按血型分类放入冰箱,按标签排列保存。

4.血液保存应精心观察和严防污染,做到发现异常血及时处

理,冰箱有故障应及时消除。

5.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均要执行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不

得挤压碰撞。

6.加强与医院各科室联系,做好计划供血和血型调配工作。

7.发放血液要当面查对交接清楚,按规定办好手续。发出的

血液,一般不给于调换与退回。

8.急诊用血按规定供血,成分血按预定供血,报废血按规定

报批后处理。

9.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遇到重要问题及时

请示汇报。

10.各种记录、收据、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做好每日统

计报表。

血库消毒制度

1.工作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不能穿工作服出入

食堂、厕所。

2.工作人员入储血室前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更换拖鞋。

3.每日工作前打扫卫生,并用2‰优氯净擦拭储血室内冰箱

外表、桌面,拖地。

4.每日储血室卫生打扫完后,用空气洁净器消毒一小时。

5.每周一次用2‰优氯净擦拭冰箱内部。

6.血库储血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7.每周大扫除一次,用2‰优氯净擦拭擦拭洗门窗、地面。

输血科(血库)的医院感染管理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

4、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有条件的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接触血液必须带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利刺伤,应及时处理。

6、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用1:2000优氯净浸泡后再进行焚烧处理)。

血库工作制度

1、血液从血站运到后,立即测量运输冷藏箱温度并作记

录,及时将血液送入冰箱内储存,定期观察冰箱温度并作记录,冰箱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理或将血移存备用冰箱内。冰箱门要注意上锁,钥匙由血库值班人员保管。

2、每个冰箱应备有品牌,要求反映出冰箱内每袋(瓶)

血的血型、血量、采取日期和存放位置。冰箱内血袋应按采血日先后由前向后排列。

3、贮血期间禁止开袋,已开袋的血液或血浆应立即输用。

已输血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再输用。

4、输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

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液标本送交血库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标签,写明病人的姓名和病案号、病区床位号等,以防止错误。

5、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

做到血袋无破损,封口严密,血型无误,标签无污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并与受血者的血液作配合试验无凝集。

6、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

能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输血反应时)检查。

7、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如出库时间甚短(30min

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作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血库负责人同意,方可考虑重新贮存。

8、输血时,护士、医师应随时检查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出现反应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血库24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由科室主任安排的值班人员,担负常用项目的检验工

作。包括上一班来不及操作,但必须当日处理而交留的标本,并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并作相关记录。

2、值班人员应留守值班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事

暂离,应向有关人员说明去处并尽快返回。

3、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会客、携入家属;值班时间

严禁吸烟、饮酒、烹饪或做私事,应提高警惕性,随时检查科室门窗、水电、煤气等设备,维护室内环境卫生与值班被服用具等整洁。

4、值班人员应认真交接班,所有值班钥匙应交接清楚,

不可遗忘丢失,防止因交接疏漏而损毁公物甚至造成差错事故。血库值班交接双方必须严格贯彻核对制度,未了事项必须当面点交验收无误。

5、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种仪器完好与否,并按要求记

录各项质量指标。血库冰箱,应检查警报装置有无故障失灵。

6、值班人员遇有重大问题难以处理,应立即报请科主管

或总值班协助解决。

7、值班情况除口头交班外,重要情况须详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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