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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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幢________ 室使用(租赁)个人/单位、商铺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原则,确保物业公司和广大业主(含商铺业主)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物业公司与所辖小区业主(商铺、租户、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园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2、负责组织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

3、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乙方办理《装修管理许可证》时提供便利。

5、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负责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在本区域内不发生火灾,如出现火灾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在本区域内自行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切实落实每位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消防要求。

2、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车

辆、货物不得占用通道或遮档、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标志。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须出具相关部门发放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过了允许燃放期间后不得再销售。

4、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备,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办公期间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须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5、乙方举办促销、展会等活动时,应落实消防措施,经甲方、消防及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与乙方有关商家连带承担举办活动期间的全部消防安全责任。

6、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在离开时,对本区域内的电、水、燃气进行检查,确保拉断电闸、关闭水阀和燃气阀门。

7、乙方(商铺业主)如有餐饮项目应遵照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每日进行清洗。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并做好清理记录。”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安全隐患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事项

1、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业主、商户(使用人)及其同住人产生相同拘束力,业主、商户(使用人)对其他同住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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