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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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的重要性

发表时间:2018-11-07T15:43:31.38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7期作者:周波

[导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功能开始转化,城市布局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9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功能开始转化,城市布局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大量工业企业也陆续从中心城区向外迁移,原有的工业企业如化工、钢铁、制药、食品等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成为潜在的污染。这些污染物主要是通过原有厂区迁移到土壤、地下水。若不及时进行调查、治理和修复,势必会给周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关键词:企业;场地环境调查;重要性

1背景概述

随着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大部分地区城市功能开始转化,城市布局随之调整,根据城区规划,大量工业企业陆续迁出中心城区,原有工业企业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由于原有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如化工企业、钢铁企业、制药企业等)土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形成潜在污染,主要污染途径为污染源迁移至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场地如不经调查、治理、修复,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施工人员、周边环境、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多数调查报告表明:大量场地的污染源在停止使用后将扩散至周边环境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成为城市环境污染隐患。2012年国家规划首次提到污染场地一词,指出开展污染场地再利用的环境风险评估,禁止未经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流转和再开发。

2法律法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某市陆续出台《环保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管理程序和要求(暂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偷排、偷倒、不规范拆迁等行为,防止加重场地污染,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需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基本原则。

经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的,主管部门应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落实关停搬迁企业治理修复责任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列入搬迁成本。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2014年7月我国污染场地系列标准及相关导则开始颁布并实施,标志着我国污染场地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步入正规并逐步成熟、规范化。针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对工业企业场地进行环境调查(调查目标主要为土壤及地下水)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和理论支撑,避免污染物在再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人体伤害、环境污染、经济损失。

3现状

2014年开始,为保障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某市政府、环保部门相继发布《环保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管理程序和要求(暂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4方法路线

由于场地环境介质的复杂性,污染物在场地中的分布不均匀,造成了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比较复杂,采用一次性全面调查不仅成本高,且很难实现对场地环境状况的准确和全面了解,因此采用系统的方法由简到繁,在全面调查场地污染源或可能存在污染源的基础下,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进行场地环境调查,提高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降低场地环境调查的不确定性。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要求,结合规划地块实际情况,场地的调查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分别为以收集资料、踏勘、访问为主的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调查结果若显示场地可能存在污染,则开展以采样分析工作为主的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调查结果明确场地存在污染(土壤或地下水测试结果超过筛选值),则需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5案例分析

5.1 基本概况

某退役化工企业搬迁后遗留场地,占地3.5×104m2,主要生产氮气、溶解乙炔、羧甲基纤维素钠。化工企业搬迁后,该场地拟规划应用于公共绿地和居民居住用地。

5.2 采样布设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被调查场地潜在污染区域和潜在污染物识别结果的现状,对被调查场地的地下水及土壤进行布点采样,坚持重点调查、兼顾其他的原则,重点在原厂生产车间、仓库、废料堆放处等重点污染区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等一般污染区进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共计10个,编号分别为S1-S10,共采集102个土壤样品(80个监测点土样、2个背景样、10个平行样和10个物理样),在场地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采样点用W1-W5编号。

5.3 分析项目

根据潜在污染物及污染区调查现状,对被调查场地的污染进行全面了解,结合化工企业的生产、管理特点,考虑场地的原始资料收

集,共选择土壤检测因子VOCs、SVOC、重金属等,地下水的检测因子主要包括重金属、氰化物和TOC等项目。

5.4 风险评估

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的要求和模型参数,适当借鉴国际先进标准、指南,对被调查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健康风险进行评估。(1)危害识别:依据检测分析的结果来看,所采集的土壤和水样中的重金属、挥发性及其他检测结果都小于筛选值。从而可以得出:该厂区的场地未受到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2)暴露评估。根据被调查场地的规划,未来主要用作居民商住用地和公共绿地。鉴于儿童期暴露评估污染物的非致癌风险进行评估,以及非敏感的公共绿地等暴露评估后发现,污染物的暴露途径主要是: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室内、室外土壤颗粒物等。

6结语

通过收集场地相关信息,将所得信息与场区生产工艺相结合分析调查区域整体污染情况,为后期检测及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基础工作。通过对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检测,调查该场地对未来进驻人群可能造成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判断关注污染物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关注污染物计算风险值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分析计算场地内污染指标的风险控制值,为下一步土壤修复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场地规划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土地和环境管理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谌宏伟,陈鸿汉,刘菲,何江涛,沈照理.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价的实例研究[J].地学前缘,2016,13(1):230-235.

[2]张华,蒋鹏,许石豪,陈莉娜,齐凯.有机污染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与风险评估[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6,19(6):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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