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型材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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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型材检验标准
Q/HTL001-2009/07
代替 QB/S001-2007/1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型材。
2技术要求
铝型材的技术要求除非在技术工程部提供的图文技术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否则尺寸允许偏差按表1执行(铝型材开口尺寸除外)。
表 1
截面尺寸 /mm
公差截面尺寸 /mm
公差
大于至大于至
0 1 ±19 25 ±
1 2 ±25 38 ±
2 3 ±38 50 ±
3 4 ±50 100 ±
4 6 ±100 150 ±
6 12 ±150 200 ±
12 19 ±200 350 ±
铝型材的长度尺寸按供需双方在订单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约定执行。
铝型材的材质为6063-1/T 。
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指标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铝型材表面质量要求。
2.4.1铝型材表面氧化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均匀一致,无脏污。如果有缺陷,按表 2 要求检验。
表 2
序号缺陷名称检验范围表面质量要求
1
沙孔和气泡直径< 0.25 在 25 平方厘米内允
外露正面mm,
许有 2 个,相距≥ 20 mm
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的缺陷
沙孔、气泡在铝型材外露正面
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2,但缺陷数相距 300 mm
1
沙孔和气泡直径< 0.25 在 25 平方厘米内允
mm,
外露正面
许有 3 个,相距≥ 30 mm
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的缺陷
2,但缺陷数相距 330 mm
在铝型材外露正面
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
外露正面斑点直径< 1-2 mm,在 25 平方厘米内允许 1 个,
2 斑点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
2,缺陷数相距 400mm
的缺陷在铝型材外露正面
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
长度< 20 mm,正面允许有深度≤0.1mm,宽度≤
铝型材外露正面
3 划伤0.05mm,遮蔽位允许有深度≤0.3mm ,宽度≤
划伤方向沿铝型材长度方向
0.1mm,每米范围内划伤条数为 2 条,相距 500 mm
以上各类缺
4 面积不超过铝型材表面的% 5
陷数总和
5 裂缝铝型材表面不允许
以轮子在变形位是否能通过为准,不能通过不允
6 变形铝型材表面
许
7 色差铝型材表面不允许,“特殊”情况按程序执行。
2.4.2铝型材坯料,表面色泽一致,无脏污。如果有缺陷,按表 3 要求检验。
表 3
序号缺陷名称检验范围表面质量要求
1 沙孔沙孔和气泡直径<0.3 mm,深度≤ 0.1 mm,在25 铝型材表面
4 个
平方厘米内允许有
以 25 平方厘米为单位的缺陷
每米允许存在的缺陷数≤4,但缺陷数相距250 mm
在铝型材表面
说明:如果25 平方厘米内有 5 个缺陷点时,允许一米范围内有 3 个以 25 平方厘米
为单位的缺陷。
长度≤ 40 mm,深度≤ 0.1mm,宽度≤ 0.1mm
2 划伤铝型材表面每米范围内划伤条数为
3 条,长度方向相距 300±
30 mm,周长方向相距 50±10mm
以上各类缺陷
3 面积不超过铝型材表面的 % 5
数总和
4 裂缝铝型材表面不允许
5 非金属压入物铝型材表面不允许
6 变形铝型材表面不允许
3检验方法
铝型材的随机抽样检验按工厂相关抽样规定。
铝型材的截面外型尺寸和厚度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长度尺寸用卷尺测量。
铝型材坯料表面和铝型材氧化表面质量在适应的自然光线下目测,目测距离为45± 5cm。
铝型材坯料在抛光后的表面质量检验在规定的灯光下按抛光表面质量检验标准检验。
铝型材坯料的化学成份的符合性检验,在铝型材抛光后,氧化处理,检验表面材料在氧化后材质偏析情况。
编制评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