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5篇模版)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
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
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
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例(3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例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护从事放射科工作的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安全防护培训。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本科室设立安全防护员,负责监督、组织和管理放射科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安全防护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定期的培训。
第六条安全防护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科室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放射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设立防护区域、标识警示牌等。
第八条放射科必须设立放射源存放区,并制定相应的放射源管理制度,并保证放射源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第九条放射科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条针对放射事故和应急情况,放射科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适应性训练。
第十一条放射科应建立紧急报警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急流程和技能。
第十二条放射科必须与医院其他相关科室建立紧密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停职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防护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放射科安全防护员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整个放射科的工作人员。
以上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根据《放射防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模板

放射科防护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1.1 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免受放射性辐射的伤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放射科实际情况,实行科学、规范、有效的放射防护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放射科防护领导小组2.1.1 放射科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防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1.2 放射科防护领导小组组长由放射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放射科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2.1.3 放射科防护领导小组的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放射科防护制度;(2)监督放射科防护措施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3)组织放射科防护培训和宣传教育;(4)定期对放射科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2 放射科防护管理人员2.2.1 放射科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放射科防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2.2 放射科防护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放射科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2)监督放射科工作人员遵守放射防护制度;(3)组织放射科防护培训和宣传教育;(4)对放射科防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防护领导小组,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放射防护措施3.1 设施防护3.1.1 放射科机房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确保机房面积、墙壁、门窗等符合防辐射要求。
3.1.2 机房外应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注意辐射安全。
3.2 个人防护3.2.1 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操作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3.2.2 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3.2.3 患者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确需进入者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3 辐射防护3.3.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放射操作安全。
3.3.2 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3.3.3 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防止放射性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以预防为主,实行全面管理,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设备管理、个人防护、辐射监测、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放射科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制定放射防护工作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六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演练,检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放射科应选用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的设备,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放射科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条放射科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个人防护第十一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监测辐射剂量。
第十三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第十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减少辐射暴露。
第五章:辐射监测第十五条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放射科应建立辐射监测记录,记录辐射水平、监测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放射科应根据辐射监测结果,调整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放射科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九条发生放射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放射科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了以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1. 放射防护责任a. 确定放射防护管理责任的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放射防护措施。
b. 指定一名专职放射防护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
2. 辐射安全培训与教育a. 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放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放射防护措施。
b. 定期组织放射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工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3. 放射设备管理a. 定期检测放射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
b. 记录放射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辐射剂量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4. 个人防护措施a. 为工作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等。
b. 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 辐射监测和控制a. 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b. 采取必要的辐射控制措施,如增加防护屏障和限制辐射区域的进入等。
6. 废弃物管理a. 对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b. 严禁将放射性废弃物随意丢弃或外流,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和运输。
7. 事故应急处理a.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联络、人员撤离和辐射泄漏控制等措施。
b.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8. 定期检查和评估a. 定期进行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b. 进行放射防护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以上是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同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安全。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防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员受到辐射的伤害,确保辐射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使用,以及对辐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和设备。
放疗科患者与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放疗科患者与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1、目的:做好放疗科工作人员、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放射防
护工作。
2、规范:(1)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
与防护的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培训时间、考试或
考核成绩等资料。
3、职责:(1)科主任:放射防护小组组长兼负责人,全面
布置、协调各块组的防护工作,保护患者、患者家
属、本科工作人员接触电离辐射剂量使用的正当化
和最优化。
(2)放射防护专管员:全面落实射线装置使用前使
用中的相关防护安全事宜,落实机房内、外环境
的辐射安全督查,建立本科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督
护档案,完成防护知识相关培训,建立相应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护设备并做好相应
记录,
4、防护管理:(1)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计量仪。
(2)对直接接触X线的人员进行每两年一次的
放射健康体检。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
用品。
包括铅衣、铅帽、围脖等
5、机器设备的管理:(1)电离辐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机
房门上设置警示红灯。
(2)对机房内外环境进行定期的维护、
检修、保证环境的安全。
(X-R辐射
仪)
(3)向放射防护专管员提供可是设备
的变更、添置等相关设备资料。
(4)定期保养维修设备并做好记录。
6、患者的防护:做好受检者及患者家属的防护,特别是儿
童、青少年的防护成人性腺部位的防护(铅
衣、铅帽、围脖)。
2024年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二篇)
2024年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
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防护培训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天。
二、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或市环保局____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____年。
三、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四、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五、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放射防护管理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文(3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确保放射性物质在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不对人体造成伤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处理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和员工。
二、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所有放射源的使用和处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防范为主:采取适当的工艺措施和设备,预防放射性物质的事故和泄漏。
3.个人防护:对从事放射性物质使用和处理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培训。
4.责任明确: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在放射防护工作中的职责。
三、管理措施1.使用许可制度:凡需要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使用许可。
2.辐射监测:对工作场所、设备和员工进行定期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3.安全设施:建立、使用和维护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屏,防护罩等,确保辐射不逸出工作场所。
4.个人防护:员工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5.工作程序: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明确放射性物质使用和处理的操作步骤。
6.应急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人员转移、危险区域划定等。
7.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放射防护措施。
8.记录和报告:对放射防护措施的实施和辐射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责任与处罚1.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管理《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2.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3.对在放射事故中未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将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适应新的技术和法规变化。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对《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文(2)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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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放疗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制度 工作人员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 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3. 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 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6. 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 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第二篇:放射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放射法律法规与防护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二、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或市环保局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三、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四、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 五、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第三篇: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 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执行放射防护各项法规和标准,督导科内执行情况。 二.监督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情况,定期检测。 三.定期将防护设施保管使用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接受放射防护监督,监测部门和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辐射装置技术档案、放射人员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排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体检工作。 第四篇: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及职责(模版) 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职责 一﹑每天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的人员处理。 二﹑每天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固定是否牢靠进行检查。 三﹑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和监督。四﹑对维护人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规定,及时指出并令整改。 五﹑定期向领导汇报辐射防护情况。对应急事故作出及时处理,防范事态的发展。 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辐射防护专业培训。 第五篇:放射与放疗防护有关要求和措施 放射与放疗防护有关要求和措施 一.放射治疗过程包含的照射类型: 职业照射:医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照射 医疗照射:患者、陪护人员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受到的照射 公众照射:上述人员除外的公众在放疗过程中受到的照射 二.放射治疗过程电离辐射来源: 职业人员: 散射线、机头漏射线、高能电子束产生的感生放射性等 由于对现代设备、机房的屏蔽要求的严格,散射线与漏射线的绝对量大大降低,正常工作情况下,医技人员的受照剂量均十分安全。患者: 射野照射(有用的照射)、靶组织的散射线(最大的无用照射)、外加职业人员相同照射 由于辐照设备的先进,有用射束的份额越来越高,患者为此付出的健康代价相应减少 减少靶组织散射,有效地降低靶外组织剂量是辐射防护与临床放疗共同面临的难题 陪护人员: 除职业人员的相同照射外,患者靶组织的散射线(陪护人员的主要照射来源),可能存在的野内直接照射(因搀扶等动作)公众: 机房的泄漏辐射 三.辐射防护的目的 在辐射实践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措施,使受照剂量保持在有关阈值之下,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发生,减少随机性效应的诱发。四.辐射防护的三原则 辐射实践的正当性 辐射防护的最优化 个人剂量限值 (一).放射治疗的正当性判断 通过权衡利弊,证明放射治疗给患者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照射才是正当的。对于复杂的治疗,应注意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 注意根据医疗技术与水平的发展,对过去认为是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放射治疗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 (二)辐射防护最优化 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源的设计与利用及与此有关的实践,应保证将辐照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 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ALARA原则) 用辐射防护最优化方法,使在一项已判定为正当并已准予进行的实践中,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人数、以及不一定受到但可能遭受到的照射,全部保持在可合理作到的尽量低水平的原则。放射治疗的防护最优化 设备要求: 辐射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应能及时发现系统内单个部件的故障;减少患者的非计划照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为失误。医院应保证: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将操作术语(或缩写)和操作值显示于操作盘上;设置辐射束控制装置,以安全方式指示辐射束处于“开”或“关”的状态;设备带有准直装置;诊治部位的辐射场尽可能均匀;漏射或散射在非诊治部位所产生的剂量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 对于放射治疗设备:照射装置配备有用于可靠地选择、指示和(必要并可行时)证实诸如辐射类型、能量指标、射束调整因子、治疗距离、照射野大小、射束方向、治疗时问或预置剂量等运行参数的装置;辐照装置一旦电源中断放射源将自动被屏蔽;高能放疗设备具有两个独立的终止照射系统;安全联锁装置;治疗用的放射源均符合国家对密封源的要求;必要时,配备能对放射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报警的监测设备。操作要求 医务人员应:在分析供方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辨明各种可能引起非计划医疗照射的设备故障和人为失误;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故障和失误,包括选择人员、制定质量保证与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进行允分的培训与定期再培训;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失误的后果减至最小;制定应急计划或程序,必要时进行应急训练。在实施计划照射的同时使正常组织受到的照射控制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并在可行和适当时采用器官屏蔽措施;除有明显临床指征,避免对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施行腹部或骨盆的放射治疗;周密计划对孕妇施行的放射治疗,以使胚胎或胎儿所受到的照射剂量减至最小;将放射治疗可能产生的危险通知患者。 医疗照射的质量保证 应制定一个全面的医疗照射质量保证大纲;制定这种大纲时应邀请诸如放射物理、放射药物学等有关领域的合格专家参加。医疗照射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 a)对辐射发生器、显像设备和辐照装置等的物理参数的测量(包括调试时的测量和调试后的定期测量); b)对患者诊断和治疗中所使用的有关物理及临床因素的验证; c)有关程序和结果的书面记录; d)剂量测定和监测仪器的校准及工作条件的验证; e)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的定期和独立的质量审核与评审。 保证进行下列临床剂量测定并形成文件: 对于利用外照射束放射治疗设备进行治疗的患者,计划靶体积的最大与最小吸收剂量,以及有关部位(例如靶体积中心或开具处方的执业医师选定的其他部位)的吸收剂量; 在使用密封源的近距离治疗中,每位患者的选定部位处的吸收剂量; 在各种放射治疗中,有关器官的吸收剂量。 在设备、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国家要求时,医技人员、公众正常情况下职业照射的防护基本上处于最优化状态。 (三)剂量限值与剂量指导水平 对源可能造成的个人剂量所规定的上界值。 对于职业照射,它是一种源相关的个人剂量值,用于限制最优化过程考虑各种选择的范围。 对于公众照射,它是公众成员从任何受控源的计划运行中接受的年剂量的上界。 对于医疗照射,除了用于为医学研究目的而受照的人员或协助照顾、看护,安慰受照病人的人员的防护最优化的剂量约束外,剂量约束值应被视为指导水平。医技人员的剂量限值: 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公众照射剂量限值 公众中关键人群组成员受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年有效剂量,1mSv; 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mSv; 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mSv。慰问、探视等人员的剂量限制 对患者的慰问者所受的照射加以约束,使他们在患者诊断或治疗期间所受的剂量不超过5mSv。 探视食入放射性物质的患者的儿童所受的剂量限制于1mSv以下。 放射治疗的剂量指导水平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参照放射学、剂量学等因素综合制定患者的治疗剂量,此治疗计划的确定必须在最优化原则基础上进行。事故性照射的预防,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包括不断提高所有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防止潜在事故性照射。应对下列事件及时进行调查: 各种治疗事件,如弄错患者或其组织的、用错药物的、或剂量或分次剂量与处方数值严重不符以及可能导致过度急性次级效应的治疗事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保存并在必要时提供下列记录。计划靶体积的说明、靶体积中心的剂量和靶体积所受的最大与最小剂量、其他有关器官的剂量、分次剂量和总治疗时间;放射治疗所选定的有关物理与临床参数的校准和定期核对的结果;放射治疗中对患者的防护 五.照射的准确性和质量保证 1.照射的准确性 放射治疗总体质量的优劣取决于放疗过程中每个步骤的质量,包括剂量测定、治疗计划的最优化和计划中的治疗实施。在一个疗程的放射治疗中由于随机或系统误差,肿瘤累积的剂量偏差在5%或更大的情况预期会在3%~4%的患者中发生,这包括逐日对射束定位的误差和所给出的各项机器参数的误差。(1)剂量学方面的考虑和要求 确定短距治疗的各个施用器的剂量率,其精确度应在15%以内,并定期对源的放射性衰变进行修正。 用于靶区插植的源若包括多个小源(例如125I小颗粒),那么这批源的总放射性活度的误差应在±5%以内,各个源的活度其差异不应超过15%。 放射性物质的容器必须有清楚的标记,标明核素种类、化学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