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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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商标方案2008-01-28 12:03:06 浏览115

人类提高、社会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创新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策划。策划来源于人类生涯实践的开端,贯串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调节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树立,企业被推向市场,成了真正自主经营、自信盈亏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必须遵守价值规律,及时调剂投资方向、产品构造,开辟市场,促进效益。经营治理智慧的重要性愈益浮现出来,一种特别的智慧成果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策划方案。通过一个优良的策划方案,企业可以实现准断定位,胜利地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步资本运营的胜利率和效益程度;可以通过具有新鲜性和吸引力的活动或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进步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和企业形象。在现代商战中,以独具创意的策划发生深入影响和良好效益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形式,至今仍然缺少法律上的认定,其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也因于法无据而陷于法律真空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试应用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对该课题作一初步摸索,以

期引起学界的深度共识和学术关注。

一、企业策划方案: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①

(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概念界定与内容概览

从最基本、最通俗的意义上说,策划就是体系地、科学地出谋划策。策划是失事物的因果关系,衡度未来可采取之道路,作为目前决策之根据,即策划是预先决议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在经济领域,既有宏观经济策划,城市及区域经济策划,又有微观的企业策划,但在通常的经济管理语境中,主要指的就是企业策划。“所谓企业策划,大抵是对企业的商品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公共关系资源等方方面面作出战略战斗性兼顾部署。”②它是一项贯串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体系工程,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项目可行性研讨、资本运营、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运作、媒体投放、公关宣扬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整体的活动。

在企业策划进程中,策划人一般会遵守科学性原则、发明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和个性化

原则,通过大批的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市场寿命、市场潜力、市场可接收性以及技巧含量、生产才能、资金需求、社会迫害性大小、公众消费神理偏向与经济蒙受才能等全方位的综合剖析,才干制订出可行的实行方案。回想中国企业策划的发展,大致阅历了以下四个主要阶段:出卖“点子”开端的“点”状策划;以消息炒作为代表、以消息包装和形象推广为主要手腕的“线”状策划;以企业全面诊断为特点、以品牌、形象和企业战略为重要内容的“面”状策划;企业与专业策划机构的长期合作甚至参股所形成的“体”状策划。③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策划不仅主体产生了变更,发生了独立的策划业,呈现了以政府、高校、社团及企事业单位为背景的咨询策划机构、专业性咨询策划机构以及独立策划人三大类策划主体;策划的内容也日益得到了拓展,既涉及企业运营的特定过程或环节,也涉及企业的发展目的,其内容笼罩了发展战略、项目投资、治理理念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开发、产品营销与市场开辟以及品牌、广告、公关的咨询策划等多个范畴;策划方案也从“点子”发展到如今的内容全面翔实、方式科学的策划方案。

(二)企业谋划计划的智慧结果特征

美国哈佛企业治理丛书编委会曾经指出:“策划是一种程序,其实质是一种应用脑力的理性行为。”然而,策划却不同于一般的智力运动的成果。作为一种智慧成果,与现行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保护的对象相较,企业策划方案带有与之截然不同的特色:

第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有限公然性。按照企业策划主体的不同,可将企业策划方案分为三种主要情况:有劳动关系的职务策划方案;有委托关系的委托策划方案;自动投稿(尤其是应聘时的投稿)的独立策划人策划方案。无论以上哪一种策划方案,都有一个必定的往向:送给决策人评审和实施。如果不适于实际利用,就不必(一般也不会公开);而一旦进入实施过程,就必然会随实施过程而逐步公开。因此,它既不像未发表的作品那样具有私人性,不像商业秘密(包括专有技术)那样具有秘密性;也不像已发表的作品那样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注意:不是公有范畴!),不像专利技术那样具有公开性。其是否公开不是取决于法律行为,而是取决于经济行为。在被企业采用之前,它无法像商业秘密一样采用严厉的保密措施,一旦保

密就会反而在基本上损失实在用价值。

第二,企业策划方案的创意性。这里的创意性,既不同于著作权法对作品要求的独创性或原创性,也不同于专利法所要求的新鲜性。它不是对智慧成果的情势请求,而是对成果的思想内容的要求。在创意的出生过程中,人类共有的知识财富尽可为我所取、为我所用,因此,他人也可以应用同样的知识信息,做出并实施同样的创意。策划的创意并不要求必须别出心裁,只要与企业目的相一致,策划方案中各措施相匹配,并有助于实现企业目标,即使是多学科知识、多方面信息的简略组合,都可能成为有效的创意。这种“你有,别人也可以有”的特点与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上有着必定的类似性。

第三,企业策划方案的可操作性。策划请求必需是适用的或可操作的因此,它必须包括有具体、详尽的实施办法。在这一点上,企业策划方案与剧本等可表演的文字作品相似,在它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也会对策划方案进行恰当的改革,甚至随着时光的推移、企业内外部因素的变更而作大幅度的调剂。但与剧本等可表演的作品不同的是,由于策划方案是针对特定

经济组织的,如果策划方案不进进实施进程,除了证实策划人的智慧和策划业的专业程度之外,仅靠发表、复制该方案,其价值是十分有限的,也是策划人不愿意看到的,由于策划的目标就在于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实施。

第四,反复利用性。擅长凭借企业的特别性和应用时势环境,是策划的一大特色。科学的企业策划方案必需对企业运营的政治经济环境、内部资源状态、民众消费神理和经济行动取向等因素因素有灵敏的反映和正确的断定,并以此为企业造势。因此,策划方案必须是具有个性的,企业策划方案就其整体来说,一般不宜反复运用于同类企业,募仿和剽窃是愚者所为。然而,假如企业所处的境遇大致相同,企业目的、才能大致相当,并不消除应用雷同或近似的策划方案的可能性。在商战中,我们还会看到,在一个企业采取某一策划方案获得初步胜利之后,不少同类企业往往特地选择与之相同或近似的策略、办法(如定价策略、市场开发策略等)参与同业竞争。

(三)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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