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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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110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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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磨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开箱取包必须在防护土堤外进行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库温不超过35℃。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袋堆不超过1.2米,雷管箱堆高不超过1.6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箱上标识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民爆器材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同库贮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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